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发展-船舶与环保品类部-某炼厂产品罐区油气处理设施-20230518招标公告

海油发展-船舶与环保品类部-某炼厂产品罐区油气处理设施-20230518招标公告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发展-船舶与环保品类部-某炼厂产品罐区油气处理设施采购-******18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办包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某炼厂产品罐区油气处理设施采购

一、采购范围:

1、油气回收装置一套,参数要求:

(1)燃烧模块必须使用“金属纤维表面燃烧”工艺技术路线。

(2)焚烧装置主体设备占地面积≤7mx7m。

(3)燃烧温度960℃-1200℃。

(4)设备燃烧模块材质为:铁铬合金纤维且不得采用电加热。

2、装置废气排放口要求:

(1)非甲烷总烃≤60mg/m3

(2)苯≤4mg/m3

(3)甲苯≤15mg/m3

(4)二甲苯≤20mg/m3

(5)非甲烷总烃去除率>97%

(6)参照加热炉指标,控制二氧化硫≤50mg/m3、氮氧化物≤100mg/m3、颗粒物≤20mg/m3。

二、交货期:自授标通知书发出后60日历日。

具体要求详见技术文件。

2023年5月

一、资质要求:本项目只接受制造商投标。

二、业绩要求:(1)投标人近四年(2018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内应具备并提供至少二个油气处理装置的合同业绩,装置处理量≥2000m3/h,且处理介质为苯类(即含苯或甲苯或二甲苯),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具有CMA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或业主的排放检测报告、完工证明文件(完工验收报告或结算明细或发票)。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3年05月18日)至(2023年05月24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本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5月18日

标签: 理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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