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泉镇勤廉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凉泉镇勤廉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凉泉镇勤廉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铁岭精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6 月 2 日9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LJP*********
项目名称:凉泉镇勤廉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13,034.04元
最高限价 :513,034.04元
采购需求:屯中河基础加固、路灯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5月-2023年10月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政府采购政策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一定的设备及施工能力。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 年 5月18日至2023 年 5 月 24 日,每天上午8至11时,下午13至16时.
地点:铁岭精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300元/本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 6 月 2 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铁岭精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六、开启
时间:2023年 6 月 2日9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铁岭精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供应商报名需携带 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法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现场领取招标文件。
2.本项目借用政府采购文件模板。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西丰县凉泉镇勤廉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 西丰县凉泉镇
联系方式:186*****3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铁岭精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铁岭市新城区
联系方式:176*****32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白日旭
电 话:186*****345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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