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内路面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内路面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标题:(竞争性谈判)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内路面改造工程有效期:2015-09-16 至 2015-09-23撰写单位: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撰写人:任维民(竞争性谈判)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内路面改造工程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对院内路面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编号:FXCG2015-096)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一、 采购内容:
包号工程名称工程明细
1中法院内路面改造工程详见采购文件
本次项目为1个合同包,最高限价:55.0万元,供应商对包内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二)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三)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四)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五)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与阜新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必须首先完成供应商网上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网址:http://www.ccgp-fuxin.gov.cn,然后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资质原件到市财政局报审。报审地点:阜新市财政局采购办(402室);联系电话:****-*******四、领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及方式1、时间:2015年9月15日至2015年9月1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2、方式:供应商到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部(402室)领取采购文件,领取采购文件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副本、身份证、如不是法人代表,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相关资质证书,以上证明文件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五、付款方式工程开工3日内,采购单位先预付合同总价的3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65%,余款5%,为质量保证金,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支付。六、谈判保证金1、缴纳方式:电汇(账户名: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名称:阜新银行高新区支行;账号:********009244;汇款时请注明项目名称)2、谈判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000元 3、递交谈判保证金时间:2015年9月18日15:00止(北京时间)4、退还谈判保证金地点: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部410室(****-*******)5、退还谈判保证金方式:电汇或转账支票。七、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递交报价文件及谈判地点1、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2015年9月21日9:00(北京时间) 2、递交报价文件及谈判地点: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2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按时参加竞争性谈判。八、采购单位、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单位: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联 系 人:车爱军联系电话:138*****909集中采购机构: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 址:阜新市高新区科技大街99号项目联系人:任维民联系电话/传真:****-*******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5年9月1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路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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