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新乡桥工段“购置防暑药品”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新乡桥工段“购置防暑药品”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新乡桥工段“购置防暑药品”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新乡桥工段对下列物资进行询价采购,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三、询价物资清单:1575套防暑药品套盒(风油精6毫升*2、太极藿香正气口服液10ml*10支*不含酒精、清凉油3克*2)
400盒太极藿香正气口服液(10ml*10支;不含酒精)
1.交货地点:新乡桥工段指定地点
2.交货时间:中标后7日内送达。
3.交货方式:送货前须与新乡桥工段材料科确认所需数量、规格型号、到站地点。
4.付款方式: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货到验收合格后,按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新乡桥工段有关财务规定通过银行转账付款。不接受报价单中的预付款条件。
5.技术标准:
①藿香正气液(不含酒精):《中国药典》2015年版第一部。
②风油精:《中药成方制剂》第十九册编号:WS3-B-3528-98。
③清凉油:《中药成方制剂》第一册编号:WS3-B-0144-89。
④其它:药品套装使用纸盒包装,包装上应标明:藿香正气液、风油精、清凉油三种药品品名、规格、生产单位名称。注明经销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药品经营许可证编号。
6.供应商要求:
①本产品的报价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且具备询价物资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报价人必须出具涵盖本项目采购药品目录,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②报价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代理协议,授权书或代理协议需经被代理单位(授权方)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须有明确的代理期限、代理产品范围,须提供被代理单位法人代表联系方式以备核验,且代理期限在有效期内;代理协议应明确由被代理单位(生产商)负责售后服务及质量责任保证,并提供被代理企业的营业执照以及其他资质文件。
③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在国铁集团、各集团公司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无不良记录(须附声明)。
④报价人信誉良好,不在国铁集团、集团公司通报期内;报价产品应符合相关要求,无不良记录且未在国铁集团、集团公司通报期内。不存在国铁集团、集团公司信用评价,或物资供应中因不良问题被限制报价的情况。
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信息(黑名单)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投标人必须提供本公司在上述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⑤报价人需提供报价产品省或市级检验检测机构产品检测报告及合格证。
⑥报价人需提供防暑降温套盒3年内国有大中型企业的采购合同证明。
⑦药品套装使用纸盒包装,包装上应标明:藿香正气液、风油精、清凉油三种药品品名、规格、生产单位名称,还应注明经销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药品经营许可证编号,并在报价文件中附图片。外包装为硬质纸箱,适应运输、装卸、防潮、防雨、防震等需要,确保物资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在对供应商供应物资验收过程中,应严格按技术标准及物资相关规定进行验收、抽检,对验收、抽检不合格的物资,供应商应在及时提供合格产品的基础上,须对原供产品全部召回,并承担因退货造成的运费、耽误工期等损失。
⑧严格遵守国铁采购平台的管理规定及要求。
⑨有关联性质的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报价,不能分包和转包。
四、报价要求:
1.凡有意参加且符合资质条件的报价人,请于2023年5月17日至2023年5月23日通过“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进行网上报名。并于2023年 5月24日09:00之前,填写“询价报名表”,按照“报价单”规定的格式,提交一次性不可变更的报价(保留2位小数),均以特快专递形式或者密封送至新乡桥工段材料科。提交时间以到达为准,未按规定格式填写、逾期提交或多次提交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服务承诺等相关资料,以上所有资料必须加盖公章,请随同报价单原件一同通过邮寄等形式送达新乡桥工段材料科,逾期未送达相关资料的供应商将不能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3.供应商必须按照“报价单”(详见附件)的格式对所列物资进行报价,不允许做任何的删除或变更数据表格名称及格式。报价单必须注明以下承诺“我方已仔细阅读本询价采购公告,承诺遵守本公告各项条款”,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未按规定格式填写、或未注明承诺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4.除非有特殊要求,我们不单独提供所需物资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象条件、公路设施等情况,报价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5.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弓工 联系电话:139*****732
技术咨询:李工 联系电话:178*****633
传 真:0373-*******
通信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卫滨区铁西路108号 新乡桥工段材料科
五、采购规则:
1.符合本公告所有要求的前提下,以含税总价作为评审价格,经评审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将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时优选注册资本金最大的供应商。
2.本次询价物资设有最高限价,超出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新乡桥工段物资集中采购办公室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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