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公白镇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招标/资审公告
和平县公白镇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招标/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17 15:3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和平县公白镇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和平县公白镇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已由和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和发改投审[2022]297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210-******-04-01-******,项目建设资金在2022年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中解决,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和平县公白镇人民政府,委托招标代理单位为中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
2.1建设地点:和平县公白镇。
2.3主要建设规模为: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00 元;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①污水工程:挖沟槽土方4539.3立方米;垫层砂452.41米;管坑回填石屑3696.8立方米;安装HDPE缠绕增强结构壁B型管2452.2米、UPVC污水支管2000米;新建污水检查井81座。
②雨水工程:挖沟槽土方3964.48立方米;管坑回填石屑3016.71立方米;安装钢筋混凝土管1622.64米、HDPE缠绕增强结构壁B型管605米。打钢板桩支护393.13吨;铺设水泥混凝土路面*****平方米、沥青混凝土路面5448平方米等其它相关附属工程建设。(具体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4工期:60天(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2.5质量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达到验收合格。
2.6招标内容:按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工程内容。
三、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3.2投标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施工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省外企业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项目负责人并同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4拟派本工程的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5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本公司正式员工,必须在2023年2月至2023年4月在本公司缴交社保。
3.6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规定,广东省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和人员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资质有效期将在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广东省外由各省各级住建主管部门核发资质证书过期的,如能提供该省有关顺延资质资格有效期有关文件且符合文件规定的,则视为在有效期内。
四、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的获取4.1各潜在投标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网址:https://14.215.227.219:8088/TPBidder)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五、投标人须知5.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评审不通过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5.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5.3投标保证金,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2万元;
(2)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电子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银行转账。电子保函提交的须按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颁发的《关于正式运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的通知》规定办理,电子保函需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也必须是招标人),办理电子保函的费用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入,保函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生效,从生效之日起保函有效期不少于90天。银行转账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银行转账汇入招标人指定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设的银行账户,由各投标人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后,可自行查询到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每个项目都有独立投标保证金子账户)。
5.4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如发现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并通报。
5.5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提交中标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给招标人查验, 并同时提交项目负责人任命书。
5.6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后不得随意变更,除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一是因重病或重伤(持有县、区以上医院证明)两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的;二是主动辞职或调离原工作单位的;三是因管理原因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施工单位认为该项目经理不称职或监理单位认为该项目经理不称职需要更换的;四是无能力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造成严重后果,建设单位要求更换的;五是因违法被责令停止执业的;六是因犯罪被羁押或判刑的;七是死亡的。如符合上述理由需要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应当配合与本项目招标文件设置的资格条件、加分条件相同的项目经理。
5.7按照《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与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工作联动的指引的通知》(河住建通〔2020〕77号)规定,凡是信用评价等级C级的企业,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级6.1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投标企业需办理企业信息入库、核验通过后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完成后方可进行网上投标(包括制作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投标文件)。在投标准备期内需采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源市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操作手册和XML工程量清单操作手册,网址:******/********/fb518caa-04e2-479f-a3d7-2f2fff7aa3e5.html%EF%BC%89%E5%88%B6%E4%BD%9C%E7%94%B5%E5%AD%90%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3%80%82%E8%AF%B7%E6%8C%89%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8%A6%81%E6%B1%82%E5%88%B6%E4%BD%9C%E5%8F%8A%E6%8F%90%E4%BA%A4%E7%94%B5%E5%AD%90%E6%8A%95%E6%A0%87%E6%96%87%E4%BB%B6">https://14.215.227.219:8088/xzzx/******/********/fb518caa-04e2-479f-a3d7-2f2fff7aa3e5.html)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请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年6月8日9:30,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形式,投标人需登录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会员端(网址:https://14.215.227.219:8088/TPBidder)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至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
6.3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网站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上传或送达的补充或者修改内容无效。
注: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
6.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是真实的、有效的,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向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通报同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其他注意事项7.1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zbtb.gd.gov.cn/login)”、“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index)”上发布。
7.2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不需参加开标会,如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可申请调看现场监控。
7.3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为筑牢疫情防控坚固防线,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果,请招投标当事人严格按照河源市防疫指挥部最新政策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7.4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投标人须知》
八、联系方式招 标 人:和平县公白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62-*******
招标代理机构:中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袁先生联系电话:0762-*******
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762-*******
标签: 雨污分流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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