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银行长春分行办公楼装修改造设计机构选聘项目
吉林银行长春分行办公楼装修改造设计机构选聘项目
吉林银行长春分行办公楼装修改造设计机构选聘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TC2023-02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银行长春分行办公楼装修改造设计机构选聘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吉林省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条件核准表(202*****220171*****364)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吉林银行长春分行办公楼装修改造设计机构选聘项目。
2.2招标范围:主楼B1-27层(含瑞祥支行营业室),建筑面积约*****平方米;附属楼1-4层,建筑面积约2470平方米;其他区域需要设计的全部专业。
(1)室外设计部分:绿化及景观工程、大门改建、篱笆改建、道路维修改建、标识、立面处理、必要的构筑物增设、防水工程、线路、充电桩、停车场、大门、园区安保门禁工程等全部室外工程;
(2)室内设计部分:主楼B1-27层(含瑞祥支行营业室):除室内装饰及强电末端以外所有需要设计的全部专业,包括并不限于消防改造配套设计、水暖通风、电气工程、安防、技防、监控工程、建筑智能化管理、弱电工程、强电前端工程、给排水工程等设计工作;附属楼1-4层:包括并不限于食堂操作间及餐厅功能区方案设计,装饰工程设计、强、弱电工程、消防改造配套设计、水暖通风、空调、电气工程、安防、技防、监控工程、强电工程、弱电工程、建筑智能化管理、给排水工程、拆除、加固及食堂操作间设备等配套工程设计,配合长春分行考察主材、家具、设备选样等工作
(3)配套设计部分:电气工程、暖通工程、上下水工程、灯光、音响、会议系统、空气调节系统工程、备用电源系统、弱电工程、安保工程、通讯工程;
(4)其它内容:图纸报建、专家平台报审、项目变更、竣工验收,提交第三方的检测报告以及与上海同济室内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共同配合完成总体设计等相关工作。
2.5 设计服务期限:2023年6月至2023年7月。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控制价:220万元(投标人按有关法律规定纳税,应缴纳的税金(含增值税)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含甲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资质有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2020年-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的,须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
3.3业绩要求:投标申请人(2020年-至今)完成过同类或类似项目(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4投标单位拟派出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投标人应具有承建本项目涉及的全部专业,且相关专业设计人员应不少于3人,且应满足工程实际的需求(须具备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0年-至今)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外阜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18日9时00分起至2023年5月24日16时00分前,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2023年6月12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7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5.2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开标采用腾讯会议直播形式进行远程解密开标,进入视频会议人员应改名为“投标人+被授权人”。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4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地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1817号
联 系 人:齐先生
联系电话:043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天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广场A4座1302室
联系人:高峥
电话:0431-********、156*****922
邮箱地址:JLTC********@163.com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九、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ccjw********@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陆: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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