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监控系统”合作伙伴招标公告
视频监控系统”合作伙伴招标公告
本项目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普洱分公司“景东县平安城市(四期)视频监控系统”合作伙伴项目,比选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普洱分公司,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前来报名。
一、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1.1比选范围:普洱市景东县。
1.2比选内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普洱分公司“景东县平安城市(四期)视频监控系统”合作伙伴项目招选。
1.3合作模式:本次项目将通过公开比选方式评比出“景东县平安城市(四期)视频监控系统项目” 信息系统综合实施部分合作伙伴,通过比选明确与比选人合作关系。合作关系确认后,由中选人投资进行系统建设,在建过程中由比选人负责监督管理。建设完成并验收完成后,联合比选人共同移交项目最终用户(景东县公安局)进行使用,相关费用由项目最终用户(景东县公安局)按年负责支付至中选人。
1.4项目建设周期及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日历日)内完成项目建设,并交付项目最终用户(景东县公安局)使用,从项目验收通过次月1日起,满【五】年止。
1.5服务项目内容:
1.5.1前端监控点位简述表:
实施内容
数量
标准描述
平安城市视频监控部分
城区部分点位
95套
1、200万像素高清网络球机174套
2、300万像素高清网络枪机50套
3、详细点位明细表及设备型号配置标准见“第七章 项目点位明细及设备型号标准”要求。
乡镇部分点位
129套
高清卡口部分
城区部分点位
5套
1、300万像素高清网络卡口19套
2、700万像素高清网络卡口17套
3、详细点位明细表及设备型号配置标准见“第七章 项目点位明细及设备型号标准”要求。
乡镇部分点位
31套
1.5.2乡镇分控中心:
1.5.2.1城区(景屏镇派出所)、景福镇芹菜塘交警中队:新增部署分控中心设备(电视、监控服务器、监控服务器软件等),同时实现城区范围内监控摄像头接入。
1.5.2.2其他12个乡镇分控中心:实现与原第三期项目摄像头(共68个)分控中心平台(海康威视)融合接入。
1.5.3县局指挥中心:
整合一期、二期、三期监控点位与本期新建监控点位上墙,完成新办公楼指挥中心系统设备搬迁。本期项目需新建整合平台,将原三期项目点位及本期224个点位共同接入整合平台,实现客户端统一管理、监控指挥。县局新办公楼指挥中心新增4台监控台式PC电脑。
1.5.3.1一期项目为电信“互信互通”平台共95个点位。
1.5.3.2二期项目为电信“东方网力”平台共25个点位。
1.5.3.3三期项目为移动“海康威视”平台共68个点位,除完成接入外,需完成原县公安局旧办公楼设备搬迁。
1.5.4县级机房设备部署:新增满足本期260个点位需求的服务器平台、存储设备(时间:30天)及20KVA UPS电源或-48V逆变电源保障,与原三期平安城市摄像头数据进行整合存储。
1.5.5实现本期新建224个平安城市视频监控点位与市级平台融合接入,同时不影响原三期点位接入。
1.5.6新增2台县公安局机柜KVM机安装调测。
1.5.7完成新建36个卡口县级平台接入,并确保卡口数据能正常接入市局平台。
1.5.8工期要求:项目签订开工报告后60个日历日完成安装调试,具备申请验收条件。因网络通信、供电或市政设施原因及其它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除外。
1.5.9项目验收完成后,提供五年维护及五年质保,在维护期间提供备机:1台300万像素枪机、1台700万像素枪机和2台200万像素球机。
二、资格要求
2.1 应答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合法的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合法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2应答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在中国移动公司无不良记录、未出现过重大责任问题。
2.3应答人需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需提供国家税务机关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印鉴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国家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2.4应答人应具备国家行业内认可的安全防范资质,如:《云南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证资质(三级及以上)》、《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等。
2.5在云南省内有常驻机构,提供有效期内在云南省内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或云南省内的房屋产权证明或云南省内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项目中选后,中选人承诺在云南本地设立分支机构。
2.6应答人需提供2012年至2014年期间本企业类似的项目建设合同(附两个项目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2.7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三、获取比选文件
3.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比选文件。比选文件售卖时间为2015年09月18日12时00分至2015年09月2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进行项目报名(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供应商请直接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报名,未在该系统注册的供应商请先注册,获取登录账号后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报名)。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提供操作手册,潜在供应商根据操作手册进行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
3.2 报名通过的供应商登录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的购买,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贰佰 元(¥200 元)整。
注意: 无论比选文件是否收费,经采购人审核报名通过的供应商,请务必在 比选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比选项目进行比选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
3.3 供应商针对供应商注册、报名、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3.4 供应商必须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应答;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纸质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09月28日15时00分;地点: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人民中路22号移动公司2楼会议室;电子应答文件通过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提交,截止时间同上。本次开标将于上述应答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4.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应答文件,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电子应答文件,以上各种情况均为无效应答,采购人不予受理。当电子应答文件出现应答异常时,应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若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仍未解决,在开标现场供应商须提供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进行应答操作出现异常的证明材料,如至少3张不同操作步骤(包含上传、加密、提交操作)的系统桌面的全幅截图,并经采购人确认,则该应答人的应答文件以纸质应答文件为准,电子应答文件同时失效。采购人有权对应答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如果发现应答人提供虚假信息,将追究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任。
五、电子采购应答规则
5.1 供应商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应答文件,按4.1要求地点递交纸质应答文件。
5.2 当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应答正常时,应答、评审以电子应答文件为准。
5.3 当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开标解密异常(包括价格、技术、商务等)时,开标、评审环节该供应商以纸质应答文件为准。当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只有应答价格异常时,开标环节该供应商以纸质应答文件的报价为准,后续评审时该供应商以电子应答文件的技术、商务文件为准。
注1:供应商的电子应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应答截止时间(即唱价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注2:供应商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电子应答文件,后一次提交的文件将自动替换前一次的文件,且前一次提交的文件将彻底删除。
注3:供应商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应答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应答文件提交状态。
七、联系方式
比选代理机构名称:江苏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春城路银海国贸花园13栋1103室
邮 编:650000
文件购买及确认联系人:杨秋叶
电 话:147*****309
邮 箱:********98@qq.com">********98@qq.com
项目联系人:严乃兵
电 话:159*****664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城北支行
银行电汇:在2015 年 9 月 24 日 17 时 30 分前将比选文件费汇入代理机构账户,并注明项目名称及单位名称(可简写),代理机构银行账户信息见公告第七条。汇款成功后与代理公司联系,将《报名登记表》及成功转账的凭证一同发至文件购买及确认联系人邮箱备审,通过审核方可下载比选文件(不接受未购买比选文件者提交的应答文件)。
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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