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新2325破1号新疆润之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第二次招募公告
(2021)新2325破1号新疆润之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第二次招募公告
新疆润之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重整投资人第二次招募公告
奇台县人民法院于2022年6月24日裁定对新疆润之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润之公司”)进行破产重整,现管理人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为公开、公平、公正的引入重整投资人,并接受各方监督,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面向全国公开招募投资人。现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一)企业基本信息
润之公司成立于2011年5月5日,经奇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成立。住所:新疆昌吉州奇台县西地镇政府旁。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72******T,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陈国荣
持股比例:陈国荣90%、陈翟10%。2017年5月12日,陈国荣、陈翟以其所持全部股份向新疆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股权质押,质押金额为1000万元。
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玉米种子生产、加工;小麦种子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企业主要资产
润之公司于成立于2011年5月,占地160余亩,建有办公楼1290平方米(包括300平方米检验室);职工宿舍290 平方米;职工食堂和接待中心 545平方米;种子晒场*****平方米,种子库房4幢(库容量6000吨),种子加工车间360平方米,建有1200吨玉米种子果穗烘干线一套(主体已完工),10吨种子精选加工线一套,可日烘干玉米制种果穗600吨,可日精选加工种子200吨,是集育、繁、推一体化的大型农作物种子公司。
另,润之公司已依法取得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及金穗58玉米种子、新春44号 和核春137 小麦种子品种独家经营权,具体情况如下:
1、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根据2016 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 2016 年 8月15 日施行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生产主要农作物商品种子的,应当依法取得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种子生产经营者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载明有效区域设立的分支机构,应当向当地县级农业主管部门备案。公司已取得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情况如下:
序号 | 持证主体 | 作物种类 | 许可内容 | 颁发机构 | 证书号 | 有效区域 | 有效期至 |
1 | 润之农业 | 小麦 | 生产、加工、包装、批发、零售 | 奇台县种子管理站 | C(新昌奇)农种许字(2017)第0004号 | 奇台县 | 2028/3/12 |
2 | 润之农业 | 玉米 | 生产、加工、包装、批发、零售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种子管理站 | B(新)农种许字(2017)第0034号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2022/12/27 |
(风险提示:重整成功后《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续办由投资人自行办理,管理人不承担续办相关的风险。)
2、目前公司独家生产经营的品种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小麦有新春44号、核春137,玉米有金穗58。
种类 | 品种 | 审定编号 | 特点 |
小麦 | 新春44号(10-25) | 新审麦2015年02号 | 强筋春小麦品种,同时具备高产、稳产、抗病性强等优点。一般亩产 500公斤至600公斤。适种区域:北疆春麦区种植 |
核春137 | 新审麦2018年06号 | 中强筋春小麦品种,适种区域:南北疆春麦区种植 | |
玉米 | 金穗58 | 蒙审玉*******号 | 晚熟品种,2017年内蒙古审定,已通过东三省及新疆品种引进认定。适种地区:中国北方玉米区。 |
润之公司地处于新疆,占有独特的地利优势:新疆是中国最适宜进行大规模种子繁育、加工和存储的地域,尤其是全国玉米种子的主要制种基地之一。新疆是中国国土面积最大的省份,是中国棉花产量最大的地区,区域内有足够大的种子消费市场。公司所处昌吉州目前为西北地区最重要制种基地之一,新疆自治区也已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力争将昌吉州打造成为中国最大的制种中心。
(三)润之公司负债情况
截至2022年6月24日,经管理人审查认可债权金额共计为71,768,987.72元,其中确认为有财产担保债权12,432,137.35元,普通债权金额为59,336,850.37元。
另,根据管理人调查,该企业欠付职工工资、个人垫付的社保费、等职工债权513,365.35万元,另有欠付自2018年1月至2022年5月的职工社保费,最终以社保部门实际收取为准。
报名的意向投资人可通过尽职调查进一步落实。
二、招募条件
(一)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意向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限制高消费,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二)意向投资人从事相关行业或上下游、衍生行业的企业优先,确保已有种子品种的安全及持续投入,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可优先考虑;
(三)意向投资人应具备与润之农业核心资产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和管理能力,拥有农业经营管理经验及并购整合经验者优先考虑,拥有15名以上种子生产、加工贮藏、检验专业技术人员者优先考虑,在疆内及奇台县域内已有农业方面成功案例的企业优先考虑;
(四)意向投资人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能出具2500万人民币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如担保)证明。
(五)认可本次招募条件及招募流程,承诺保密义务。
三、招募流程
(一)报名时间
意向投资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20日前至管理人指定地点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1)报名地点:乌鲁木齐市光明路100号金碧华府A座2002室
(2)联系人:胡雅娴、尚慧
(3)联系电话:135*****417, 132*****787
(三)报名时提交的材料
(1)主体资格资料,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参与重整投资意向书,包括但不限于:A.投资人的简介,包括投资人的基本情况、财务状况、资金实力、管理能力、投资资金来源的计划等;B.投资意向、投资方式、经营方案、报价和履约形式等。企业提交意向书的,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 意向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限制高消费,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承诺书;
(4)最新的征信报告;
(5)相关业绩及证明,最近三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原件或财务报表加盖公章,农业企业重组、重整案件业绩(如有);
(6) 出具2500万人民币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如担保)证明;
(7)同意对知悉的润之农业情况予以保密并愿意签署保密协议的承诺函;
(8)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上述全部报名材料均一式贰份并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同时应将报名资料扫描件一并发送至管理人电子邮箱(shanghui@bdo.com.cn)。
(四)招募人将于报名结束后3日内在有关部门监督下确定若干入围意向重整投资人,召集入围意向重整投资人召开重整说明会。
(五)入围意向重整投资人根据已掌握的债务人情况,结合自身的商业判断和风险评估,在2023年6月30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具有操作性且不可撤销的《重整投资方案》和履约保证金1,000.00万元(大写:壹仟万元整)。户名:新疆润之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开户银行:中信银行乌鲁木齐分行营业部,账号:811*****128********,行号:302*****0029。经招募人确认后,作为润之农业重整投资人的报名人在润之农业重整计划(草案)获得裁定批准后,保证金自动转为重组履约金的等额部分。
(六)对在2023年6月30日前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并交付履约保证金的意向重整投资人,招募人将按照出价高低、支付方式、支付期限、履约能力、履约保障等指标,对《重整投资方案》进行评审,综合评定最优入围意向投资人并报债权人委员会审议决定和奇台县人民法院同意后,确定最终的重整投资人。中标的最终重整投资人应当签订《重整投资人身份确认书》,其它未中标的意向重整投资人由招募人发出《重整投资人身份未确认告知书》并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同时向奇台县人民法院报备。
(七) 最终投资重整人在规定时间内与招募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书》。
(八) 招募人根据《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制定重整计划(草案)。
(九)召开债权人会议,讨论表决重整计划(草案)。
(十) 经评估师初评润之农业实物资产及无形资产的在2022年4月20日这一评估时点的评估价值为26,038,513.00元,评估价值作为投标参考价供入围意向重整投资人参考。
上述各项工作的确切实施时间,由招募人根据实际情况具体确定或再行调整。
四、其他说明
(一)本招募公告自法院裁定重整后生效。
(二)在未确定入围意向重整投资人之前,均称“投资人”;在确定入围意向重整投资人后,称“入围意向重整投资人”;选出的最优入围意向投资人并报债权人委员会审议决定和奇台县人民法院同意后,称“最终的重整投资人”。
本公告由新疆润之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编制, 解释权归管理人。热忱欢迎各地单位、各界人士报名参与本重整投资项目。
新疆润之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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