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电化教育馆2023年教育财务内部审计服务项目
西藏自治区电化教育馆2023年教育财务内部审计服务项目
根据工作需要,西藏自治区电化教育馆拟询价采购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项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西藏自治区电化教育馆2023年教育财务内部审计服务项目。
二、服务内容
1.区电教馆2021-2022年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管理情况、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往来款项和存量资金清理情况、以前年度审计支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等。
2. 报价供应商需提供1名注册会计师进行现场审计,具有3年以上从业工作经验、实际进场审计人员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替换。
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服务全部工作。
4.服务成果:服务完成后出具法定的财务审计报告一式4份,审计报告签字签章齐全。
三、审计报价
采购最高限价:伍万元整(*****元),超出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报价。
四、报价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报价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报名,请按规定在报名时携带如下材料:
(1)报名经办人应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报价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报价供应商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报价供应商需提供1名注册会计师进行现场审计,投标时需提供该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社保缴纳证明、业绩证明(3年以上从业工作经验)、实际进场审计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替换,拟参与项目审计人员保密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5)报价供应商需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开标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1月依法纳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并加盖公章;
(6)报价供应商需提供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以及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欺骗、欺诈行为的声明并加盖公章。
(7)报价函原件,并加盖报价供应商单位公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以上承诺或声明事项可以写在同一份文件上。以上报价响应文件资料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密封递交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定标方式
满足本项目服务需求和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低报价者中标。
七、其他要求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自行准备报价响应文件等相关资料,未提供完整资料,导致报价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2.发布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在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官网、西藏教育珠峰旗云公告。
八、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
报价响应文件提交时间:2023年5月15日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
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5月18日下午18点00分(北京时间)
报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西藏自治区教育厅105办公室。
联 系 人:沈建琴
联系方式:183*****152
标签: 审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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