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烟厂厂餐厅大宗物资(二次)招标公告
卷烟厂厂餐厅大宗物资(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CTTC-15GQTHW2293-1
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方)受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平卷烟厂委托对其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平卷烟厂厂餐厅大宗物资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平卷烟厂餐厅大宗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二、招标招标内容及采购期限:
1、招标内容:大米,油类(食用油、茶油)等食堂所有物资(详见明细表),费用按实结算,招标对象为物资供应商。
2、采购期限:2015年10月18 日——2016年12月31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有效且经营范围涵盖招标内容。
2、投标人具有税务登记证,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
3、投标人具有独立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能力,能够提供增值税发票。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1)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食品流通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5)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6)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7)公司简介;注:所有复印件上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者,请于2015年9月17日至2015年9月23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6:00时,到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长春市人民大街副54号省政府004栋529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450元人民币,标书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缴纳:
投标单位应于2015年10月12日15:00时前向招标方缴纳不低于投标总报价1.5%的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13日9:30时,地点为四平市政务大厅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3日9:30时(北京时间)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方: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平卷烟厂
联 系 人:范远辉
联系电话:135*****02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
开户银行: 民生银行长春西安大路支行
账 号: ********3
电 话: ****-********
联 系 人: 雷扬
标签: 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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