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湘潭县排头项目区2015年霞山河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已由湖南省水利厅湘水保【2015】52号文 批准建设、湘潭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潭政发改招【2015】6号文核准招标,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湘潭县水土保持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湖南省湘潭县排头项目区2015年霞山河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
2.2项目概况:霞山河小流域位于湘潭县西南部,流域土地总面积45.9km2,共涉及2个乡14个村,水土流失面积10.08km2,占流域总面积的21.97%,以轻度水土流失为主,本项目为我局本年度开展清洁小流域治理工作的重点。同时,霞山河小流域也是水利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湖南丘陵区水源地面源污染防控技术体系》(编号:
********5)的重要示范区域,主要在该流域进行①氮磷负荷监测评价与模型构建的面源污染物输出特征研究;②基于农田沟渠与山塘湿地等多重拦截措施的小流域面源防控技术体系和优化管理模式的研究;③氮磷面源污染物资源化利用与管理模式的研究;通过设垃圾桶、垃圾池、三格式厕所以及控制农药、化肥用量等措施,达到从源头控制污染物的目的。根据省级要求,本项目中标人须同时配合做好该科研专项的相关工作。
2.3建设规模:总投资628.58万元,用于工程建设的直接费用约400万
2.4建设地点:湘潭县排头乡、乌石镇
2.5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工程总治理面积39.84km2,其中:①生态自然修复区治理面积21.68 hm2;②综合治理区治理面积18.1km2;③沟(河)道及周边整治区治理治理长度5.22km(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实施方案及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7质量要求:合格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以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为依据),且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以证书为依据);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3.3 根据湘水办[2014]54号文规定,投标人必须是在国家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了信用档案的企业。投标人的资质、类似工程业绩及主要工程技术人员信息(项目负责人)以国家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可查询结果为准;
3.4 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证书为依据);
3.5 投标人的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具有贰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省外企业应满足《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证书为依据),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以劳动合同和近六个月的社保为依据);
3.6 投标人的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以职称证书为依据);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以劳动合同和近六个月的社保为依据);
3.7投标人的拟任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岗位证书和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证书为依据),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以劳动合同和近六个月的社保为依据);
3.8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不得承担两个(包括本项目)及以上项目的施工负责人,一经查出,中标无效,由第二名替补,以此类推;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的限定条件
4.1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并在开标记录上签字;
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只能是拟任本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拟任本项目的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没有由其本人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的其他在建工程项目,否则其投标无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符合资格条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18日至2015年9月22日在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文件下载专区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5.2投标人须先在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按交易指南专区企业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获取用户名和密码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如有问题请联系:
****-********肖先生);
5.3投标人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进入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1)进入湖南省水利厅网页http://www.hnwr.gov.cn/后点击右下角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2) http://61.187.56.50/;(3)http://ztb.hnwr.gov.cn/;
5.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以现金形式缴纳。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10 月12日 9 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湘潭市政务中心二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应自行对招标工程现场进行踏勘。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湘潭县水土保持局
联 系 人:周文
电 话:
138*****118招标代理: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罗先生唐先生
联系电话:
****-********186*****118(该项目招标文件经湘潭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