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CZXZBGXC-
******2、项目名称:滁州市中心血站营养餐厅(职工食堂)餐饮保障服务
3、项目预算:最高限价20万元/年
4、期限:经营管理期限为一年
5、项目基本概况:市中心血站营养餐厅(职工食堂)主要用于保障机采血小板献血者营养餐、工作人员就餐及有关公务活动就餐。位于滁州市会峰路669号市中心血站办公楼二楼东边,目前已配齐灶台、油烟净化器、水电气等设备设施。
二、项目要求
餐饮保障服务,含主、副食制作、除提供早、中餐外,还需提供面食、粮油等售卖服务。
1、早餐应提供简单的面食、杂粮、稀饭/奶制品等;中餐构成应为一大荤、一小荤、一素、一汤;菜品一周内不得重样。
2、原材料应新鲜可靠:家禽类肉(鸡鸭鹅等)、家畜类肉(猪牛羊等)必须使用当日新鲜宰杀的肉,不得使用冷冻肉。蔬菜等原材料也应为当日新鲜蔬菜。
3、食用油应使用商超常见品牌,尽量避免调和油的使用。
三、投标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食品卫生许可证及其他相关证照(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证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有长期稳定的蔬菜供应基地或合作供应商;
3、投标人应配备全套餐厨用具、消毒柜、两台四门冰箱;
4、餐饮保障团队不得少于2名工作人员;
5、投标人应具备完整的食品安全保证措施和良好的餐饮服务保障能力、应急处置能力、有类似餐饮服务规模的丰富经验;从业人员均持有有效的健康证;
6、近三年内未因食品安全问题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17号)》第六条规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不得参加投标;
7、社会法人存在《安徽省社会法人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皖政办【2015】52号)第六条规定的失信行为的(在投标截止日该失信行为仍在执行中),不得参加投标;
8、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方式:
邮寄或者自己送达
地点:滁州市会峰西路669号,滁州市中心血站六楼总务科
联系人:杜科长,联系方式:
138*****373五、报名时间:2023年5月16日至2023年5月19日16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5月22日10时00 分
2、开标地点:滁州市中心血站五楼会议室
七、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文件由资信证明文件、服务保障方案等组成。
1、资信证明文件资信证明文件是证明投标人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招标的要求,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1)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其有效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无失信被执行行为、无行贿行为、社会法人无失信被执行行为、无重大税收违法行为”承诺书(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自拟);
(6)资质要求中所需要的证明材料;
(7)投标人针对本项目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2、服务保障方案:包含服务方案、项目组成人员和服务承诺等(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书面说明和服务承诺书)(格式自拟),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以及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八、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详细评审即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评标小组成员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