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守护人”未成年人保护民生实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爱心守护人”未成年人保护民生实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盐城市亭湖区民政局负责实施的“爱心守护人”未成年人保护民生实事项目,拟采用竞争性谈判的办法择优选择实施承包单位,具体有关事宜如下:
一、投标须知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爱心守护人”未成年人保护民生实事项目
1.2项目概况:本项目服务群体是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通过前期走访、家庭风险评估、学业辅导、监护人家庭教育支持、生活习惯和学习习惯培养、基本生活自理及劳动技能学习、道德及法制宣传、儿童游戏互动,提升交友能力、提升儿童文化艺术修养(了解传统文化及民俗文化)等系列活动帮助她们自我增能,走出困境,拥抱新生活。
1.3履行期限:1年。
1.4质量标准:合格。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且经营范围与本采购项目实质性相符;
2.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2.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4提供一份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
3、投标保证金
3.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3000元,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用现金方式交给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评审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完合同后退还。
4、谈判文件发放
4.1开始发放时间:请投标人于2023年05月18日至2023年05月22日。
4.2发放方式:投标人携带单位介绍信到江苏至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亭湖区希望大道22号海韵国际2号楼320室,联系电话:183*****400)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
4.3招标文件工本费:工本费为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现金)。
5、现场踏勘
5.1现场踏勘的要求:投标人均应自行到项目现场进行踏勘,并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将本项目可预见的相关费用自行考虑到投标报价中。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够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2踏勘地点:实施现场。
7、其他说明
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0元/次,报价不得超过预算价。
2、供应商必须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造假行为,采购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已成交的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3、本次采购过程中采购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以及经采购人同意的项目技术要求等有关文件材料,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8、 招标联系人
招标单位:盐城市亭湖区民政局
联系人:杨主任 联系电话:177*****757
代理机构:江苏至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 工 联系电话:183*****400
标签: 人保护民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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