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为南雄市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黄坑镇、江头镇、水口镇、雄州街道)已经由南雄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雄发改项[2015]22号文批复。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招标人为南雄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南雄市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黄坑镇、江头镇、水口镇、雄州街道)分布在黄坑镇、江头镇、水口镇、雄州街道,建设规模约1.99万亩。本项目施工监理工期从开工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止。项目计划总投资约5587万元,其中监理费计划投资约104.35万元。招标内容为南雄市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黄坑镇、江头镇、水口镇、雄州街道)全过程施工监理,本项目施工共分五个标段,监理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的独立法人;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全国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工建筑专业);监理员应具有《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员资格证书》(可用水工建筑监理工程师替代);4、必须通过广东省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主体终审;5、现场监理机构人员配备除了总监理工程师外至少包括5名水工监理工程师、5名监理员(每个施工标段至少配备水工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各1名);6、已经在韶关市水务局申领了《韶关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诚信手册》且在有效期内;7、凡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和韶关市水务局网站公布的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处罚期限内的监理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8、投标人必须有由企业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或者南雄市人民检察院开具的《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投标单位如需向南雄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的,请登陆南雄市人民检察院网站“检务公开”栏目【http://www.gdnx.gov.cn/website/deptwebsite/0899/Index.jsp】下载最新的查询表格,咨询电话:****-*******),查询结果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范围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委托人、总监理工程师。
3.2财务要求:企业近3年财务状况无亏损(以2012年度至201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新成立的施工企业以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附财务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
3.3业绩要求:近4年承担过农田水利工程或土地整治工程施工监理。
3.4信誉要求:信誉良好,附单位信用证明及近3年涉及的诉讼情况。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 9 月 25 日上午9: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时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南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雄市新城沿江东路143号住建局五楼)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单位介绍信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介绍信写送:南雄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并同时向南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报名费100元/宗。
4.4招标文件、资料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10 月 16 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南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雄市新城沿江东路143号住建局五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本次工程招标,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及召开投标预备会。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
7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雄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招标理机构: 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南雄市新城沿江西路98号 地 址:韶关市浈江区浈江南路62号
之一综合楼九楼
邮 编: 512400 邮 编: 512026
联系人: 潘先生 联 系 人: 林小姐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邮 箱: gdjhsg@163.com
2015 年 9 月 18 日
南雄市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黄坑镇、江头镇、水口镇、雄州街道)施工监理招标时间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