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机械设备租赁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机械设备租赁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23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3年机械设备租赁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89,300.00
最高限价(元):589,300
采购需求:
机械名称 | 规格 | 单位 | 台班数量 | 台班单价 |
压路机 | 3吨 | 台 | 90 | 1,100.00 |
8吨 | 台 | 41 | 1,200.00 |
13吨 | 台 | 33 | 1,500.00 |
22吨 | 台 | 27 | 1,800.00 |
铣刨机 | 铣刨宽度1米 | 台 | 7 | 7,000.00 |
铣刨宽度2米 | 台 | 12 | 8,000.00 |
摊铺机 | 摊铺宽度7.5米 | 台 | 25 | 4,000.00 |
摊铺宽度4.5米 | 台 | 28 | 3,500.00 |
供应商每种设备台班单价的报价包含设备进出场费用、操作人员的各项费用、税金及其他所有相关费用的总和;需方不再额外支付其它费用。上述各项设备的租赁台班数量为拟发生台班数量,并非为必须租赁,是否需要进行设备租赁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需要而定,每次设备租赁的时间以实际提供租赁服务的台班数量为准,从进场施工开始计算,每八小时为一个台班,包组内各种设备的实际发生台班数量允许增减,结算时以实际发生台班数量进行结算。总费用不得超过包组的预算总额。合同签定生效后一年内按需方要求提供设备租赁服务,供方在接到租赁通知后24小时内将设备运送到需方指定地点并提供租赁服务。因为全年工程量无法确定,所以每种机械设备实际发生的租赁台班数量无法确定,但供应商不得因工程量的多少而拒绝施工,否则视为违约。供方逾期提供租赁服务的,每逾期一天向需方支付台班单价的双倍金额,逾期10日的,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供方并负责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供方应对各项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需投保工伤保险或商业保险,保额应达到人员死亡80万元/人、受伤治疗20万元/人。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企业、监狱、残疾人企业等相关扶持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824,600.00
最高限价(元):824,600
采购需求:
机械名称 | 规格 | 单位 | 台班数量 | 台班单价 |
轮胎式装载机 | 斗容量1立方米 | 台 | 125 | 800.00 |
履带式单斗液压挖掘机 | 斗容量1.6立方米 | 台 | 150 | 1,400.00 |
斗容量1.25立方米 | 台 | 200 | 950.00 |
斗容量0.6立方米 | 台 | 28 | 700.00 |
斗容量1.6立方米破碎锤 | 台 | 50 | 1,800.00 |
斗容量1.25立方米破碎锤 | 台 | 50 | 1,500.00 |
自卸小金钢运输车 | 小金钢 | 台 | 200 | 700.00 |
供应商每种设备台班单价的报价包含设备进出场费用、操作人员的各项费用、税金及其他所有相关费用的总和;需方不再额外支付其它费用。上述各项设备的租赁台班数量为拟发生台班数量,并非为必须租赁,是否需要进行设备租赁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需要而定,每次设备租赁的时间以实际提供租赁服务的台班数量为准,从进场施工开始计算,每八小时为一个台班,包组内各种设备的实际发生台班数量允许增减,结算时以实际发生台班数量进行结算。总费用不得超过包组的预算总额。合同签定生效后一年内按需方要求提供设备租赁服务,供方在接到租赁通知后24小时内将设备运送到需方指定地点并提供租赁服务。因为全年工程量无法确定,所以每种机械设备实际发生的租赁台班数量无法确定,但供应商不得因工程量的多少而拒绝施工,否则视为违约。供方逾期提供租赁服务的,每逾期一天向需方支付台班单价的双倍金额,逾期10日的,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供方并负责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供方应对各项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需投保工伤保险或商业保险,保额应达到人员死亡80万元/人、受伤治疗20万元/人。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企业、监狱、残疾人企业等相关扶持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199,000.00
最高限价(元):199,000
采购需求:
机械名称 | 规格 | 单位 | 台班数量 | 台班单价 |
汽车式起重机 | 起重吨位8t | 台 | 100 | 1,000.00 |
随车起重运输车 | 起重吨位12t | 台 | 66 | 1,500.00 |
供应商每种设备台班单价的报价包含设备进出场费用、操作人员的各项费用、税金及其他所有相关费用的总和;需方不再额外支付其它费用。上述各项设备的租赁台班数量为拟发生台班数量,并非为必须租赁,是否需要进行设备租赁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需要而定,每次设备租赁的时间以实际提供租赁服务的台班数量为准,从进场施工开始计算,每八小时为一个台班,包组内各种设备的实际发生台班数量允许增减,结算时以实际发生台班数量进行结算。总费用不得超过包组的预算总额。合同签定生效后一年内按需方要求提供设备租赁服务,供方在接到租赁通知后24小时内将设备运送到需方指定地点并提供租赁服务。因为全年工程量无法确定,所以每种机械设备实际发生的租赁台班数量无法确定,但供应商不得因工程量的多少而拒绝施工,否则视为违约。供方逾期提供租赁服务的,每逾期一天向需方支付台班单价的双倍金额,逾期10日的,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供方并负责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供方应对各项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需投保工伤保险或商业保险,保额应达到人员死亡80万元/人、受伤治疗20万元/人。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企业、监狱、残疾人企业等相关扶持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17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5月22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3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23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电子文件报送时限:供应商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2.电子文件解密时限:供应商须在开标时间起的30分钟内进行电子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放弃投标(响应);供应商需自行备好CA锁、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或其它移动端电子设备),CA锁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提供响应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否则拒绝接收),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阳市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地址: 辽阳市白塔区新华路489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晨越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富虹大街107-6号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辽宁晨越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