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县凯江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
中江县凯江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
为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我镇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中江县凯江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7日?????????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原则
应急工作原则: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坚持政府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的原则,由镇人民政府镇长对应急救援工作负总责,镇安办、社会事务办、自然资源办、工会、经济办、执法办等各部门各负其责。坚持规上工业企业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二、安全生产事故的范围及预案的启动
安全生产事故主要包括镇辖区内交通运输事故,火灾、民用爆炸物品、建筑、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及职业中毒事故,学校安全事故,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重大电力、通讯和供水、供电、供气等城市市政公用设施事故等。
在发生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时,应立即启动本应急救援预案。
三、安全生产事故等级的确定
根据安全生产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安全生产事故的上报与现场保护
我镇辖区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辖区各机关、企事业、生产经营单位、知情者应立即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类别、人员伤亡情况等事故有关信息报镇政府(值班电话:*******)、相关职能部门和县急救中心(值班电话:120)、县政府办公室(值班电话:*******)、县防震减灾局(值班电话:*******)、消防大队(值班电话:119),同时报镇安办(联系电话:*******)。镇政府、镇安办应及时将事故概况和紧急处置措施报县政府、县安办,对事故发展过程中的重要情况和有待进一步调查的事项,要及时续报。
事故单位、所在社区(村)和镇安办职能部门必须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力争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要对事故现场实行严格保护,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五、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机构与职责
镇政府成立中江县凯江镇人民政府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一)指挥部组成人员
总指挥:张小江(镇党委书记)
指挥长:段开意(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指挥长:游先国、王成刚、秦勤、吕琳、幸威巍、何关军、李玉军、张春梅、秦丰、李良钰、舒弋芮、李泉辉、毕箭
成员:林荣、罗瑶、唐小东、唐声文、陈亨好、阳建清、李代勤、 彭勇、杨文权、陈海艳、唐本科、王远珍、张皓、唐华、供电公司经理、电信公司经理、事故发生地所在社区(村)主要领导。
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对接组织人员协助县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的11个专业组开展工作,与县级各有关部门和专业组按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作出应急处理反应。县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各专业组的组成人员和任务如下:
1.综合协调联络组:由应急、公安、消防、交警、卫健、交通、人社、事故发生单位和主管部门人员组成,主要负责传达贯彻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处理情况,事故应急处理综合协调工作,施救人员、物资、器材的调配,协调指挥部其它各组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保证现场指挥与上级的通讯联络畅通,沟通指挥部与外界的联系。
2.专家组:按照涉及到的各类特大安全事故,由应急、公安、消防、交警、交通、住建、燃气、国土资源、市场监管、气象等部门专家及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分析、预测事故发展趋势,及时提出抢险救援及应急处理对策、技术、措施,为指挥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人员抢救和事故抢险专业组:由卫健局、医疗急救中心专业人员、公安、消防、事故单位、武警县中队及武装部人员组成,按照事故类别,事故救援工作分别由县政府有关部门牵头负责,事故发生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负责对事故现场救治,如吊车、灭火、打捞、工程拆除、关闭毒气泄漏源等。
4.医疗救护专业组:由卫健局、医疗急救中心、中心血站、当地卫生院、事故单位人员组成,开设现场救护场所,负责受伤、中毒人员的救护,保证救护药品、医疗器材、血源和药品的供应。
5.警戒和现场保卫组:由公安交警、城管执法局、事故单位保卫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事故现场设置警戒区域,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危险区域人员撤离,劝说围观群众离开事发现场,维护事故现场周围治安秩序。
6.交通运输后勤保障组:由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组成。交通运输局负责运输车辆的组织、调集,运送抢险救援人员现场急需物资、器材、装备、药品和伤员等,疏散现场人员;公安交警负责道路交通畅通,确保抢险车辆及时到达现场,必要时,对相关道路依法采取道路交通管制等措施。
7.技术勘验组:由公安、交通、交警、消防、卫健和相关部门专业人员组成,负责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测绘、拍照、摄像,进行物证、痕迹、文件等收集。
8.生活保障组:由事故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保障参加救援人员的饮食、饮水供应及提供休息场所。
9.家属安置组:由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公安、卫健、工会、镇人民政府、事故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家属的解释、安抚工作,稳定家属情绪,应付突发事情,并安排好家属的生活。
10.现场监测疏散组:由公安、生态环境、防疫等部门负责人和技术人员组成,负责有毒有害场所特大安全事故现场的监测以及现场周围人群的疏散。
11.事故善后处理组:由事故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公安、工会、民政、人社、所在社区(村)、保险公司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对死伤者家属的安抚、慰问工作,做好群众思想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好善后事宜,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
(二)指挥部主要职责
1.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处置各类安全事故;
2.统一安排、组织制定并实施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3.统一协调县级各部门、各社区(村)应急救援工作;
4.适时批准启动救援预案和终止紧急状态;
5.统一调配救援设备、人员、物资、器材;
6.必要时协调商请武警县中队和县武装部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秦丰兼任,副主任由唐华兼任,成员由党政办、派出所、社会治理办、执法办、安办和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传达指挥部指令,负责召集协调各应急处理组的统一行动,及时了解、掌握事故抢险进度情况,负责上报事故情况和新闻发布。
六、安全事故处理程序和措施
镇政府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根据事故性质、类别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并报告正副指挥长。同时及时组织人员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救护工作,协调有关力量,对重大问题作出对策。镇级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要迅速到达现场及时开展施救工作。
(一)工作步骤
1.成立现场指挥机构;
2.调集力量、开展施救;
3.做好情况通报工作;
4.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5.进行事故处理和善后工作。
(二)工作内容
1.成立现场指挥机构
成立事故处理现场指挥小组,现场处理工作指挥小组由镇党政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组长由赶赴现场最高党政领导担任,接受县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领导,负责抢险施救、现场保护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及时向上级汇报和向有关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上级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2.迅速组织开展救治工作
在开展救治过程中,应注意组织协调好各类救援力量,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措施,防止在救援过程中发生其它意外事故。
3.做好情况通报工作
要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迅速将事故灾情按分类管理程序向县政府、县安办或县委维稳办上报,及时将上级指示传达到基层。
4.事故调查工作
在安全事故的调查过程中,镇人民政府和镇级有关部门要抽调力量,协助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七、处置安全事故的职责分工
(一)镇主要领导:亲临现场,听取汇报,作出指示,调集力量。
(二)镇分管领导:协助主要领导提出建议,具体组织开展事故处理工作。
(三)党政办:协助政府领导做好事故上报、事故处理工作。
(四)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安办:根据领导指示,综合协调现场处置、救援、善后、生活保障等工作,及时向县政府及县应急局报告事态发展及应急救援情况。
(五)县融媒体中心:负责统一对外发布事故信息及新闻报道。
(六)派出所:具体负责并与相关部门配合实施火灾、道路交通、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险化学品等安全事故的抢险施救工作,对其它特大事故进行现场警戒、人员疏散、治安保卫、灭火、道路交通管制及对事故重大责任嫌疑人实施监控等工作。
(七)县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并与相关部门配合实施交通运输企业、水上交通事故抢险救灾及现场指挥工作。负责其它事故抢险救援物资的组织、调运和抢险工程的现场指挥工作。
(八)县住建局:具体负责并与相关部门配合实施建筑质量安全事故的抢险施救工作,负责其它事故处理中土建工程力量、设备的调集和现场指挥工作。
(九)县市场监管局:具体负责并与相关部门配合实施锅炉、压力容器、电梯、防爆电器安全事故的抢险施救工作。
(十)县水务局:具体负责并与相关部门配合实施水库水损事故抢险施救工作,负责其它特大事故的水下作业和施救工作。
(十一)县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并与相关部门配合实施森林火灾的抢险施救工作。
(十二)县自然资源局:具体负责并与相关部门配合实施地质灾害事故的抢险施救工作。
(十三)县卫健局:具体负责并与相关部门配合实施急性中毒事故的抢救工作,并负责其它特大事故的伤员救治,医护人员、医疗设备、药品的组织和医疗救护指挥、卫生防疫等工作,及时通报伤员救治与疫情控制情况。
(十四)县民政局:协助政府做好死伤人员家属、群众的安抚和尸体处理工作。
(十五)县应急管理局:具体负责并与相关部门配合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的抢险施救工作。
(十六)县应急管理、经科、市场监管、公安、工会及有关部门:根据国家和省市指令派员参与事故调查工作,协助调查取证和提出建议。
(十七)县供电公司:负责事故现场抢险施救的电力供应和电器、照明设备的安装、维护、保证救援工作不间断地进行。
(十八)县气象局:负责天气预测、提供有关气象资料。
(十九)凡属凯江镇辖区内所有机关、团体、驻军和企、事业单位收到特大事故指挥部发布的事故应急救援命令、信号时应立即派出救援队伍,调运救援设备、物资赶赴事故现场,实施救援工作。
八、救援力量及器材配置
(一)县消防救援大队
1.破拆:预备金属切割机、液压扩张器等装备破拆变形汽车、建筑物,开辟现场通道。
2.高空抢险:预备登高车、梯子、安全绳、缓降器、救生气垫等高空抢险设备。
3.高温、有毒、腐蚀场所作业:预备氧气呼吸器、隔热服、防化服、防酸服等防护设备。
4.地下救治:预备排烟机、热视仪、强光照明、防护装备等实施地下侦察、排险、救人作业等。
5.灭火:预备消防车、照明车、指挥车和高压水枪、灭火设施、器材等。
(二)中江县武警中队
1.机动预备队:含机动兵力 35 人,每人预备水上救生衣、救生圈、防爆器具。
2.特种设备:预备水上冲锋舟、抢险运输车。
3.担任特大事故抢险施救的突击任务。
(三)县交通运输局
预备公路工程的抢修、路障的排除、施救中所需的运输设备;
(四)县水利局
预备潜水员、潜水服等进行水下抢险作业的人员和装备。
(五)县地方海事处
预备水上交通事故抢险船只、救生设施、器材等。
(六)县住建局
预备土建工程的抢修、拆除和开挖设备,如挖掘机、推土机及工程运输车等设备。
(七)县农业农村局
预备森林灭火器材,如风力灭火机、油锯、多用铲等工具。
(八)县供电公司
预备事故现场应急电源和照明设备。
九、附则
(一)各社区(村)、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要根据本预案精神,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工作特点,制定适合于本地区、本单位的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实施细则。
(二)本预案由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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