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南部新院区(PPP)建设项目医疗设备(无影灯、吊塔、手术床)采购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南部新院区(PPP)建设项目医疗设备(无影灯、吊塔、手术床)采购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17 17:4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本招标项目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南部新院区(PPP)建设项目已由衡水市行政审批局以衡行审投资管理(2017)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中建哈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SPV项目公司落实的建设资金(本项目为PPP项目),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医疗设备(无影灯、吊塔、手术床)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南部新院区(PPP)建设项目医疗设备(无影灯、吊塔、手术床)采购
2.1.2 项目地点:该项目建于衡水市南外环以南、滏阳一路以北、育才街以西、谈衡公路以东。
2.1.3 资金来源:SPV项目公司落实的建设资金。
2.1.4 采购内容: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南部新院区(PPP)建设项目医疗设备(无影灯、吊塔、手术床)采购,包含吊塔、医用吊塔系统、LED子母无影灯、机械ICU吊塔(干湿分离)、新生儿ICU吊塔、(高端)抢救室病床、(中端)抢救室病床、电动综合手术床、电动病床、急诊手术床等设备。
2.1.5 供货安装服务周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完毕。
2.1.6质量标准:合格。
2.1.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分2个标段,其中标段1为吊塔、医用吊塔系统、LED子母无影灯、机械ICU吊塔(干湿分离)、新生儿ICU吊塔;标段2为(高端)抢救室病床、(中端)抢救室病床、电动综合手术床、电动病床、急诊手术床,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技术、生产(或供货)、安装能力;
3.1.2投标人如为生产厂家,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人如为代理商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人应提供拟投产品(吊塔类除外)相适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投标时须提供所投标产品制造商同意其在本项目投标中提供投标产品的授权书;
3.1.3投标人须提供在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自拟,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3.1.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5-17 18:00至 2023-05-23 00:00 (北京时 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6-07 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本项目线下开标地点为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五开标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潜在投标单位人员无需进入开标现场参加现场开标活动,潜在投标人须自行做好远程投标、解密等投标工作,并承担投标相关的一切风险)上发布。
招标人:衡水中建哈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衡水市桃城区胜利中路7号12幢1-4层。
联系人:郭 强、史世军、尚永乐
电 话:187*****289、133*****399、132*****234
招标代理单位: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衡水市宝云大街丽景福苑西门商业中段。
联 系 人:秦振阳、杨保元、俞亚莉、李勇
传真:0318-*******
电话:0318-*******
日期:2023年0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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