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关于5月20日办理婚姻登记业务的公告
昆明市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关于5月20日办理婚姻登记业务的公告
昆明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关于5月20日办理婚姻登记业务的公告
近期,陆续有市民通过市长热线、民政部门门户网站、微博以及电话等方式反映:“希望能够在2023年5月20日这一天办理结婚登记”。鉴于5月20日为国家法定休息日,为满足人民群众的期盼和需求,昆明市民政局高度重视并秉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宗旨,决定于2023年5月20日开放将昆明市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业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时间
2023年5月20日上午9:00至17:00
二、办理方式
昆明市婚姻登记机关实行电话预约登记制,适龄、有结婚登记需求的市民可通过拨打电话进行预约登记。(昆明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0871-********)
三、办理条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婚姻登记条例》《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定,申请办理结婚登记双方当事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男方年满 22 周岁,女方年满 20 周岁;
(二)双方当事人须同时到场;
(三)双方当事人须有一方为我市行政辖区户籍,与外国人、华侨和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办理婚姻登记,请到昆明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昆明市呈贡区市级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办理登记。
四、申请办理须提交的材料
(一)内地居民当事人出具合法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 注:集体户请到辖区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当事人户口簿和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一致;不一致的,应当先到公安部门更正;证件丢失或超过有效期的,应当到公安部门补办合法有效证件。
(二)外国人、华侨和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办理婚姻登记所需要的证件及相关文件请致电咨询昆明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昆明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0871-********)
(三)请携带3张2寸(3.5*5.3cm)双方近期半身免冠红底合影证件照片(务必提前准备)。
提示:
1.市民可拨打电话提前预约。
(昆明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0871-********)
2.鉴于5月20日为国家法定休息日,且预计当天婚姻登记工作将超负荷,对于未提前预约登记或超过办理时限未能如愿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的市民,请给以我们足够的理解、支持和包容。
如有其它疑问请拨打电话:0871-********
此公告。
昆明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2023年5月17日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