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峰峰矿区农村信用合作社夏款工装采购项目

邯郸市峰峰矿区农村信用合作社夏款工装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邯郸市峰峰矿区农村信用合作社夏款工装采购项目 已批准,项目业主为邯郸市峰峰矿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招标人为邯郸市峰峰矿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项目规模:详见采购清单。

供货周期:30日历天内

招标范围:详见采购清单。

预算金额:******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合法存续,具有相关服务能力,符合并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财务报表;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将不能取得中标资格。

3.7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516日至2023522日,(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在河北晶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处持相关证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规定的任意时段。持以下资料原件现场购买招标文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留存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到河北晶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67 1430分,地点为卜居酒店一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邯郸市峰峰矿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地址: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

联系人:桂冉

电话: 150*****262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晶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滏河南大街288号新东方城市广场商业区A座

联 系 人:苏涛

电话:031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信用合作社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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