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第十批燃气经营企业经营许可证资质审查的公示
关于2023年第十批燃气经营企业经营许可证资质审查的公示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建城〔2014〕167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对2023年第十批燃气经营企业资质申报的网上资料进行了审查,辖区主管部门进行现场核查,现将初审意见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本批次审查企业3家,经初审2家企业不符合要求,详细情况如下。
一、遂宁市船山区明生燃气有限公司
申请审批类型:燃气经营许可(延期和变更合并办理)
审查意见:同意。
二、蓬溪子昂汽车能源有限公司(上游工业园思源路加气站)
申请审批类型:燃气经营许可(延期和变更合并办理)
审查意见:不同意。
存在问题:燃气气质检测报告已超过有效期;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岗位责任制无企业签章;此次申请内容(核准文件号、核准区域)填写不完善。
三、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遂宁石油分公司(卧龙加油加气站)
申请审批类型:燃气经营许可(新办)
审查意见:不同意。
存在问题:与气源生产供应企业签订的供用气合同《四川中京燃气有限公司LNG销售合同》乙方非申办企业,燃气气质检测报告委托单位为四川中京燃气有限公司,非申办企业或申办企业气源单位。
行政许可申请人对初步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按《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行政审批申诉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建审发〔2014〕460号)要求提交申诉申请材料,并于公示期内(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完成申诉工作;逾期未申诉的,视为放弃申诉权利,系统不再受理。
社会各单位及个人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所申请许可的真实性及其他情况有举报的,请提供详细的书面材料。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及真实的联系方式,个人举报应署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真实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遂宁市船山区渠河中路663号建设大楼9楼0902办公室;联系电话:0825-*******。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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