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粤19破121号关于摇珠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2)粤19破121号关于摇珠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关于摇珠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2月14日裁定受理广东汉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亚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案号:(2022)粤19破121号,并指定广东众慧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根据《东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管理人委托专业机构工作指引》的规定,管理人拟通过摇珠方式选聘审计机构,对汉亚公司的财务账册进行破产清算专项审计,特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债务人成立于2010年08月27日,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560******W,注册号为441*****0882865。住所地为东莞市大岭山镇湖畔工业园7号,注册资本为2120万元人民币,现工商登记法定代表人为杨一鸿,股东为杨一鸿、雒应学、东莞市鸿茂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莞市汉茂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黄梅兰、陈裕明、邱培桐、陈学亮、史建中、李喜明。债务人经营范围:工业自动化设备、通用机械设备、塑料机械及辅助机械、工业机器人、五金加工专业设备、数控设备、电脑锣床加工设备、铣打专机、玻璃精加工设备、无人机家居智能机器人、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企业管理咨询;厂房租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本次审计主要内容及工作要求如下:
1.按汉亚公司提供的现有材料披露:供清算审计的现有财务材料是否为全部财务资料或仅为部分财务资料;公司的财务状况,明确汉亚公司在破产受理日(2022年12月14日)的资产、负债等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情况;如供清算审计的并非全部财务资料,应按现有材料进行说明。
2.按汉亚公司提供的现有材料分析:注册资本是否到位及其使用情况,并结合财务资料和资金流水分析是否存在虚假出资、出资不全、抽逃出资等违法情形。
3.按汉亚公司提供的现有材料披露:债权、债务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名称、金额、账龄等;关联方及其相关重大金额的往来款形成及结存情况;为管理人审核债权申报和确认债权提供数据核查等,对债权申报人向管理人申报的每一笔债权根据管理人要求发表独立审计意见。
4.审计应收款项(资产)情况,对每笔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预付账款的形成和依据进行说明,并将合同、财务凭证、确认函、欠条、决算书、权属文件等能够证明应收款项(资产)存在的依据文件整理成独立的文档,移交给管理人,供管理人清查追收。
5.分析产生“资不抵债”的原因,并进行说明。
6.审计机构应重点关注并提醒管理人注意的事项:汉亚公司在法院受理破产清算日之前,是否存在重大资产转移的情况,是否存在与公司股东及管理人员等方面的财产混同;公司财产及设备对外租赁所收取的租金是否到位,租金的去向是否合法合规;法院受理破产清算日之前一年内,是否存在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对原本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放弃债权等情况;法院受理破产清算日之前六个月内,如公司已出现《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的情形,是否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情况。
7.处理汉亚公司破产程序中(如有)的财务会计相关事宜,提供汉亚公司破产程序中涉及的税务问题的咨询,按管理人和税务部门的要求为汉亚公司申报纳税和建账提供咨询意见;
8.管理人按照破产清算期间的实际需要提出的与公司清算审计相关的其他要求,根据管理人的实际工作需要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根据管理人要求,对审计报告进行解释;
9.管理人提出的其他有关工作事项。
(二)审计报告提交时限
申报机构应在签订审计服务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正式),审计机构无故超期的,管理人有权解除委托协议且不支付审计费用;如经初步调查发现债务人财产情况特别复杂、需延长审计期限的,应与管理人协商确定完成时限。
三、管理人可提供的财务账册资料情况
汉亚公司的财务资料目前均存放在原经营场所处,有意愿参加招募的审计机构可联系提供管理人初步清点之财务资料明细表,以审计机构实际接收的财务账册资料为准。
招募选定的审计机构需接收汉亚公司的财务账册等资料。
四、报名机构的基本要求
1.已编入《东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管理人委托专业机构名册》的审计机构。
2.与债权人、汉亚公司或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不存在《东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管理人委托专业机构工作指引》等规定的回避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曾为该公司提供过验资、审计、评估等相关服务的中介机构,不得参与本次选聘。
五、审计费用预算
参照《东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管理人委托专业机构工作指引》第三十条关于费用原则的规定,审计费用参照《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2011)313号】的计算标准,最高收费不超过该收费标准计算所得费用的90%,最终以审计服务合同约定为准。
审计费用包括审计机构为执行审计业务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审计公司为执行审计业务发生的差旅费、文印费、交通费、税费。
费用支付时间:审计费用列入破产费用,在本案破产财产第一次分配时支付。
六、报名要求
请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愿接受委托的专业机构于2023年5月31日前向东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报名。逾期未报名的,视为放弃参与本次摇珠选聘。报名方式:请在专业机构微信沟通联络群组“东莞破管协摇珠群”中进行接龙报名。
东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及管理人保留因情况变化撤回选聘邀请的权利,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七、选任方式
1.由东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从报名的专业机构名单中摇珠选定一家正选机构及一家备选机构。
2.公告期限届满无机构报名的,由东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在相应专业机构名册中摇珠确定任一机构,该机构不得拒绝。
3.经摇珠选定的专业机构应于五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订委托协议,并及时开展工作。
八、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东城西路鸿福大厦A区十楼广东众慧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肖律师、郭律师 电话:0769-********、177*****369
电子邮箱:chindeaglr@126.com
特此公告。
广东汉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七日
标签: 摇珠选聘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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