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莱区响李河、下炉河、鸳鸯河等小型河道水毁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蓬莱区响李河、下炉河、鸳鸯河等小型河道水毁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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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莱区响李河、下炉河、鸳鸯河等小型河道水毁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 /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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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蓬莱区响李河、下炉河、鸳鸯河等小型河道水毁治理工程已经上级批准建设,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烟台市蓬莱区水利服务中心,项目资金已经落实,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环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本项目代建及监理标、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全过程造价咨询标、质量检测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响李河水毁治理工程位于大辛店镇,治理范围为桩号0+000 3+400,治理总长3.40km。主要治理内容为河道疏挖新建浆石护坡或挡墙,维修挡墙,新、改建建筑物。下炉河、解后河、会文河、巨山沟东河、卧龙河、平畅河支流、鸳鸯河、小赵家河、院后河、燕地河、高谷河、上口河、北唐河、大赵家河、洛汤河等河道对水毁部位进行修复。项目总投资约2800万元。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6月12日,计划完工日期2024年5月30日,总日历天数354天。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蓬莱区响李河、下炉河、鸳鸯河等小型河道水毁治理工程代建及监理标 1个 蓬莱区响李河、下炉河、鸳鸯河等小型河道水毁治理工程代建及监理标
蓬莱区响李河、下炉河、鸳鸯河等小型河道水毁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1个 蓬莱区响李河、下炉河、鸳鸯河等小型河道水毁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蓬莱区响李河、下炉河、鸳鸯河等小型河道水毁治理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标 1个 蓬莱区响李河、下炉河、鸳鸯河等小型河道水毁治理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标
蓬莱区响李河、下炉河、鸳鸯河等小型河道水毁治理工程质量检测项目 1个 蓬莱区响李河、下炉河、鸳鸯河等小型河道水毁治理工程质量检测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其他资格条件
其他资格条件
全部标段: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代建及监理标:(1)投标人须为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拟派代建项目经理及总监理工程师都必须同时具备高级职称(水利相关专业)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已承担两个及以上在建水利工程监理项目的以及发生变更6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
3.3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设计单位:
a.须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备相应能力;
b.拟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证书。
(3)施工单位:
a.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b.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项目经理已承担一个及以上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以及发生变更6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含)及以上职称资格证书(水利工程相关专业);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持有水利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均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任职;
(4)须具有与工程相关的砂石供应能力。
3.4全过程造价咨询标:(1)具备承担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工程咨询的能力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原注册造价师)资格。
3.5质量检测标(1)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量测类、机械电气4个类别)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通过山东省水利厅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备案。(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全国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和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拟投入本工程所有检测人员须是本企业固定人员。(3)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或被有关部门实行联合惩戒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8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10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六条失信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相关规定,具有上述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1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次招标代建及监理标、全过程造价咨询标及检测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方为负责本项目施工的施工企业;(2)拟任项目经理应兼任联合体负责人;(3)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3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5-17 18:00至2023-05-22 18:00(北京时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烟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yantai.gov.cn/)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ZTB );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关注“招标答疑”栏目;打开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持有CA数字证书,办理或互认CA证书,请登录“下载中心”,进行相关操作.
4.2.本工程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不组织现场勘查和投标预备会。
4.3.售价:0元。其他事项见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7日9时00分,地点为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烟台市莱山区银海路46号(裙楼西门)。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逾期未上传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原件资料等,所有议程均通过线上进行,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开始登录烟台市水利工程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网上签到,参与本项目的开标。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不能进行网上签到。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发布媒介为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其他
1.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烟台市工程建设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烟台市工程建设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地址:http://ggzyjy.yantai.gov.cn/xzzxrj/******.jhtml。 2.潜在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烟台市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参与开标活动,烟台市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网址:http://61.156.14.109:*****。"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烟台市蓬莱区水利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环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烟台市蓬莱区南关路80号 地址: 烟台市芝罘区万达金融中心A座12楼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崔世彬 项目负责人: 李一夫
电话: 0535-******* 电话: 0535-*******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huanyuzhaobiaolyf@163.com
2023年5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治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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