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石化公司第三联合车间-聚丙烯装置T30S复合添加剂框架(代储代销)采购项目

呼和浩特石化公司第三联合车间-聚丙烯装置T30S复合添加剂框架(代储代销)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SH-ZB-WZ-2023-0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呼和浩特石化公司第三联合车间-聚丙烯装置T30S复合添加剂框架(代储代销)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物资为2023年度至2024年度呼石化第三联合车间-聚丙烯装置T30S复合添加剂框架(代储代销)招标,根据炼化板块质量管理要求,化工添加剂要保持质量稳定,按单价签订框架(代储代销)合同;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物资为呼石化聚丙烯装置T30S复合添加剂;

2.3采购数量:预计采购量210吨;

2.4交货地点:呼和浩特石化公司;

2.5交货期:发货数量及时间由招标人根据生产需要通知,接到订单后15日内送达;

2.6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

2.7质保期:自卖方交货并经买方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资质条件:①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得独立法人的企业,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②本项目只接受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和贸易商;③投标人必须是能够提供企业所在地技术监督局备案的产品标准的生产企业(提供系统截图);④投标人为入围中石油《2023年塑料用抗氧剂、给电子体集中采购结果公告》或《集团公司2023年水合、裂解汽油加氢、汽油二段加氢、三乙基铝、醚化催化剂集中采购结果公告》名单的企业;

3.3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在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石油石化行业,每一年都须满足销售合同金额累计达到300万元的同类型复合抗氧剂在代聚丙烯工艺的供货业绩,注:附合同关键页及相对应发票扫描件;

3.5信誉要求:①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评委现场查询)。②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失信行为相关管理规定: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分或扣分。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评委现场查询),③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

3.6其他要求:①投标人要了解呼石化聚丙烯装置的工艺技术和现场情况。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中标人要与招标人签订技术协议。②投标报价要包含在招标人认为需要时,投标人及时无偿提供现场技术服务,注:①②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05月17日至2023年05月23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在工作时间电话联系:**********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和交费。

②此次招标采购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在工作时间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如不满足开标条件需再次报名时,请投标人务必自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重新报名并交费,否则视为放弃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①购买招标文件采用平台支付,只支持个人网银支付,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自行从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②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将以普通增值税发票电子发票形式开具,开票信息默认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初始录入基本信息(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开票信息等),若以上信息有误,请于开标前确保在平台中修改为正确信息,招标机构将于项目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发票开具。

③发票获取形式:电子发票默认发送至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预留手机号及邮箱。发票咨询电话:022-****************

报名成功后请投标人将公告附件《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以开具发票。

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3年06月06日08时1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我公司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提交13万元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为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保证金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后,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投标人须进入项目主控台——投标人电子钱包——分配至本项目(标段),确定投标保证金递交成功。

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行号:313*****0019

银行账号:269*****171*********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

注意:如您是第一次向昆仑银行递交投标保证金,请您至少提前5天打款,打款之后务必核实是否打款成功,同时与项目负责人确认是否成功递交保证金,避免出现因信息不同步等原因导致保证金无法递交的情况,如出现以上问题,请及时致电**********(接通后,请根据语音提示选择“电子招标平台”) 进行解决。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中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

6.2电子交易平台外网):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

6.3电子交易平台(内网):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npc

本公告如有修改和补充也在以上网站同时公布。

7. 投标费用

中标人须交纳招标代理费,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 邮编: ******

联系人:孙工 邮箱: **********@qq.com

手机: 188*****262 电话:022-********

9、异议受理联系方式

异议受理部门: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联系电话:022-********

意见与建议: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联系电话:022-********

电子招标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电子投标技术咨询电话:**********语音导航“电子招标”

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05

,呼和浩特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复合添加剂 聚丙烯 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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