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金山镇农特产品仓储物流中心三期(12-1#、12-2#)建设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禄丰市金山镇农特产品仓储物流中心三期(12-1#、12-2#)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已符合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进行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本项目招标人为禄丰市金山镇鲁家村村民村委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昆明金瓯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禄丰市金山镇农特产品仓储物流中心三期(12-1#、12-2#)建设项目(二次招标);
2.2建设地点:禄丰市金山镇;
2.3资金来源:上级补助资金,总投资额:约315.5万元;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具体内容以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6质量标准:符合设计要求,满足招标人使用需求,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2013)及国家、省现行的质量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并保证工程验收通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注册在禄丰市境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等级证书;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能力及资金实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同时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且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记录。
3.2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等级注册建造师;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本工程实施期间未经发包人书面允许,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
4.本次施工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请于2023年5月16日至2023年5月21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昆明金瓯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5.2 报名时投标人须提交 :
(1)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
(5)拟投入本项目建造师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的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联系方式
招标人:禄丰市金山镇鲁家村村民委会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78-*******
招标代理机构:昆明金瓯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禄丰市国际物流商贸城四幢810号
联系人:汤老师131*****889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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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仓储物流 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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