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望花区人民法院风险人员识别预警与分析设备采购项目

抚顺市望花区人民法院风险人员识别预警与分析设备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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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望花区人民法院风险人员识别预警与分析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LNJHY20230517)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抚顺市
一招标条件
本抚顺市望花区人民法院风险人员识别预警与分析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3.5万元,招标人为抚顺市塑花区人民法院。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135000.00元,最高限价:135000.00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抚顺市望花区人民法院风险人员识别预警与分析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抚顺市望花区人民法院风险人员识别预警与分析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
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3.木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5月17日08时30分到2023年05月24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本项目允许通过电子邮件邮寄等非现场方式完成供应商报名登记等相关事
宜,售价:5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9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33号,抚顺二中南门南侧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29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3-3号,抚顺二中南门南侧
七其他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或发送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
证明文件或白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卫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
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抚顺市银花区人民法院

址:抚顺市望花区望花大街
联系人:肖主任
电话:024-5756734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珺鸿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3-3号抚顺二中南门南侧
联系人:吴听钰
电话:024-56403567
电子邮件:fs564035678163.com
之赵
印锋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贵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人员 风险 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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