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乐中心幸福河湖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天乐中心幸福河湖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各意向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合肥高新区天乐中心拟就“天乐中心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施工”进行自行招标采购。
1、项目说明:为持续做好蜀峰湾公园幸福河湖建设,提升周边居民生活幸福感,巩固推行天乐中心河长制以来取得的成果,拟对蜀峰湾下游汊东渠(天乐中心辖区内河段)进行河道整治,包括新建挡土墙护坡、已有护坡修复、清淤、水生植物修复等。
2、服务内容:本次设计方案主要范围为上述项目实施全过程施工。
3、工程概算投资额:约23万元(详见清单控制价)。
4、工程计划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预计2023年5月开工,暂定20个日历天。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约定工程全部竣工验收、移交完成且结算审计结束为止。
(一)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报价要求:
报价包含所投服务、设备费、人工费(含所用工人工资、福利、社保等)、误餐费、加班费、办公费、交通费、通讯费、培训费、税金、利润、劳动保险费、维保、税费、验收等工作所发生的一切费用。除此之外,投标人不再提供其他任何费用。
(三)投标组成:
1、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负责人的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报价文件(加盖公章)。
4、商务评分文件(加盖公章)。
5、技术评分文件(加盖公章)。
6、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核对身份信息)
7、投标文件需用文件袋密封后加盖公章。
(四)本采购项目预算价为人民币:二十三万元(详见清单控制价);最终施工费用据实结算。
(五)成交单位须在收到成交通知书30日内签订合同,若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由报价次低的单位递补为成交单位,以此类推。且采购单位有保留重新采购招标的权利。
(六)付款方式: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付至工程造价的80%,移交并完成结算审计后,付至结算价的 97%,余款待缺陷责任期(一年)满并回访合格后付清(无息)。
(七)意向单位自行组织勘察现场。签订合同和履约过程中,成交单位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或其他任何理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若贵单位有意向,可就以上内容在2023年5月22日上午9:30前向我中心密封投标(报价地点:合肥高新区黄山路626号天乐社区服务中心316室)。投标材料一经本单位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
1、本次评标活动采用综合评分方法评审。
2、在询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概算投资金额(详见清单控制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其他经中心党委一致认定应予废标情形的。
联系单位:合肥高新区天乐社区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合肥高新区黄山路626号天乐社区服务中心316室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551-********
2023年5月17日
标签: 幸福河湖建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安徽
安徽
安徽
安徽
安徽
安徽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