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浙江景宁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招标公告
【服务类】浙江景宁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 |||||||||||||||||||||||||||||||||||||||||||||||||||||
浙江景宁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D110*****110***** | |||||||||||||||||||||||||||||||||||||||||||||||||||||
1.招标条件 | |||||||||||||||||||||||||||||||||||||||||||||||||||||
为确保浙江景宁抽水蓄能电站在建设过程中的风险得到充分地保障。浙江景宁抽水蓄能有限公司将对浙江景宁抽水蓄能电站进行保险招标工作,招标险种为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资金来源已落实,欢迎满足资质要求的保险公司参与我公司浙江景宁抽水蓄能电站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投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项目建设地点:浙江景宁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浙江省丽水市景宁县境内,上水库位于小溪左岸金丝坑源头、沙湾镇蔡湖村,下水库位于小溪左岸金丝坑下游。电站距景宁县城直线距离约20km,距丽水、衢州和金华市的直线距离分别约为80km、135km、135km,距杭州市、上海市、南京市的直线距离分别约为270km、420km、470km。 2.2 项目建设规模:电站为日调节纯抽水蓄能电站,装机容量1400MW(4×350MW),多年平均发电量14亿kW·h,额定水头630m,拟以500kV电压等级接入500kV丽西变,线路直线距离约25km。电站的主要开发任务为承担电网的调峰、填谷、调频、调相及紧急事故备用等。电站为一等大(1)型工程,其主要建筑物按1级建筑物设计。项目规模:总投资******.40万元。 2.3 服务期限:2520天,计划开始日期:2022年12月20日。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上述项目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首席承保人。 2.5 本招标项目标段/标包划分:共分一个标段/标包 2.6 其他补充:2.6.1中标人数量:1个。2.6.2保险服务期限(1)建筑安装期(含试车期):预计从投保次日零时起至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预计2029年12月20日二十四时)止。缺陷责任期:12个月,工程竣工验收之日后起算。如被保险工程未能按计划工期完工,则建筑安装期保险期限可免费顺延365天,但被保险人需向保险人做书面通知。如果365天后还需要继续延期,则被保险人需及时申报且超过365天的部分需要按日比例缴纳延期保费,计算公式为:延期保费=加费延长承保天数(项目在免费延期后需要延长的天数)÷未延长前保险期限总天数(原保险单的保险期限天数)×总保费。如建筑安装期保险期限延期,则保证期/缺陷责任期保险期限相应顺延。(2)若在此保险期内有保险理赔案件超过上述服务期限未结案的,则保险服务期限至保险理赔结案时止。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业绩、项目主要负责人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保险承保能力。 3.1.1 资质要求: 3.1.2 财务要求: 3.1.3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抽水蓄能电站或水电站项目承保、理赔的全过程保险经验。 3.1.4 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自2020年3月1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未受到保险行业监管部门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责令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且未因被保险人投诉或理赔问题而受到行政处罚或被出具监管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5 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3.2 其他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的、由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财产保险业务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商业保险总公司或总公司唯一授权的分支机构以确保能及时提供现场服务;2.投标人必须持有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保险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3.投标人总公司注册资本金必须达到 50亿元人民币以上(含);4.必须在浙江省境内设立有分支机构。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中国电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址为http://trade.powerchina.cn,以下简称“电建交易系统”)进行投标人注册,完成投保人注册成功后,请于2023年05月17日至2023年05月2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登录“电建交易系统”,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至招标人指定账户,然后下载招标文件,线下不予受理。招标人指定账户信息如下:开户名称:鼎昊(北京)国际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玲珑路支行开户帐号:1121 0401 0400 1065 0转账留言:浙江景宁抽水蓄能电站工程保险标书费。联系人:曾女士,010-********/182*****686。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线上传购买招标文件缴费凭证后方可下载标书。电建交易系统使用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客服电话:010-********,具体联系方式请根据网站首页“联系我们”列表中查找相应客服经理电话。 4.2 未按本招标公告4.1条要求的途径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人民币)元,售后不退。 4.4 图纸或书面技术资料押金0.00元,在退还图纸或书面技术资料时退还。由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押金后0日内寄送。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6月07日 10时00分整(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按照招标人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具体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加密)的或者资格预审未通过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电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bid.powerchina.cn)、上发布。 | |||||||||||||||||||||||||||||||||||||||||||||||||||||
7.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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