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林业管理所新建通辽林业车间院门采购公告
沈阳林业管理所新建通辽林业车间院门采购公告
一、招标相关人员及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林业管理所
咨询人:齐昊天
联系方式:189*****666
2.招标实施机构信息
招标机构: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林业管理所
项目负责人:齐昊天联系电话:024-******** 189*****666邮箱:********@qq.com
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牡丹街51号沈阳林业管理所
二、招标项目:
(一)项目情况:
A01:新建方钢门柱(100mm*100mm)2根;
新建水泥门柱一根高1.8m,宽48cm;拆除原有围栏、水泥柱等。
安装电动轮式伸缩门:高1.6米;伸缩后长度8.1米;
安装电动磁吸人行小门:高1.6米,宽1米。
(二)招标底价:
1.招标底价A01包件*****元(不含税)。
付款方式:“先使用后付”原则,银行转账,不接受汇票。
2.本项目签约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7月30日
3.本项目签约合同均以人民币结算,付款方式为银行电汇,招标人不接受非即期的承兑汇票。
(三)立项时间:2023年4月25日。
(四)计划完成时间:2023年8月30日。
三、招标方式
1.第一次招标公告后,报名商家有3个及以上,正常开标;报名资格初审合格的商家不足3个的,流标。
2.资格初审合格的商家3家及以上时,招标人组织谈判。采用两轮报价法,第二轮为最终报价,报价最低者中标。
四、招标底价及合同期限
见上
五、资格条件、商务条款
(一)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合同约束的主要条款:
1.合同签订主体: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林业管理所;
2.结算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林业管理所;
3.付款方式:银行汇款
4.工程费用。
工程价款:本工程价格形式为固定总价,工程价款总计(含增值税)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其中不含税价人民币元,增值税元,税率为%)。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工程价款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增值税税金的方式一次包死,非经甲方同意不作调整)
(三)支付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方向发包方出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手续齐全后视甲方情况,一次性支付工程价款的97%,余3%作为质保金,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且乙方已全部履行完合同义务,无息付清。
质量保修期限:1年
(四)相关要求:
1.供应商应在沈阳林业管理所每次付款前向沈阳林业管理所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账户信息。
供应商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单位地址:
电话:
沈阳林业管理所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林业管理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079******D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市苏家屯支行
银行账号:330*****292********
单位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牡丹街51号
电话:********
任何一方如需改变上述账户信息,应提前1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未按本合同规定通知而遭受损失的自行承担,若使另外一方遭受损失的,应赔偿相应损失。
(五)发票约定。
1.供应商应按规定向沈阳林业管理所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开具发票的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有效、完整、准确。开具的发票不合法、不合规,沈阳林业管理所有权延迟支付供应商应付款项直至开具合法、合规发票之日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且供应商仍应按同约定履行各项义务。如果供应商无法在合理时间内提供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沈阳林业管理所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赔偿沈阳林业管理所由此造成的损失。沈阳林业管理所有权在应支付的价款中扣除相应的抵扣税款。
2.发票开具后,供应商应在7日内及时送达沈阳林业管理所。
3.在发票交付沈阳林业管理所之后,发生发票丢失、破损或逾期等情形,供应商应按规定协助办理增值税抵扣事项。
4.由于发生销售退回、应税服务中止或开票有误、抵扣联或发票联无法认证等情形,根据增值税相关规定执行,供应商需协助沈阳林业管理所重新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红字专用发票。
六、招标议程安排:
1.取得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5月22日至2023年5月26日,每日上午08: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电话联系项目负责人获取。
2.报名方式:189*****666
3.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1)递交时间:2023年5月27日至2023年5月31日,每日上午08: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
(2)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5月31日16:00时
(3)递交地点:沈阳市苏家屯牡丹街51号业务部。电子地图搜索:沈阳林业管理所。
4.招标召开时间及地点
(1)召开时间:2023年6月1日9:30时,届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
(2)召开地点:沈阳市苏家屯牡丹街51号,沈阳局集团公司沈阳林业管理所二楼会议室
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电话、传真方式发布通知。
七、特别提示:
1.文件编制过程中,请注意法人签字及盖章要求,签字或盖章遗漏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否决。
2.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林业管理所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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