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飞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于飞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于飞因保管不善,将皖(2019)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 声明人:于飞
??????????????????????2023年5月16日
标签: 不动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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