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17局玉龙矿业、18局巴城过境公路、23局天府仁寿大道项目物资联合采购招标公告

中国铁建17局玉龙矿业、18局巴城过境公路、23局天府仁寿大道项目物资联合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CC-CDJC-2023-43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玉龙铜业一、二选厂工艺技术提升改造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玉龙铜业一、二选厂工艺技术提升改造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国道244线、347线、542线巴城过境公路,招标人为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国道244线、347线、542线巴城过境公路项目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地方专项债券资金、市场化融资、业主自筹,出资比例100%,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水泥、钢材、柴油、钢绞线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3本招标项目中铁二十三局集团天府仁寿大道项目,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天府仁寿大道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100%,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玉龙铜业一、二选厂工艺技术提升改造项目,位于西藏自治区昌都市江达县。合同金额0.5亿元,合同工期6月,开工日期:2023年3月,竣工日期:2023年9月。主要工程:矿山破碎站一座、转运站1座,矿石运输皮带通廊(钢结构)2km。

2.1.2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国道244线、347线、542线巴城过境公路项目,位于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县)。合同金额18.8亿元,合同工期30个月,开工日期:2022年11月,竣工日期:2025年5月。主要工程:项目起止里程K4+923~K38+500.266,全线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时速60km/h,路基宽度为23.5m、26m。项目位于巴中市巴州区、兴文开发区,沿线涉及5个乡镇,沿线上跨恩广高速,下穿规划南巴汉高铁,上跨G85银昆高速,跨越拐趟河、观音河。全线设互通2处,收费站1处,服务区6处,管养中心1处。

2.1.3天府仁寿大道项目,位于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区(县)。合同金额18.7亿元,合同工期36月,开工日期:2020年5月,竣工日期:2023年12月。主要工程:本项目主要包含挖方302.61万立方米,填方301.6万立方米,废方54.3万立方米,利用隧道洞渣方量为23.8万立方米,防护排水污工4.57万立方米,路面(路基段)41.30万平方米,不良地基处理923m/7处,桥梁1363.75m(折算为整幅)/12座(均为大中桥,其中80m宽82m/1座,45.5米宽682.8m/4座,19.75米宽187m/1座,12.25米宽2022米/6座),涵洞1268.26m/18道,隧道2637.75m/2座(折算为整幅),通道392.57m/6座,下穿框架122m/1座,部分互通立交1处,用地1339.47亩,拆迁房屋2.38万平方米。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钢材、型钢、钢绞线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有),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2021年财务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壹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壹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期间注册的新公司、投标物资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两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资料,生产商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得参与同一包件投标。

4.2.2水泥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采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预分解窑),不接受同时具备旋窑、立窑生产线的厂家;不接受粉磨站投标;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2021年财务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壹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壹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期间注册的新公司、投标物资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两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生产商不得授权两个及以上代理商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得参与同一包件投标。

4.2.3柴油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及《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属于委托营运的由受托方提供,须提供运输代理协议复印件);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为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或具备生产能力并提供符合国标要求的产品;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2021年财务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壹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壹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期间注册的新公司、投标物资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两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资料,生产商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得参与同一包件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注册会员,查询拟参与投标包件进行网上报名、支付标书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17时00分。潜在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注册报名,并申请办理CA锁用于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及解密(CA办理所需资料及程序详见中国铁建云采平台首页-小鹿课堂-帮助中心-铁建云采平台数字证书办理流程)。

5.3本次招标一包一投,包件划分情况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5.4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售后不退。

5.5获取购买招标文件发票的方式:本次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统一采用电子发票,招标组织单位在投标后发送至申请人报名时指定邮箱。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此次招标投标人需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使用CA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6月12日09时00分。

6.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投标人须登陆该平台,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7.开标

7.1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1)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3年6月12日09时00分至11时00分。

(2)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登录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平台同时发布:

(1)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2)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

8.2 本次招标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9.现场踏勘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踏勘工地路况,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

10.招标人信息及相关方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及使用单位联系方式:

10.1.1招标人: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玉龙铜业一、二选厂工艺技术提升改造项目经理部

地址:西藏自治区昌都市江达县玉龙镇

联系人:袁彦军 电话:187*****176 邮箱:*********@qq.com

10.1.2招标人: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国道244线、347线、542线巴城过境公路项目部

地址: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清江镇巴州工业园产业大道22号

联系人:王建元 电话:177*****252 邮箱:********** @qq.com

10.1.3招标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天府仁寿大道项目经理部

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国道街136号

联系人:陈冬冬 电话:180*****888 邮箱:********* @qq.com

10.2招标组织单位及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单位: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成都中心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牛万达SOHO C座14楼

标书售卖及澄清答疑联系人:李阳 联系方式:199*****108 邮箱:**********@qq.com

发票开具联系人:谢旭东 联系方式:135*****854 邮箱:*********@qq.com

网站系统技术支持:400 6296 888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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