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装置用絮凝剂(阳离子聚丙烯酰胺胶体)二次招标公告
污水装置用絮凝剂(阳离子聚丙烯酰胺胶体)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污水装置用絮凝剂(阳离子聚丙烯酰胺胶体) | ||||||||||||||||||||||||||
项目编号 | ****-*******-JLSH-******* | ||||||||||||||||||||||||||
一. 招标条件 | |||||||||||||||||||||||||||
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种类及规模:污水装置用絮凝剂(阳离子型聚丙烯酰胺胶体)是吉林石化公司中和处理装置所用絮凝剂,本次采购数量为74吨。 2.使用功能:详见技术规格书。 3.技术标准:详见技术规格书。 4.质量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5.服务:详见技术规格书。 6.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已审批,资金已落实。 |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提供的业绩:所供产品必须具有近三年在国内石化行业污水处理装置上的运行使用良好业绩记录。提供的业绩(与本次所供产品为同类型产品)应附用户的业绩证明(外资、合资企业无公章,则需在业绩证明中签字确认)、供货合同和增值税发票,方为有效业绩。业绩证明中应包括产品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用户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产品使用情况,并加盖使用单位公章。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5、必须取得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产品质量认可证书。 6、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商,并有制造商的有效制造质量证明文件和营业执照。 7、对于首次使用的用户,在中标后需先进行72小时工业化试验,试验不合格不予结算。工业化试验合格后且产品能够满足买方正常生产需要方可继续履行合同。 8、由中标人负责提供符合本生产装置实际的加药设备。(必要时卖方可提前对生产现场进行踏勘。) 9、中标人需按工厂要求负责污水装置用絮凝剂(阳离子型聚丙烯酰胺胶体)加药、溶解服务工作(正常生产条件下8小时配药一次)。 10、支付方式:货款40%电汇,30%付银行承兑,30%付商业承兑。 11、若潜在投标人未在吉林石化准入、备案,需要按照《吉林石化公司供应商物资准入申请表》提供单独装订成册的供应商准入申请资料(书面及电子版),在不晚于开标时间交给招标中心的标书发售人员。若潜在投标人未在吉林石化准入、备案手续,又不按照上述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申请资料的,视为一次不良记录。 |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5年09月16日 08时30分00秒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5年09月21日 16时30分00秒 | |||||||||||||||||||||||||||
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16日至2015年9月21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50分,向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标书发售人员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以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有效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授权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或复印件)、标书费电汇凭证复印件及《投标人银行信息表》(须加盖潜在投标人财务专用章)购买招标文件,同时按照《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购买登记表》要求填好后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提供。所有上述表单、证明和标书费电汇凭证复印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后,请在发售期内及时领购招标文件和免费领取《招标服务承诺书》。 2 、招标文件每套售 300 元,付款方式为电汇,且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方式:①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 ②请在电汇附言中注明“购买JLSH-2015-WZ-0387 招标文件”。 3、 邮购招标文件的,购买人自付邮费。 | |||||||||||||||||||||||||||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0月09日 09时20分00秒 | |||||||||||||||||||||||||||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0月9 日9时2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开标室(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D座一楼),方式为现场送达 。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 8600 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从其基本账户转出的汇款(并在在附言中注明“JLSH-2015-WZ-0387 投标保证金”) | |||||||||||||||||||||||||||
六. 开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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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附件信息请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中下载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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