湖南新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常年税务顾问服务选聘的公告
湖南新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常年税务顾问服务选聘的公告
湖南新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决定选聘一家税务师事务所承担公司的常年税务顾问工作,现诚邀具备相关资质的机构报名参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湖南新物产集团有限公司聘请常年税务顾问服务
2、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1)需指派至少一名专业能力突出的税务师为我公司提供日常税务事项咨询和相关税务政策答疑;
(2)重大投资、筹资活动及企业重组等前期税务支持;
(3)拟注销成员企业税务清算指导;
(4)股票转让前期税收筹划;
(5)日常税企争议解决、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6)全税种筹划、审计,包括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
(7)按月度提供最新财税政策;
(8)根据我公司需要提供现场税务指导并出具相关意见书;
(9)每年为我公司举行一次税务培训;
(10)委托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增加的其他服务内容。
二、资金来源
公司自筹。
三、参与选聘机构资格要求
1、响应人必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在长沙市有常驻机构,具备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资质条件;
2、具备较强的服务能力和理解能力,拥有丰富的相关社会资源,拥有相对稳定、具备较高素质和良好服务意识的工作团队;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无偷漏税记录;
4、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纪和不良行为记录;
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6、本此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服务期限
税务顾问服务期间为一年,如果服务内容涉及2023年度纳税义务事项因法律法规规定或税务机关征缴惯例等原因需在2023年12月31日以后提供的,服务期间延长至该等事项完成之日。
五、谈判响应文件
响应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费报价、实施方案、人员安排(含参与本事项工作人员的姓名、资质及从事相关工作年限)、相关协助服务及典型业绩,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以及对本邀请书要求的回应等。
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
六、评分原则
评分方法采用合理最低价评分法(两轮报价),以有效报价“合理最低价中标”的原则为拟选定中介机构。
七、具体安排
报名时间:2023年5月12日至2023年5月19日。
选聘时间和选聘地点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联系人:殷顺芝联系电话:186*****509
湖南新物产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2日
标签: 税务顾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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