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浠水县湖泊、水库水质监测服务询价采购公告

2023年度浠水县湖泊、水库水质监测服务询价采购公告

浠水县水利和湖泊局

采购湖泊、水库水质监测服务询价公告

一、项目编号:SL2023-13

二、项目名称:2023年度浠水县湖泊、水库水质监测服务。

三、采购内容:按《水环境监测规范》(SL219-2013)相关水质监测要求,对浠水县境内纳入湖北省湖泊保护名录的27个湖泊和注册登记的66座水库开展水质监测,并提供水质监测成果。采购计划金额15.5万元。湖泊、水库名录及技术要求见附件1。

四、服务期:2023年5月至2024年5月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备省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和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单位水平评价证书(乙级及以上);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

(4)项目负责人必须同时具备水利行业高级以上职称证书及水质监测从业人员检测岗位证书。

六、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 2023年5月17日 至5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休息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址:浠水县水利和湖泊局一楼县河湖长制办公室。

3、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格证明材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上粘贴法人、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及报名人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书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1份;

(2)相关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职称、岗位证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 2023年5月22日8时30分 (北京时间)前带好要求的证明材料到浠水县水利和湖泊局二楼会议室现场报价(由采购单位现场发报价表现场填写报价,投标单位不做标书),逾期概不受理。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3年5月22日8时30分(北京时间)在浠水县水利和湖泊局二楼会议室开标,投标人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九、询价成交原则:

询价采购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必须有3家以上合格投标单位,取报价单位中有效报价最低价格单位为中标人,单位报价相同时,由采购单位在相同报价中随机抽取1名作为中标人作为成交供应商。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浠水县水利和湖泊局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5*****498

采购监管单位:浠水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

浠水县水利和湖泊局

2023年5月17日

附件1 技术要求

1、湖泊、水库名录

湖泊:策湖、望天湖、芝麻湖、滠湖、月湖、皂泥湖、袁家湖、连耳湖、郁家港、施家湖、风泥沟、黄草湖、婆荡湖、乌江湖、綦家湖、谢湖、长塘湖、孙家湖、茅山湖、窑家湖、张家大湖、华大湾湖、谱戏湖、鲁湖、陈湖、客仕湾湖、钟家湖。

中型水库:白洋河、梅子山。

小(1)型水库:洪家冲、象鼻咀、余家堰、父子岭水库、大屋咀、响水河、叶家冲、石夹口、油铺咀、盛家冲、龙潭冲、锁口潭、断石河、虎形地、堰上湾、虎山、天然。

小(2)型水库:滴水岩、葫芦咀、神山冲、大兴冲、龙井湾、夏家湾、鸡公山、城山、月安、鸡鸣尖、东风、破塘湾、水口冲、邢家冲、高一、细响水河、铁炉冲、余家河、青山口、新春、吕祖畈、陈家冲、青年、芦子山、房家冲、伟大、石头咀、金星、蒋山、田家冲(竹瓦镇)、田家冲(洗马镇)、周家冲、丰收、土背山、周河口、邹家坳、官塘湾、茅草山、水利咀、禾米冲、余家湾、百丈冲、珠琳、石板桥、进田冲、芦家冲、七里冲。

2、监测频次、点位

频次:湖泊每季度监测1次,全年监测4次;水库枯水期、丰水期各监测一次,全年监测2次。

点位:湖泊、水库水面中心

3、采样工具

供应商需自备采样车辆和采样船只。

4、其他服务要求

(1)在浠水县境内突发水污染事件时,供应商需第一时间积极提供应急监测服务,提交监测数据,并说原因。

(2)在浠水县河湖长制工作日常开展过程中,涉及水环境监测服务时,供应商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提供相关服务。

(3)在服务期间:涉及交通、住宿、通信等相关费用自理,并负责技术服务期间相关安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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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测服务 湖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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