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买云南省数字经济开发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规划(2023-2025年)编制服务的公示

关于购买云南省数字经济开发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规划(2023-2025年)编制服务的公示

昆明呈贡信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购买云南省数字经济开发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规划(2023-2025年)编制服务的公示

按照昆明呈贡信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第4次主任办公会会议精神和呈贡区政府购买服务有关要求,昆明呈贡信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通过综合评分的方式,针对云南省数字经济开发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规划(2023-2025年)编制服务工作,对3家具备专业技术能力的单位开展综合评分工作。经综合评分小组对3家单位进行综合评分,确定了云南前海高新技术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作为云南省数字经济开发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规划(2023-2025年)编制服务承接主体。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服务内容及完成时限

(一)服务内容。由云南前海高新技术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立足园区功能定位,结合国家和省市区有关导向、规划及政策,充分学习借鉴省内外先进经验做法,指定专业水平高、岗位固定的工作团队负责编制《云南省数字经济开发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规划(2023-2025年)》,并负责组织调研、方案编制、结题评审和验收等工作。

(二)服务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7月31日前,云南前海高新技术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应当根据昆明呈贡信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完成委托事务,并提交编制成果。

二、服务收费及支付方式

(一)服务费用。本次方案编制服务费用为148,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肆万捌仟元整)。本费用为包干费用,包含税费、管理费、专家评审费等任何涉及该项目支出的费用。

(二)支付方式。编制服务费分两个阶段支付,第一阶段在签订本协议书并正式启动工作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昆明呈贡信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向云南前海高新技术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支付第一阶段编制服务费66,6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万陆仟陆佰元整);第二阶段在云南前海高新技术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按照昆明呈贡信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的意见和要求,通过专家评审验收后,完成并提交《云南省数字经济开发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规划(2023-2025年)》文本成果20套、电子版文件(WORD)1份后五个工作日内,昆明呈贡信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向云南前海高新技术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支付第二阶段编制服务费81,4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万壹仟肆佰元整)。

三、双方责任义务

(一)昆明呈贡信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应为云南前海高新技术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的编制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配合;

(二)昆明呈贡信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费用;

(三)昆明呈贡信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有权向云南前海高新技术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询问方案编制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有权阐述对具体事项的意见和建议;

(四)若云南前海高新技术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派遣人员不能胜任编制工作时,昆明呈贡信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有权要求云南前海高新技术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更换人员,云南前海高新技术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应在接到昆明呈贡信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通知之日起三个自然日内更换人员。云南前海高新技术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未按昆明呈贡信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要求更换编制人员或拒不更换的,昆明呈贡信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由此给昆明呈贡信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造成损失的,云南前海高新技术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应返还昆明呈贡信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已支付的编制服务费并承担相应损失赔偿责任;

(五)云南前海高新技术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应按协议约定的时间及条件完成相关委托事项,否则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六)云南前海高新技术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在昆明呈贡信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区域或是为昆明呈贡信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工作期间的安全责任由云南前海高新技术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若因云南前海高新技术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原因对昆明呈贡信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害的,云南前海高新技术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七)云南前海高新技术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应于昆明呈贡信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付款前五个工作日内提供符合相关规定及昆明呈贡信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八)若因昆明呈贡信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原因造成编制工作延误,云南前海高新技术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提交成果时间顺延且不构成违约。

四、违约责任

(一)协议书生效后,除不可抗力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外,若因昆明呈贡信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原因导致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昆明呈贡信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除应向云南前海高新技术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支付其已完成有效工作量对应费用之外,还应承担该协议金额2%的违约金;

(二)若昆明呈贡信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未按协议约定支付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应付未付服务费总额的2%向云南前海高新技术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0日的,云南前海高新技术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三)协议书生效后,若因云南前海高新技术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原因导致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未按协议规定的要求和相关标准完成工作的,云南前海高新技术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除返还昆明呈贡信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已支付的编制服务费外,还应承担该协议金额20%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由此给昆明呈贡信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造成的损失,云南前海高新技术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应继续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四)如云南前海高新技术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未按约定时间及要求提交编制方案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编制服务费用总额的2%向昆明呈贡信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0日的,昆明呈贡信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由云南前海高新技术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向昆明呈贡信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返还已支付的全部服务费,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由此对昆明呈贡信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造成的损失,云南前海高新技术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应继续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五)协议项下损失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为维护权利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公告费、差旅费等。

五、公示情况

此次云南省数字经济开发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规划(2023-2025年)编制服务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5月19日至2023年5月25日),在中国呈贡网站“政府采购”栏目公示。

公示网址:cg.km.gov.cn

昆明呈贡信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5月1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产业发展规划 生物医药 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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