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村工业园北侧部分区域道路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资审公告

梅村工业园北侧部分区域道路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资审公告

梅村工业园北侧部分区域道路建设工程施工

发布时间:2023-05-17 13:3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梅村工业园北侧部分区域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名称)施工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梅村工业园北侧部分区域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高新区(新吴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梅村工业园北侧部分区域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锡新行审许[2022]11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梅村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市梅村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嘉工程管理咨询(江苏)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梅村街道工业集中区
2.1.2 建设规模:共三条道路,路线总长约1.64km。(1)锡泰路(新风路~新锡路)改造工程,项目起于新风路,路线向东延伸,终于新锡路,道路全长约 751 米,道路红线宽度为 28~29 米,道路设计等级为次干路,设计速度为30千米/小时,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交通和排水工程,以及电力通信杆线迁改入地、照明工程;(2)锡鸿路(夹蠡河~新锡路)改造工程,项目起于夹蠡河东侧,路线向东延伸,终于新锡路,道路全长约 540米,道路红线宽度为17~20米,道路设计等级为支路,设计速度为20千米/小时,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交通和排水工程,以及电力通信杆线迁改入地、照明工程;(3)梅西路(群兴路~锡达路)新建工程,项目起于群兴路,终于锡达路,道路全长约 347米,道路红线宽度为24米,道路设计等级为支路,设计速度为30千米/小时,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交通、排水和照明工程。
2.1.3 合同估算价:5600.0万元
2.1.4 工期要求:1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6月30日,竣工日期:2023年11月26日
2.2 招标范围:招标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锡泰路大型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锡鸿路大型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梅西路大型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电力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等共13个单位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近三年(含)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价≥40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要求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工程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公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必须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经发包人加盖单位公章认可的人员变更资料。类似工程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直接发包证明上的金额为准。类似工程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时间至本工程资格预审公告发布首日计算。上述材料均以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诚信信息库的信息为准。

自2021/05/17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2/05/17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3/02/17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4 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获取时间:2023年05月17日13:30至2023年05月22日23:59;
6.2 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5月30日9:30
7.2 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市梅村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中嘉工程管理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地址:
无锡市新吴区梅村管委会大楼
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太湖西大道2168号中锐佳诚国际大厦A栋608室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黄工
联系人:
沈飞、刘明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qq.com
2023年05月17日

标签: 道路建设 工程施工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中嘉工程管理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