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学院食堂合作经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红河学院食堂合作经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玮元-A*******-HH
项目概况
红河学院食堂合作经营服务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蒙自市银河路银河春晓2-10)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05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玮元-A*******-HH。
项目名称:红河学院食堂合作经营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基本情况:1.明德校区石榴园一楼餐厅,建筑面积1212.84㎡,配置约400个就餐位。
2.里仁校区二楼餐厅,建筑面积1312.50㎡,配置约430个就餐位。
3.两个餐厅的合同到期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
经营模式:1.两个餐厅由两家餐饮服务公司分别负责经营管理,自负盈亏。2.除学校原有设备外,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不足设备由餐饮服务公司自行配备;服务人员由餐饮公司自行聘请,费用自理。餐厅的内部装饰、装修及大厅设施配置由经营者参照犁江河自助餐厅和清真食堂风格进行装饰、装修,费用自理。
经营范围:主要以制售冷、热食为主(具体以取得该项目《食品经营许可证》后的经营范围为准)。食堂大厅为学生就餐区,不设置预包装食品出售区。
费用结算:经营收入统一纳入一卡通系统管理,定期结算。
采购需求:A包:明德校区石榴园一楼餐厅;B包:里仁校区二楼餐厅。学校提供现有的场所和相关项目经营范围中属于学校资产部分的设备、设施(供应商可现场察看),设备、设施清单在签订合同时清点确认。
注:为保证食堂服务质量,使经营者之间形成良好竞争机制,同一供应商最多允许报名参与一个标段的磋商。
合同履行期限:5年,一年一考核,每年考核合格后执行下一年合同。经营期内供应商不得转让经营权。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并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为登记状态存在(在营、开业、在册);
2.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成立未满一年的公司提供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如法定代表人为自然人的则提供情况说明);
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2.6 参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各级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报告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8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采购项目的响应,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2.9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该《食品经营许可证》中所列经营场所为自营。(提供承包合同或场地租凭合同证明材料)。
(2)供应商承诺成交后为本项目食堂从业人员办理健康证及培训合格证。
(3)供应商承诺成交后为本项目食堂投保“公众责任险”或者“场地责任险”,承诺成交后为本项食堂从业人员投保“雇主责任险”或者“意外伤害险”。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3年05月18日至2023年05月24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蒙自市银河路银河春晓2-10)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600元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9日09:00时(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蒙自市银河路银河春晓2-10)。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29日09:00时(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蒙自市银河路银河春晓2-10)。
六、公告期限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本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5月17日。
3.本公告期限为:2023年05月17日至 2023年05月24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http://)红河学院官网(https://www.uoh.edu.cn/)上发布,我公司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2. 磋商保证金
(1)交纳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2)金额:¥2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
(3)形式:由供应商按规定数额从法人基本账户中自行转账到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户,转账时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注:在汇款附言中注明项目编号(玮元-A*******-HH红河学院食堂合作经营服务项目标段保证金),因未注明项目编号和标段号而造成查询不到或直接退款的,视为未缴纳,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4)退还形式:退还给供应商的对公账户。
(5)汇款信息:
户 名: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昆明联盟路支行
账 号:871*****0810908
电 话:0873-*******
3、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期限内携带以下资料或证件前来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到场提供)
(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到场不需提供)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红河学院
地 址:蒙自市
联系方式:赵老师 139*****0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蒙自市银河路银河春晓2-10
联系方式:08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顺元
联系方式:0873-******* 138*****536
2023年05月17日
标签: 食堂合作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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