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S316)海山公路与国道(G201)鹤大公路宁安镇北连接线工程造价结算审核与财务决算审计
省道(S316)海山公路与国道(G201)鹤大公路宁安镇北连接线工程造价结算审核与财务决算审计
省道(S316)海山公路与国道(G201)鹤大公路宁安镇北连接线工程造价结算审核与财务决算审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T0000G230*****2001
1.招标条件
省道(S316)海山公路与国道(G201)鹤大公路宁安镇北连接线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宁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省道(S316)海山公路与国道(G201)鹤大公路宁安镇北连接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发改发[2018]26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宁安市交通运输局以《关于省道(S316)海山公路与国道(G201)鹤大公路宁安镇北连接线两阶段初步设计及概算初审意见的批复》(宁交发[2020]4号)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造价结算审核和财务决算审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省道(S316)海山公路与国道(G201)鹤大公路宁安镇北连接线工程造价结算审核与财务决算审计
2.2建设规模:项目起点于上赊哩村南侧,与省道S316平交,起点桩号为K0+000,在K0+681.6处与下穿鹤大高速K466+780.881后,利用《宁安市城市总体规划》(研究稿)中的十五街线位,上跨图佳铁路后,路线终于国道鹤大公路(G201)K532+800公里处,与国道鹤大公路宁安镇过境段(东环线)顺接,终点桩号K3+486.318。建设里程3.486km,设计时速60km/h,公路等级:一级公路,K0+000至K0+711段路基宽度为19m,K0+711至K3+486.318道路红线宽度为40m(公铁分离桥段道路红线宽度为48m),路面类型:沥青混凝土路面,共设置钢筋混凝土框构桥81m/2座,预应力混凝土简支转连续箱梁公铁分离桥682m/1座,新建涵洞194.27m/4道,路灯282基,平面交叉4处。
2.3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3个月完成本项目造价结算审核与财务决算审计。
2.4招标范围:省道(S316)海山公路与国道(G201)鹤大公路宁安镇北连接线工程造价结算审核与财务决算审计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行业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7招标控制价:《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黑价联〔2013〕39号)规定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财务结算审计计费标准(黑价联[2011]20号文)和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财务审计投标人须具备财政部门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服务能力。
3.2投标人拟派的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有效期内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财务审计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3.3信誉要求: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核查路径:<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核查路径:<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获取招标文件的先后顺序为准)。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同时满足下述要求:①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牵头人须为造价公司;②联合体内成员必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③联合体内分工相同且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④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交所有联合体成员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其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09时00分至2023年5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同开标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为2023年6月8日9时00分。
6.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监督单位:宁安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159*****018
招标人:宁安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33*****599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海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117号人和公寓307室
联系人:李女士、芦女士
电话:0451-********
电子邮件:HLZBDL@163.COM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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