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输油处姬塬外输总站DLP大屏幕显示系统建设招标公告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输油处姬塬外输总站DLP大屏幕显示系统建设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第三输油处姬塬外输总站DLP大屏幕显示系统建设 | ||||||||||||||||||||||||||
项目编号 | ****-*******-DQYT-******* | ||||||||||||||||||||||||||
一. 招标条件 | |||||||||||||||||||||||||||
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 |||||||||||||||||||||||||||
本信息化工程技术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1招标范围: 建设DLP大屏幕显示系统一套,主要包括:硬件设备(2行×4列,共8个50英寸的DLP高清显示单元)、软件设备、辅助设备、大屏幕装饰等。 2.2 项目概况: 该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控制总价如下: 项目名称:第三输油处姬塬外输总站DLP大屏幕显示系统建设 项目编号:DQZB-2015-XXH057 控制总价:130万元(含税) 施工地点:陕西省定边县冯地坑第三输油处姬塬外输总站。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具体情况见编号为DQZB-2015-XXH057的招标文件。 |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工商、税务证照齐全;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其他组织注册资金不限);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②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商(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③企业经营业绩良好,近三年财务报表显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状态。 |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5年09月18日 08时30分00秒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5年09月24日 16时30分00秒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18日至2015年9月24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九路与明光路交叉口中登文景大厦19层,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购买招标文件。 要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统一购买招标文件;(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见招标公告附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售后不退;(不收现金只刷银联卡) 4.3 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 | |||||||||||||||||||||||||||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4日 09时00分00秒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4日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四路长庆宾馆; 5.2密封不合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 |||||||||||||||||||||||||||
六. 开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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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大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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