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部校园清洁服务招标公告

湾部校园清洁服务招标公告

海滨实验小学深圳湾部校园清洁服务

招标公告

经深圳市南山区海滨实验小学深圳湾部行政会研究决定,海滨实验小学深圳湾部招标小组就我校校园清洁服务项目,在2015年9月18日至 2015年9月23日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承包商,欢迎符合资格的承包商参与投标。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招标方式

hbsyxxszw********

海滨实验小学深圳湾部

校园清洁服务

1

公开招标

一.项目要求:

1.项目招标要求(见附表);

2.服务期限、金额及人数:服务期限一年(2015.10.1—2016.9.30),项目预算198000元,需要5名服务人员;

2.评标方式:抽签定标法

二.投标要求:

1.标书获得方法:

投标单位于2015年9月18日至 2015年9月22日期间到海滨实验小学深圳湾部三楼办公室报名签到,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并领取招标文件和现场勘察。(注:招标文件是电子档,请投标人自备U盘或移动硬盘)。

2.投标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具有相关的经营

范围(提供证明文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注册资本至少600万(含600万)以上;

(3)投标人必须具有深圳市清洁卫生协会颁发的《深圳市清洁服务资质证书》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文件组成: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提交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提交复印件、提供原件);

(4)投标人承诺书(到学校领取并填写);

上述报名资料均须加盖公章,投标文件按顺序装订并密封,于规定的时间内交到海滨实验小学深圳湾部办公室(详细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湾一路5号)。

三.时间要求:

1.公示时间:2015年9月18日—— 2015年9月23日

2.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23日14:30(北京时间)

3.开标时间:2015年9月23日15:00 (北京时间),请投标人代表提前30分钟携有效授权投标书到达现场。

开标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海滨实验小学深圳湾部三楼会议室

联系人:黄建峰  电话:134*****381

四.其他要求:

1.投标单位领取了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2.投标人应先行查看学校实际环境并了解校方的要求,否则中标后出现的任何分歧及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3.服务项目不得转让,如果因此而产生费用上的纠纷,一切由中标单位负责。如果在服务期间由于管理不善导致校园卫生环境变差,由中标单位负责整改,态度恶劣的追究法律责任并由第二中标候选单位接替服务;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南山区海滨实验小学深圳湾部。

深圳市南山区海滨实验小学深圳湾部

2015年9月17日

附件:

一、投标承诺书:

致招标人:深圳市南山区海滨实验小学深圳湾部

我方决定参加贵方工程编号为hbsyxxszw********的海滨实验小学深圳湾部校园清洁服务的抽签竞标,并完全接受贵方招标公告发出的所有内容。为此,我方作出如下承诺:

1.我方同意接受贵方提出的一年服务的中标价为公布标底,即198000元。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6天内迅速组织好5名服务人员,每人最低工资标准2300元/月,并派出合格的项目管理班子,保证10月1日准时入校;

3.我方保证严格按照项目招标要求做好清洁服务工作;

4.我方保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工人们买好买足社保、保险;

5.我方若违反上述承诺之一的,愿承担一切责任并接受有关处罚。

承诺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承诺人(盖章)

二、抽签定标法

中标单位的确定:

1.按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由每个有效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公开随机摇号,招标人当场公布并记录;

2.有效投标单位全部摇号结束,摇到的最大号码为第一中标候选单位,最接近最大号码为第二中标候选单位,以此类推;如果第1名出现同分的情况,第1名相同分数的单位再进行第二轮摇号;

3.第一中标候选单位为本次工程的中标单位,如果在服务进行过程中,中标单位因为自身原因导致服务质量变差,校园环境变差,该投标人将被我校列入黑名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并在一年内不得参加我校的招标项目。确定的第二中标候选单位为替补单位继续完成该服务项目,依此类推。

三、项目要求:

项目招标要求

一、项目概况

1. 采购单位:海滨实验小学深圳湾部

2.招标范围:学校清洁服务。

3.项目概况:

海滨实验小学深圳湾部位于南山区深湾一路5号,占地面积23487平方米,建筑面积11762平方米,绿化面积8000平方米。4栋建筑物分别为4至6层,26个教学班,师生人数约1300人。

二、服务范围

1.学校红线范围内的道路、绿化、体育场的绿化带及建筑的公共部分。

2.室外的文体、娱乐设施、道路、楼道、绿化带、室外信报箱、路灯、停车场、单车棚、垃圾站、宣传栏、指示牌、垃圾筒。

3.办公区、教学区、图书馆、功能室等的办公室、走廊、宣传栏、楼梯及扶手、洗手间、过道等。

4.阅览室、会议室、演播厅、电脑教室、阶梯教室、语音教室、广播室、实验室、科学功能室、美术功能室、音乐功能室、舞蹈功能室、体育器材、教工活动室等。

5.宿舍楼的楼梯、扶手、过道及平台

6.岗亭、道闸等。

7.体育馆的地面、走廊、楼梯及扶手、洗手间、更衣室、过道。

8.一楼走廊、地面、楼梯及扶手、电器箱、消防箱等。

9.生活垃圾的清运。

三、服务清单及要求

教室等公共区域

清洁项目

日常工作及周期工作内容

清洁标准

检测方法

公共通道

每天配合清洁剂湿拖一至二次,并随时保洁。

无灰尘、无垃圾

目测地面洁净

墙壁

瓷片

每天擦抹一次,并随时保洁;局部灰尘、污渍随时处理,每日保洁。

无灰尘、无污渍

纸测50厘米无污渍

玻璃

消防楼梯

每天配合清洁剂湿拖一至二次,并随时保洁。

无灰尘、无污渍

目测地面洁净

楼梯扶手

每天配合清洁剂擦抹一至二次,并随时保洁。

无灰尘、无污渍

纸测50厘米无污渍

阶梯教室、综合电教室、演播厅等公共场所

桌椅

每周清扫二次。有会议或公开课时,会前会后各清洁一次。

无灰尘

目测地面无灰尘

地面

实验室

桌椅

每次实验前保洁一次;每次实验后清洁一次。

无垃圾、无灰尘

目测地面无灰尘

地面

墙面

天面

天花

随时保洁,每月全面清洁一次。

无灰尘、无污渍

目测光亮、洁净

灯饰

门窗

每天配合清洁剂擦抹一次,并随时保洁。

无灰尘、无污渍、无痕印、无手印

纸测50厘米无灰尘,洁净

门框

每天配合清洁剂擦抹一次,并随时保洁。

窗台

玻璃

每天配合玻璃清洁剂清洁一次,并随时保洁。

目测透明光亮

窗帘

每三天除尘一次,并随时保洁。

目测洁净

其他

指示牌

每天配合清洁剂擦抹一次,并随时保洁。

无灰尘、无污渍

目测地面无明显灰尘

开关

消火栓

每天除尘一次,每月彻底清洗一次。

无灰尘、无污渍

纸测30厘米无污渍

灭火器

洗手间

地面

每日湿拖三至四次,巡回保洁。

无污渍、无垃圾

目测洁净

便池

每节课后冲洗一次,每天配合洁厕剂洗刷二次。

无堵塞、无污渍、无异味、无尿碱

目测洁净

台面/洗手盆

每天擦抹数次,保持干净无水渍。

无污渍、无垃圾

目测光亮洁净

门窗

每周用毛巾擦拭一次。

无灰尘、无污渍

纸测洁净

墙身隔板

每天清洁一次,每月全面清洁一次

无灰尘、无污渍

纸测洁净

清新剂

适时喷洒空气清新剂,按时安放卫生球,如有异味应及时点燃蚊香。

保持空气清新

鼻嗅清香

镜面

每天用清洁剂清洗一至二次。

无灰尘、无手印

目测光亮

垃圾篓

每天更换垃圾二至三次。

无溢出垃圾、异味

目测

灯饰/天花板

随时保洁全面清洁一次。

无灰尘、无蛛网

目测光亮

办公室

桌椅/台面

每天配合清洁剂擦抹一至二次。

无灰尘、无污渍

目测洁净,纸测无明显灰尘

文件柜

信息板

随时保洁。

无灰尘、无字迹

沙发

每天配合清洁剂擦抹一至二次。

无灰尘、无污渍

茶几

烟灰缸

随时清理、清洗保洁。

无烟头、洁净

目测不超过三个烟蒂

花盆

每天擦拭一次。

保持植物无灰

目测洁净

指示牌

每天配合清洁剂保洁。

无灰尘、无污渍

目测洁净,无明显灰尘

信报箱

垃圾篓

每天更换垃圾袋一至二次,随时清洗烟灰缸,及时整理、清抹箱盖、箱身。

无溢出垃圾、异味

目测洁净

垃圾箱

风口、灯饰

随时保洁;每月全面清洁一次。

无灰尘、无污渍

目测无明显灰尘

天花板

随时保洁;每月全面清洁一次。

无灰尘、无蛛网

消防设施

每天清洁一次;每周全面清洁一次。

无灰尘、无污渍、无痕印、无手印

纸测无明显灰尘

其他设施

宿舍公共区域

公共通道

每天配合清洁剂湿拖一至二次,并随时保洁。

无灰尘、无垃圾

目测地面清洁

楼梯扶手

每天配合清洁剂擦抹一次,并随时保洁。

无灰尘、无污渍

纸测50厘米无污渍

墙壁

瓷片

每天擦抹一次,并随时保洁;

局部灰尘、污渍随时处理,每日保洁。

无灰尘、无污渍

纸测50厘米无污渍

涂料

消防设施

每天清洁一次;

每周全面清洁一次。

无灰尘、无污渍、无痕印、无手印

纸测无明显灰尘

其他设施

外围操场

地面道路

每天清扫二次,并随时针对重点部位巡查保洁。

无垃圾、无纸屑

目测洁净

指示牌

每天配合清洁剂擦抹一次,并随时保洁。

无灰尘、无污渍

目测无明显灰尘

路灯

消防设施

每天清洁一次。

无灰尘、无污渍、无痕印、无手印

目测洁净

绿化带

巡视保洁 。

无垃圾、无杂物

目测洁净

垃圾桶

每天更换垃圾袋一至二次,及时整理清抹箱盖、箱身并清洗一次。

无溢出垃圾、异味,表面无污渍、无积灰

目测,鼻嗅无异味

体育设施

每天清洁一至二次。

无灰尘、无污渍、无垃圾、无脏物

目测洁净

停车场

每天清扫二次,并随时巡查保洁。

无垃圾、无纸屑

目测洁净

单车棚

移动宣传栏固定宣传栏

每天清洁二次,并随时巡查保洁。

无灰尘、无污渍、无痕印、无手印

目测洁净

道路广场

随时保洁;每月全面清洁一次。

无垃圾、无杂物

目测清洁

沙井排水沟

每月清理一次,保证畅通。

无杂物、无堵塞

目测洁净

四、服务人员要求

(一)人员配备:清洁人员5人,每人最低工资标准2300元/月。

(二)人员要求:中标单位必须配备专职服务人员完成本项目,服务人员必须着统一工作服,佩戴工作证,按时上下班,注意自身形象。

清洁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1)清洁人员年龄在25---55周岁之间,女性优先,要求体质健康,人格健全,无违法犯罪记录。

(2)要具有一定的清洁服务经验。

(3)中标公司要每月到校检查清洁质量,对清洁人员进行考核。

(4)采购单位对清洁服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有权要求清洁公司调换人员。

(5)以上人员采购单位均不提供食宿。

五、清洁服务其他要求:

周一至周五,7:30前完成学校卫生工作,周六和周日在校园进行保洁。结合区域使用时段和功能特点合理调度岗位,实现零干扰:根据服务区域不同,各区域清洁作业以清洁员工为主进行集中,领导办公室、会议室等使用期间的保洁作业以保洁为主,保洁员工灵活调度进行突击性作业,以保正良好的工作、会务环境。分析清洁对象特性,建立详细建材技术档案,科学作业,有效延长建材使用寿命。合理设置作业流程和选用清洁用品,实现高效、环保作业。针对不同的场所采用不同的清洁方法(办公区、走廊、洗手间等),针对清洁作业分类采用不同的清洁方法(日常清洁、定期清洁、特种清洁等)。严格检查督导,确保各项清洁要求和作业过程落实到位。项目主管每日进行作业指导监督检查,通过检查和现场指导保证员工准确落实各项管理要求及按要求操作。

六、项目管理要求

(一)本项目合同由中标人同采购单位签署,

(二)中标人必须服从采购单位管理,组织协调好管理清洁工作,以保证高质量完成招标任务。

(三)为确保项目质量,中标人不得转包、分包,如发现转包或分包,采购单位可向中标人索赔中标总造价的5%作为招标和停工所造成的损失的补偿,并按相关规定对中标人进行处罚。

(四)遇台风、暴雨天气,中标单位应派员协助学校抗风防雨,检查、清理其承包范围内场所,确保水流畅通、渗漏水及时清洁,并做好台风、暴雨后各项清洁工作。

(五)合同期内,中标人必须根据承包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履行各项职责,如发现中标人组织措施不当、计划不落实、管理不严,导致保洁质量达不到规定标准的,情况严重的,采购单位将依据相关规定对中标人进行处罚。

(六)中标人应根据本合同所承担的清洁等后勤工作,按实际上岗人数自行到有关部门申办有关用工手续、员工劳动保险手续和办理暂住证等手续,安排好上岗人员的住宿和教育管理工作。
(七) 在进行清洁作业时,中标人必须认真负责,并注意安全操作,如发生任何意外,中标人负责事故处理的一切费用。

(八)中标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等工作,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中标人员工有任何违法乱纪行为,中标人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九)如有临时活动、重大庆典、会议活动或上级领导参观,中标人应根据学校要求提供突击性清洁保洁任务以及设备器材、桌椅等物品的搬运、会场的布置等,所增加的工作量不另外计算费用。

(十)遇火警(含消防演习)、水管爆裂等特殊情况,清洁公司应组织突击小组搞好清洁卫生。

(十一)中标人须主动接受服务设施方的指导、检查、监督及协调。

七、服务期限:2015.10.1—2016.9.30

八、合同方式:总价合同。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价格为全包价,包括本次服务工作所涉及的人员工资、机械费、工具费、清洁绿化所需清洁剂等材料费、绿化肥料和农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通胀风险、利润、管理费、税金等一切费用(清洁绿化所需的水电费由采购单位承担)。投标人必须预计并承担深圳市年度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带来的风险,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投标单位应通过对学校运作方式的了解,作好风险评估,在合同期内如有采购单位工作量变化需中标人增加或减少派驻人员数量时,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合同的形式调整服务费,补充合同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为采购单位付款依据。其他所有费用均计于总价中,不再单独计费。中标人不得在合同履行期间就上述项目提出任何额外收费要求。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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