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政策】明光市三界镇“三线六边”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本级政策】明光市三界镇“三线六边”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三界镇“三线六边”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全面推进文明村镇创建,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现就开展全镇铁路沿线、公路沿线、河湖沿线及政府周边、文明实践所站周边、学校医院周边、村部周边、农贸市场周边、景区景点周边(下称“三线六边”)综合整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协同推进、效果为要、常态巩固的原则,针对“三线六边”环境、卫生、秩序等方面进行综合整治,切实改变沿线沿边脏乱差面貌,达到干净、整洁、有序的总体目标。
二、整治范围
(一)“三线”:公路沿线主要包括镇域范围内的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乡道、江淮风景道沿线;铁路沿线主要包括镇域范围内的京沪铁路沿线;河湖沿线主要包括尹冲水库、草坝水库等河湖及镇域范围内的主要河道沿线。
(二)“六边”:政府周边、文明实践所站周边、学校医院周边、村部周边、农贸市场周边、景区景点周边。其中,景区景点周边主要包括严集烈士陵园、岭上人家及各中心村、人居环境整治点和道路节点。
三、责任划分
“三线六边”综合整治工作责任划分主要按照管辖范围和管理权限划分。
(一)公路沿线:由各村牵头负责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乡道、江淮风景道沿线整治工作。
(二)铁路沿线:配合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路权范围内整治工作,负责辖区内铁路沿线整治工作。
(三)河湖沿线:镇水利站负责辖区内河湖、塘、坝、库沿线的整治工作。
(四)“六边”:根据属地管理责任,由镇环保站、交管站、执法中队、各村、学校、卫生院、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等相关部门配合整治。
四、整治内容
1.“三线”整治内容:
(1)各类垃圾整治。对沿线可视范围内的各类垃圾进行全 面彻底清理,不留死角。
(2)水体污染整治。对沿线可视范围内的河湖塘沟存在水 体污染的,要予以治理,做到水清岸绿、卫生整洁。
(3)乱堆杂物整治。对沿线道路两侧乱堆放的草堆、石材、门前杂物等要进行全方位清理,对大型物料堆放场要设置围挡或 移除。
(4)杆牌桩线整治。对老旧破损的标牌进行清除或更换, 扶正歪斜线杆,修复损坏交通桩,对杂乱的缆线进行整理,确保整洁有序。
(5)广告店招整治。对沿线范围乱设商业广告、小广告的要予以清除,对老旧破损的条幅、公益广告进行清除或更换,同 时确保一店一招,对标规范,对乱设的店招予以整改。
(6)杂草绿化整治。对沿线路边绿化进行修剪提升;对影响环境、景观的丛生杂草进行清除处理;对绿化缺损的要进行补 植,重点地段、重点区块要增设绿化。
(7)搭建立面整治。对乱搭乱建予以清除,对数量多、较为连续、影响景观的废弃建筑可采取遮挡、粉刷、清除等方式进 行处理,对脏污破损的较大面积外立面要进行遮挡或修复。
(8)不文明行为整治。对机动车、非机动车、农机具等车辆乱停乱放的,要规范停放;对出店占道经营,要集中整治;对占用公共绿池等种菜的,要进行清除;对散养畜禽的,督促户主建立圈舍、围挡进行围养,同时无人畜合居;对乱倒污水、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要坚持教处结合,发现一例处理一例。
2.“六边”整治内容:
(1)环境卫生整治。对生活、建筑垃圾、面源污染、沟塘垃圾进行彻底清运处置;垃圾桶清洁,摆放规范有序;道路、路 缘石边干净整洁,雨箅下通畅无杂物。
(2)乱堆杂物整治。对违章搭建,影响环境美观的围墙、旱厕、猪圈、粪堆、草堆、建筑材料等建筑物杂物进行清理,先通知各户主动拆除清理,对拒不执行的要组织专业队伍进行集中 清除;对集镇散养家禽、毁绿种菜、泡沫箱种菜养花等现象进行 清理,保持门前整洁无堆放物。
(3)绿化提升整治。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对能够实行绿化的区域,抓紧实施绿化,见缝插绿;对已建成的绿化带、公园 要定期进行修剪、除草等维护管理,对绿化死亡或被人为破坏的 要及时补植补绿,对基础设置损坏的要及时修补;对绿化带内烟 头、石块等杂物进行清理。
(4)农贸市场整治。对政府所在地及村级农贸市场开展集 中整治,重点整治经营秩序、环境卫生、活禽宰杀、消防设施、 卫生厕所、台下经营等,营造良好经营秩序。
(5)广告店招整治。对影响环境美观的门头、牌匾、灯箱、 墙体、高炮、农户、商户门上等各种商业广告、“牛皮癣”进行全面检查、清理和整顿,做到清爽、美观。
(6)杆牌桩线整治。对强弱电线路进行清理、捆扎,做到横平竖直;线杆无歪斜,交通桩等无破损;对破损标识标牌及内 容要进行清理、修复或更换。
(7)水粪油污整治。对水污(农村生活污水、黑臭水体、企业排放污水等)、粪污(家禽、家畜粪便、大型养殖场气味等)和油污(乡村餐饮油烟、农机修理点油污等)进行全面治理,提升群众居住环境质量。
(8)车辆乱停整治。对集镇机动车、非机动车要加强管理, 按箭头指示有序停放;要加强农贸市场、学校、医院等重点区域 的管理,增设停车位;对穿村庄、穿集镇等点位的农机具等生产 工具要合理规划停放点集中有序停放。
(9)出店经营整治。对违法占道经营、出店经营等行为要组织专业执法队伍,联合镇相关监管部门开展集中综合整治,严禁占道经营、出店经营行为。
(10)其他不文明行为整治。主要包括不遵守交通秩序、乱 扔垃圾、乱倒污水、散养畜禽、随地吐痰等,坚持宣传、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切实提升农村群众文明素养。
五、工作步骤
“三线六边”综合整治工作从3月起至12月底。分排查准备、集中整治、考核验收、成果巩固四个阶段组织实施。其中,6月至8月为集中攻坚月。
(一)排查准备阶段(3月底前)。根据整治工作要求,摸清“三线六边”范围整治任务量,制定计划,分解任务,定人定责,同时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相关保障。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1日至5月31日)。对“三线六边” 脏乱差的现象进行集中整治,力求整体环境改观明显。
(三)检查验收阶段( 6月1日至7月31日)。组织相关部门对整治成果进行检查验收评比,适时召开观摩会、现场会。
(四)成果巩固阶段(8月1日至12月30日)。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实现常态管理,以点带线、以线带面巩固推广综合整治成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切实加强对“三线六边”综合整治工作领导,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和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推进“三线六边”综合整治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将各项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个人。
(二)密切配合,统筹推进。相关村委会和镇直部门要加强衔接,明晰责任,密切配合,联动协作,将“三线六边”综合整治与文明村镇创建相结合,与人居环境整治相结合,以“三线六边”整治为重点和突破口,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形成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良好格局。
(三)加强督查,严格问责。为确保工作落实,整治工作期间,镇纪委、镇创建办将加强监督检查,把整治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内容和文明单位评比重要标准。对行动迅速、工作扎实、效果突出的通报表彰;对工作不力、任务未如期完成的部门和村委会将限期整改、跟踪督查,直至启动问责程序。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村委会、相关部门、镇宣传室要强化“三线六边”综合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全镇广大人民群众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为保证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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