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服务中心《气象防灾减灾共享平台、影视制播系统、声音服务平台等气象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气象影视演播室业务设备招标公告
气象服务中心《气象防灾减灾共享平台、影视制播系统、声音服务平台等气象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气象影视演播室业务设备招标公告
序号 | 采购产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1 | 高清摄像机系统 | 1 | 套 |
2 | 高清摄像机配件 | 1 | 条 |
3 | 高清摄像机配件 | 1 | 块 |
4 | 高清摄像机配件 | 1 | 个 |
5 | 高清摄像机配件 | 1 | 套 |
6 | 高清摄像机支架 | 1 | 套 |
7 | 运动摄像机 | 1 | 套 |
8 | 摄像滑轨 | 1 | 套 |
9 | 航拍飞行系统 | 1 | 套 |
10 | 高清标准镜头 | 1 | 支 |
11 | 镜头控制器 | 1 | 个 |
12 | 高清监视器 | 2 | 台 |
13 | 调音台 | 1 | 套 |
14 | 音频输入端口 | 2 | 套 |
15 | 音箱 | 2 | 台 |
说明:1、本项目不分包,供应商必须按上述项目整体进行投标,不得缺项、漏项。
2、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
2.3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按合同内容运送至采购方指定地点,货物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的设备的安装及调试。
2.4交货地点: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西昌路77号。
★2.5 本次招标“货物需求一览表”中的第1项产品、第2项产品、第3项产品、第4项产品、第5项产品、第7项产品、第10项产品、第11项产品接受进口产品。其余产品均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 供应商资格要求3.1 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3.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营业范围必须具备计算机或音视频相关销售、服务范围(以营业执照为准)。
3.2.2供应商必须提供第1项产品“高清摄像机系统”及第10项产品“高清标准镜头”须提供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3.2.3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在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须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函原件。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为本项目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无。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下载4.1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网址:www.yngp.com),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17日至2015年9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 30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4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昆明高新区科发路269号(科发路与科高路交叉口)交易大厦六楼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624房间)持单位介绍信免费报名(联系人:黄佳雪 电话:****-********,传真:****-********),未报名的供应商不能参与投标。
4.2外地单位如需报名的,请以传真的形式在介绍信上注明该项目编号、邮箱地址、联系人、传真及手机号码,并电话确认。未确认而导致未报名的责任自负。
4.3 ★未按规定时间及地点报名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规定时间地点要求见本公告4.1条款)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 年10月10日下午14时00分,地点为昆明高新区科发路269号(科发路与科高路交叉口)交易大厦2楼开标厅5号。
5.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为昆明高新区科发路269号(科发路与科高路交叉口)交易大厦2楼开标厅5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采购人:云南省气象服务中心
联系人:赵刚
联系电话:0871- ********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联 系 人:李树楠 胡建昆
联系电话:****-******** ********
传 真:****-********
地 址:昆明高新区科发路269号交易大厦6楼
邮政编码:650106
开户名称:云南省招标采购局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昆明市西市区支行
2015 年9月1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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