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孔坡佳苑小区21#18车库

随州市孔坡佳苑小区21#18车库

转让底价: ¥ 6.******* 万元挂牌时间:2023-05-18 至 2023-06-14

  • 项目编号:HB2023DF******
  • 保证金: 万元
  • 支付方式:
  • 企业性质:国资
  • 转让方:随州市曾都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公告
    该项目处于征集意向受让方阶段,期待您的参与!如有意向,请点击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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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HB2023DF******监测编号GR2023HB*******
项目名称随州市孔坡佳苑小区21#18车库 转让底价 6.*******万元
挂牌日期2023-05-18挂牌截止日期2023-06-14
标的所在地区 -

房产具体信息
房产权证编号地址
建筑面积20.285证载权利人
建成时间已用年限
腾空日期托管单位
瑕疵问题房屋现状空置
规划用途车库土地使用权类型
土地权证编号土地性质
土地用途土地面积
不动产证号
其他说明暂无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2023-05-18
挂牌公告期20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规则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 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个周期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 受让方在成交3日完成全部成交款的支付。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车库的对购买方资格不做任何不限制,非本小区住户也可购买。

2、车库所在大楼已办理整体相关不动产权证书,目前未分割。如果标的车库能单独进行过户,其过户所涉及的关税、费、土地出让金及车库所涉及的欠费均由买受人全额承担。

3、本次转让的车库依现状进行展示和转让,处置成交后,在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后,由我公司和曾都区城投公司按车库现状移交使用,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随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不承担车库的瑕疵保证责任。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各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保证金1.2万元到光谷联交所随州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指定账户为准),此项目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的现状和瑕疵,对本次资产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对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随州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3、在产权交易机构产生的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4、在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5、车库目前为办理不动产权证,如车库满足条件可以过户,过户手续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受让方承担过户时所涉及的税、费及土地出让。

6、挂牌截止后,如仅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的方式转让,所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不足部分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付清;如征集到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转让,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应付款项一次性付清。未竞得转让标的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

二、处置方案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报价方式多次报价
处置方案每个标的单独征集意向受让方
三、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受让方资格条件凡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缴纳保证金1.2万元到指定公示账户后来我公司现场办理受让申请书及竞价相关文件等报名登记手续,方可参加竞买。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现场勘查说明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2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收款账号

收款单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随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账号:200*****000******

开户行:湖北银行随州高新区支行

如需手机app转账,可扫码复制账号,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请仔细核对收款单位。

如需手机app转账,可扫码复制账号,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请仔细核对收款单位。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1、挂牌截止后,如仅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的方式转让,所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不足部分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付清;如征集到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转让,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应付款项一次性付清。未竞得转让标的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交易保证金将被扣除:(1)实物资产转让公告期结束后,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各意向受让方在竞价时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不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或未按受让报名文件等履行相关义务的。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资产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随州市曾都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核准(备案)日期
评估基准日
评估报告文号  
标的评估值(万元) 6.*******00000001
账面净值(万元)
经办人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光谷联交所随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交易机构联系人 杨先生/冯先生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722-*******

受让方/投资方/承租方应提交的附件材料
材料名称是否需要原件是否需要复印件是否需要电子版下载模板
联交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需要需要不需要--
身份证正面(自然人适用)不需要需要需要--
身份证反面(自然人适用)不需要需要需要--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车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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