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州书城建设电梯设备招标公告

庭州书城建设电梯设备招标公告


昌吉市新华书店庭州书城建设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已经昌吉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昌州发改投资【2015】744号文件”批准招标。招标人为昌吉回族自治州新华书店。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括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昌吉市新华书店庭州书城建设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2、建设地址:昌吉市世纪大道127号小区

3、建设规模: 客梯4部、扶梯4部、货梯2部【客梯1.35吨15层15站3部、1吨5层5站(无机房)1部;扶梯30°坡、层高5米4部;货梯2吨5层5站2部】

4、结构形式:框剪结构、地上十四层,地下一层。

5、资金来源:计划投资360万元,单位自筹资金。

6、工期要求:计划2015年9月25日开工,2015年11月15日停工;2016年4月1日复工,2016年7月31日竣工,总工期174天(日历日)。

7、质量标准:应符合“GB50243-2002《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电梯技术要求》、《电梯试验方评定标准》”合格标准。

8、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范围电梯采购及安装的所有内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具备特种设备生产制造许可(电梯)A级、特种设备(电梯)安装许可证C级(含C级)以上的生产厂家或授权的经销商,本项目同一品牌只接受一个投标申请人。

2、本施工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厅新建建(2010)7号文设备、材料采购评标办法

四、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18日10:00时—2015年9月22日20: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xjjsxx.gov.cn/)上报名。

2、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7万元(项目编号:CJ********);

3、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报名开始至报名结束(2015年9月18日10:00时—2015年9月22日23:59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时限交纳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的方式,由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汇至: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开户行:中国银行昌吉市建国西路支行;账号:********8696;行号:********1092;开户行地址:昌吉市建国西路35号(州财政局楼下)】。不得以现金的方式和其他的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需在汇款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编号,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4、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昌吉市北京南路22号州住建局5楼)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网上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份1000元,售后不退。

招标人:昌吉回族自治州新华书店

联系人:刘思超;联系电话:156*****595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和谐国际F座9楼(昌吉市建国西路199号)】

联系人:陈志强;联系电话:189*****669

监督电话:****-*******(昌吉市招投标监督管理站)

2015年9月1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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