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地区润滑油厂维权打假律所入围项目

浙江地区润滑油厂维权打假律所入围项目

项目地点:浙江省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润滑油厂委托,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人拟对2023-2026年度维权打假服务商进行选商,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市场巡查、行政打击、刑事打击、诉讼、网络监控、注册商标清理、指定目标调查等七类项目(中国石油系统内的商标使用争议问题不在此范围内)。考虑维权工作量和服务便利性等因素,维权服务商库拟分为三个区域建立,分别为华北东北区、华东中南区和西北西南区。本项目按区域划分为三标包,每个标包需5名服务商。

标包一:华北东北区域(黑龙江、吉林、辽宁、北京、河北、内蒙古、天津)

标包二:华东中南区域(广东、广西、海南、福建、湖北、湖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

标包三:西北西南区域(甘肃、青海、新疆、陕西、西藏、宁夏、山西、四川、重庆、云南、贵州)

2.2服务内容:

2.2.1涉嫌侵权行为调查、查处(即行政打击和刑事打击);

2.2.2侵权招牌拆除服务;

2.2.3知识产权案件相关诉讼服务;

2.2.4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2.2.5市场普查、调查(包括但不限于常规制售假行为调查确认、经销商及配套厂合规情况调查,神秘顾客拜访调查以及商业秘密调查);

2.2.6网络监控及售假网店链接的消除;

2.2.7公证(包括但不限于侵权网页公证及公证购买);

2.2.8知识产权相关危机公关;

2.2.9其他与维权相关的工作。

2.3服务地点:各标包对应区域。

2.4入库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2.5付费模式:

1)行政类案件、刑事类案件

根据公司各相关单位确认的案件服务费金额于次月完成当月的案件书面确认后结算。

维权类别

维权内容

参考费用

行政类 案件

1.市场巡查、神秘顾客暗访调查

基础费用(2000元)

2.销售假冒昆仑油品的打击处理

提成费用(查扣油品案值5万元以下5%;10万元以下7%;15万元以下9%


3. 侵权招牌拆除

基础费用(1000元).


刑事类 案件

1.主要销售商的铺面及仓库的查处

风险提成费用: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人数1.5万元/人(以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数为准)。

2.生产商窝点或工厂与仓库的查处

风险提成费用: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人数1.5万元/人(以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数为准)。


3.制造与销售假冒产品的标识等相关附件

以数量1角/每张或个数


诉讼类 案件

对侵权方在当地润滑油市场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侵权方有可执行的财产,败诉后可能受到财产方面的被处罚


付款方式。依据给服务商提供的单项打假项目确认单和单项打假项目结果验收单,在60天内开具发票,同时将案件打假费用支付至服务商的账户。

2)民事诉讼类案件

民事诉讼类案件按照全风险代理模式计费、付费:侵权人的赔偿款支付到润滑油公司所属单位账户后,服务费按照以下规定比例采用分段累进方式计算,并于60个工作日内将服务费打入服务商账户。

案件赔偿金额

侵权人支付到账的赔偿款服务商分割比例

5万元以下(含)

70%

≮5---≤50万元部分

60%

≮50--≤100万元部分

55%

≮100--≤300万元部分

45%

≮300--≤500万元部分

40%

≮500--≤1000万元部分

35%

≮1000万元以上部分

3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律师事务所;投标人为律师事务所的,须为在投标标段对应行政区域内的司法行政等机关注册登记并实际经营的国内机构。

3.2资质要求:投标人为律师事务所的,应具有至少20名执业满2年以上的律师。

3.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1月1日—2023年3月30日)与本项目招标范围类似的知识产权类维权(打假)案件;

3.4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服务团队项目负责人从业经验不低于2年,服务人员连续从业经验不低于1年,市场调查员10人以上,团队人数能够满足同时在所属区域开展两个维权项目。投标人为律师事务所的,应组建不少于10人的律师服务团队(由团队代表和主办律师组成,统称团队成员)并明确1名执业满5年以上的团队代表;招标人在后续选聘服务律师事务所时,将首先与团队代表联系接洽。

4.招标文件获取

报名时间:2023年5月17日至2023年5月22日;

报名方式: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6*****122********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3年05月26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开标

6.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3年6月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交易平台

6.3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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