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筑物沉降监测项目采购公告
平山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筑物沉降监测项目采购公告
平山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筑物沉降监测项目询比公告
中节能(平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工作。
一、标段(包)名称:平山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筑物沉降监测项目 |
二、标段(包)编号:202*****030158*****1001 |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平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五、代理机构: 无 |
六、项目概况: |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二)项目概况:总规模为1000吨/天,分两期建设。本次为一期工程,建设1台日处理垃圾量600吨的机械炉排炉,配置1台15MW高转速汽轮发电机组及辅助设施,综合考虑项目服务范围内垃圾量现状及当地人口增长趋势,二期工程主厂房及辅助生产设施均预留工程建设用地及设备接口。 |
七、服务内容:1.完成平山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主厂房、垃圾焚烧锅炉基座、汽轮发电机组基座、凝汽器、外封闭格构柱在施工期间和使用期间应进行沉降观测,并出具沉降观测报告及结论。2.沉降观测点数量共计57个。分别位于主厂房框架柱外侧标高约+0.50m处17个;汽机房汽机基础和凝汽器标高约+0.50m处6个;锅炉区域外封闭格构柱标高约+0.50m处10个,锅炉基座钢架柱标高约+0.50m处20个,烟气净化区域标高约+0.50m处4个。3.观测点的布置与安装不在此次采购服务范围内。 |
八、服务主要技术要求:各构筑物及设备基础每施工两层做一次沉降观测,施工完毕后第一年内每隔2~3个月观测一次,以后每隔4~6个月观测一次,直至沉降稳定为止(具体以最后100d的最大沉降速率小于0.01mm/d~0.04mm/d时,可认为已达到稳定状态),另设备基础沉降观测应在设备就位前进行一次监测,设备就位后进行第二次监测,之后按照以上检测要求进行监测。观测日期,数据应绘成图表归档,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建设单位。 |
九、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具体观测次数和截止观测时间应严格根据《测量建筑变形规范》JGJ-2016规范和甲方要求执行。 |
十、服务地点要求: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山县东回舍镇郜家庄村东原水泥厂院内。 |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2.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乙级或专业类岩土工程监测乙级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相关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3.没有因违反规定被中节能集团公司限制参与投标资格4.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社会信誉良好;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营体投标。本工程验收与移交,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 |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5月18日 到 2023年05月25日23时59分 |
(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后,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
十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响应文件递交菜单完成线上报价并递交响应文件。 |
十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6日 09时30分 |
十六、响应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免收。 |
十七、平台操作说明: |
(1)凡是拟参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上完成注册审核后,方可办理在线报名、缴纳平台服务费后获取采购文件。 |
(2) 电子采购平台技术服务热线:********** |
十八、公告发布媒介: |
本公告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对外发布 |
十九、联系方式: |
采购人:中节能(平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山县东回舍镇郜家庄村东原平山县水泥厂院内 | |
联系人:田郜锋 | |
电话:176*****227 | |
邮箱:zjnpscg@163.com |
标签: 生活垃圾焚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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