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第三医院风机盘管空调维保服务比选公告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风机盘管空调维保服务比选公告
项目概况: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风机盘管空调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参选人应在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49号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内科一病区获取比选文件,并于2023年5月2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参选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北京大学第三医院风机盘管空调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9.5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5万元(人民币),超过限价视为无效参选
其他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合同履行期限:1年
采购需求:对采购人风机盘管空调及附属设施进行驻场维修、维护、保养、清洗等,保障设备安全运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包参选或者在未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中参选;
3、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参选人资信证明:供应商不能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其参选将被拒绝(请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参选单位必须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中国制冷空调行业维修安装企业能力等级证书(类别不低于A类Ⅲ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参选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参选人拟派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本)。(2)参选单位拟派本项目施工作业人员必须具备:安全员证(C本)。
三、获取比选文件
时间:2023年5月17日至2023年5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49号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内科一病区
方式:
1、需携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五证合一)有效证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需携带参选人企业简要介绍、业绩清单及简要证明材料(合同/发票复印件等)(须加盖单位公章)
4、需携带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第4条、第5条中所规定内容及相应证明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注: 以上报名材料均须装订成册且含有参选人单位信息、联系人姓名、电话等有效信息。
费用: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仅接受现金)
四、提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提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5月2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49号北京大学第三医院行政楼142
五、其他补充事宜:无
六、对本次采购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49号
联系方式:崔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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