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教育动态【2016年第1期】

高职教育动态【2016年第1期】

高职教育动态

(2016年第1期)

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高 教 研 究 所 2016年3月31日


目 录

u 教育部2016年工作要点

u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教育 信息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u 教育部关于办好开放大学的意见

u 天津将启动国家现代职教改革创新示范区建设

u 用人才培养状态大数据诊断和改进教学

u 准确把握和落实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

教育部2016年工作要点

2016年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紧围绕提高教育质量这一战略主题,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促进公平为基本要求、以优化结构为主攻方向、以深化改革为根本动力、以健全法治为可靠保障、以加强党的领导为坚强保证,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挥关键支撑作用。

一、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全面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讲话精神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纳入干部培训教学计划。按照中央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专题党性教育。巩固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推动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认真落实《教育部直属机关党员干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的规定》,切实加强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2.切实加强学校党建工作。加强党对高校的领导,专项督查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落实情况,健全高校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制订加强高校基层党支部建设的意见,制订高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制订关于加强高校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召开全国高校党建工作年度会议。出台关于加强民办高校、中小学党建工作的意见。召开全国中小学党建工作会议。

3.加强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学风建设。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全面落实中央巡视组专项巡视工作各项要求,保证巡视后的整改落实工作取得成效。落实中央巡视组巡视中管高校的工作要求。强化对被巡视单位党组织的巡视,突出政治巡视。结合教育巡视工作实际,制订《贯彻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出台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严厉打击学术造假行为。切实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落实窗口服务单位首问负责制,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服务意识。健全完善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受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教育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4.加强教育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各级各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加大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力度。积极推进教育系统内外干部交流,选派优秀干部到中西部地区特别是西藏、新疆、青海等艰苦边远地区挂职、任职。研究制订高校、直属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坚持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规范直属高校、直属单位领导班子薪酬管理。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

5.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切实执行“六大纪律”。举办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培训班。把廉洁从政作为专门的教学单元纳入党员干部培训计划,坚持廉政谈话提醒制度。全面落实教育部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举办专题培训班。加大对违纪和腐败案件的查处力度,严格实行问责“一案双查”。认真做好廉政风险点的动态监控。

6.切实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开展安全教育教学能力展示活动。深化平安校园建设,研究制订加强高校安全稳定综合防控体系建设、中小学校安全防控及评估指标体系等文件,开展校园安全稳定隐患排查和依法整治、强化校园反恐防范工作。健全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制度。推动各地制订省级校车服务方案。继续开展“护校安园”行动。

二、始终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提高教育质量

7.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把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作为重点任务贯彻到国民教育全过程。推动中小学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印发《教育系统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实施意见》,推动各级各类学校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组织好2016年全国“开学第一课”。促进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经验交流,推动区域性班主任工作共同体建设。启动实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质量提升工程。修订《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完善《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培训规划》。实施“思想政治教育中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启动新一轮全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测评工作。指导支持关心下一代工作。

8.深化课程改革。抓紧义务教育品德、语文、历史教材的编写、修订和审查,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法治教育等内容。组织开展新编三科教材使用工作。印发《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加快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课程标准修订工作。印发《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基础教育装备工作的意见》,研制基础教育装备管理办法。启动建立基础教育课程实施监测机制。印发新修(制)订的中职部分公共基础课程标准。加快推进“马工程”重点教材编写审议和统一使用。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发展规划(2016-2020年)》。全面实施高校思政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实施好思政课教学方法改革择优推广计划和教学科研团队择优支持计划,研究制订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标准。加强高校出版阵地管理,提高教材等出版物质量。

9.切实加强学校体育美育工作。出台关于深化学校改革、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的实施意见,提升学生健康素养和体质健康水平。实施学校体育改革示范引领项目。举办全国第十三届学生运动会。推动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加快推进校园足球的普及,广泛开展校园足球活动竞赛,加强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和试点单位建设。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深化学校美育综合改革,进一步强化美育的育人功能,启动学校美育改革发展备忘录签署工作,推动以省为单位确定推进学校美育综合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深入推进全国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县工作,抓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学校与基地建设。探索建立学生军事营地育人长效机制。

10.优化高校人才培养机制。深入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继续实施系列卓越计划和协同育人行动计划,推动人才培养联盟建设。建设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综合性临床技能培训中心和大学生校外实习实践教育基地,引导高校进一步完善实践教学体系,建设一批与行业企业共建的协同育人开放共享实践基地。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推进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有机衔接。开展博士研究生培养模式综合改革试点,研究制订关于加强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意见、博士生导师学术指导职责指南。

11.深入推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各环节。推动高校完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面向全体学生开发开设纳入学分管理的创新创业课程,推出一批资源共享的创新创业教育在线开放课程。推动高校完善教学管理制度,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建设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配合实施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办好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各类赛事。推动建设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平台。推动各地建立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建设一批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修订《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12.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全面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优化乡村教师资源配置,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继续实施特岗计划,推动城镇优秀校长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推动地方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国培计划集中支持中西部乡村教师校长培训。推进教师教育改革,深入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加快研制中小学教师校长培训课程标准。深入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启动实施“十三五”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地方完成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平稳过渡和首次评审工作。推动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继续推动落实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13.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印发《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加快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发展。大力推进“三通两平台”建设与应用。完善偏远农村中小学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加快推进“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提高师生信息素养,普及信息化教学常态应用。完善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建设在线开放课程等优质数字教育资源,推进线上线下结合的课程共享与应用。推动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的整合与应用。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提升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14.深入推进语言文字工作。发布实施《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加强重点区域和行业领域语言文字工作。启动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工程。研究制订《〈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施办法》。组织举办第19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大力提升青壮年农牧民普通话能力。研究制订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扎实推进中华经典诵写讲行动。推进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建设,发布《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修订稿)》,发布《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9个分则国家标准。大力推进“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督导与评估。

三、坚持改革创新,不断为教育事业发展注入动力活力

15.制订实施教育“十三五”规划。做好教育“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明确“十三五”时期教育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重大政策举措。组织开展宣传和解读,推进规划的实施及监测。

16.推进民办教育分类改革。进一步修改并出台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研究制订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序实施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召开全国民办教育工作会议。

17.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指导各地落实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印发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文件。加强普通高中教学管理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加快推进高职分类考试改革,突出“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评价方式,进一步扩大高职分类考试录取的比例。推进考试内容改革,充分发挥高考命题的育人功能和积极导向作用。确保国家教育考试平稳安全有序进行。扩大重点高校面向农村贫困地区学生定向招生计划。加强对特殊类型招生的规范管理。探索研究生招生计划分类管理改革办法,推进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改革试点,进一步扩大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和“分流淘汰”机制。研究制订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指导意见。落实和完善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高考政策。加大对高校招生的监管力度,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严肃查处各类违规招生行为。

18.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深化教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教育行政审批行为,推进教育行政审批网上平台建设。进一步落实和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进一步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推进中小学章程和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推进高校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健全学术委员会、理事会等制度,建立健全高校章程实施的监督机制。加快完善国家教育标准体系。做好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推进部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机构布局优化调整。

19.加快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制订“双一流”实施办法,研究制订资金管理、绩效评价办法,建立信息公示网络平台。推进教育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更大力度落实“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进一步加大向中西部、东北部地区倾斜力度,加大力度支持培养青年人才。制订实施高校科技发展“十三五”规划,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组织高校承担国家重大科学基础设施和国家实验室建设任务,组织高校参与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建立完善高校基础研究稳定支持机制。完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机制,推动高校建立知识产权运营机构。深入推进科技评价改革,完善教师考核评价和学科评估机制。持续推进“2011计划”取得实效。深化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改革,启动高校专业化智库建设。

20.着力提高教育经费保障与管理水平。督促各地依法落实教育经费法定增长,建立健全教育投入长效机制。从2016年春季学期起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督促各地落实中职学校和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推动建立健全地方所属高校研究生教育生均拨款制度。完善非义务教育阶段成本分担机制,规范学校收费管理。推进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制度改革。加强改进教育经费统计工作,加大教育经费使用监管力度,推动财务信息公开。

21.进一步强化教育督导。印发《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暂行办法》。继续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开展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评估认定。印发《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办法》《中小学校管理评价办法》。开展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估和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制订高等职业院校专业评估试点方案。开展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普通高校本科教学评估、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

22.大力推进依法治教。加强教育立法,配合做好《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正案审议,起草上报《职业教育法修正案(草案)》。起草完成《学校安全条例(草案)》《国家教育考试条例(草案)》。落实《全面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推进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学校依法治校能力建设,深化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教育系统法律顾问制度。全面加强学校法治教育, 实施《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健全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支持体系和评价机制。启动依法治校示范校和法治校园创建活动。研究制订关于加强学校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做好教育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23.完善教育对外开放战略布局。落实“一带一路”战略,深入开展教育合作交流。充实中俄、中美、中英、中欧、中法、中印尼六个高级别中外人文交流机制内涵,开创人文交流新局面。推动与教科文组织建立高层定期磋商机制。贯彻《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若干意见》。出台《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办法》《高等学校国际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打造“留学中国”品牌,优化出国留学服务。试点探索职业教育与企业合作“走出去”的发展模式。编制孔子学院“十三五”行动计划。加强内地与港澳教育交流合作。

四、 坚持协调发展,不断优化教育结构

24.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全面推进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和国家学前教育重大项目。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国家实验区建设,完善普惠性幼儿园发展机制。出台新修订的《幼儿园工作规程》。研究制订第三期学前三年行动计划。

25.统筹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印发《关于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快缩小城乡教育差距。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建立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全面实施义务教育教科书免费提供和做好部分免费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的意见》等配套文件,确保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相关政策落地。深化《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贯彻实施。加强义务教育基础信息管理工作。

 26.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做好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顶层设计,研究制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攻坚计划。制订支持中西部贫困地区普通高中发展倾斜政策。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继续实施普通高中改造计划。

27.加快推进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实施《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启动高职专业教学标准研制工作。出台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编制《制造业人才发展规划(2016-2020年)》。推进现代学徒制试点。推动实施《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开展职业院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制订《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实施规划(2016-2020年)》。继续实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启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程。引导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教育。开展县级职教中心综合改革试点。

28.优化高等教育布局与结构。制订并出台《教育部关于“十三五”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明确“十三五”高校设置方针和政策。修订《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组建新一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研究制订《关于进一步优化高校专业结构加强本科专业设置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建立国家宏观调控、省级整体统筹、高校自主自律的专业设置管理机制。建立高校学科专业结构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布局需求相适应的动态调整机制。引导高校设置国家战略新兴产业发展、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社会建设和公共服务领域改善民生急需的专业。鼓励具备条件的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加大支持力度,有序开展改革试点,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建立跟踪检查和评估制度。加强涉农专业全日制学历教育,支持农业院校办好涉农专业。

 29.创新继续教育体制机制。推进继续教育基本制度建设,印发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出台推动普通高校继续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文件。指导开放大学开展学分银行试点工作。发布并实施《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制订出台指导学分互认和转换制度建设的框架性文件,开展学习成果积累和转换试点,建立灵活学习制度。开展学习型城市建设测评工作。出台促进社区教育发展的指导性意见。办好2016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依托职业教育资源,发挥好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的引领作用,做好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培训工作。

五、坚持共享发展,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接受教育的权利

30.进一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继续扩大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等专项计划,对民族自治县实现全覆盖,畅通农村和贫困地区学子纵向流动的渠道。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教学成果对中西部省份教学改革的覆盖。实施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年)。深入实施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继续做好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工作。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教育专项规划》落实,建立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工作推动机制。

31.努力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督促各地进一步健全学前教育资助政策。继续组织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率先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等相关政策。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研究生奖助政策,推动出台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政策。加大宣传力度,确保资助政策家喻户晓。

 32.保障特殊群体平等接受教育。全面落实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按照“一人一案”,重点解决好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普及问题,继续增加残疾儿童少年非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机会。提高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探索建立残疾学生高中阶段免费教育制度。继续实施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项目。深入推进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建设。研究制订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改善农村学校寄宿条件,办好乡村小规模学校。加快实施教育扶贫工程,让贫困家庭子女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进一步推动落实“两为主、两纳入”政策,推动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资金和“两免一补”资金随学生流动可携带,制订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办法,为随迁子女入学提供便利条件。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提高留守儿童教育关爱水平。完善留守儿童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制订着力加强教育脱贫的实施意见和做好新时期直属高校定点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滇西片区脱贫攻坚“十三五”实施规划》。

33.加强民族教育。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和第六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制订学校民族教育指导意见,指导各地建立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常态化机制。印发《少数民族双语教育指导意见》。启动《民族中小学汉语课程标准(普通高中)》修订工作。印发《内地民族班改革和发展长远规划(2016-2025年)》。修订印发《进一步加强内地西藏班、新疆班工作意见》,推进内地民族班混班教学、混合住宿。启动实施少数民族高端人才培养工作。启动南疆双语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落实推进西藏和四省藏区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意见。

34.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围绕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到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就业创业。着力落实好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研究生计划等政策。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全面加强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建立精准推送就业服务机制,积极举办多种形式招聘活动。做好有就业意愿未就业毕业生统计和帮扶工作,配合实施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引导有志投身现代农业建设的农村大中专毕业生等加入职业农民队伍。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教育信息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内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第二次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工作部署,我部研究制定了《2016年教育信息化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贯彻执行。

教育部办公厅

2016年2月2日

2016年教育信息化工作要点

一、工作思路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引领,贯彻落实刘延东副总理在第二次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服务全局、融合创新、深化应用、完善机制”的原则,按照“规划引领、统筹部署,巩固成果、创新拓展,深化应用、突出重点,强化培训、示范引导”的工作方针,全面完善“三通两平台”建设与应用,重点推动“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深化普及“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加大教育信息化培训和典型示范推广力度,为“十三五”教育信息化工作谋好篇、开好局。

二、核心目标

  一是实现全国中小学互联网接入率达到95%,其中10M以上宽带接入比例达到60%以上;基本实现全国中小学都拥有多媒体教学条件,学校普通教室全部配备多媒体教学设备的城镇和农村中小学比例分别达到80%和50%。

  二是“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新增200万名中小学教师参与、评选年度“优课”2万堂;全部班级使用数字教育资源教学的城镇和农村中小学比例分别达到80%和50%。

  三是网络学习空间开通数量超过6500万,80%以上的教师和50%初中以上的学生拥有实名空间,逐步实现“一生一空间、生生有特色”。开展“人人通”专项培训,完成培训*****人。

  四是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与25个以上省级平台及若干市县级平台互联互通,基本完成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注册用户达到6000万人,提供超过500万条的数字教育资源,初步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各学科教学资源全覆盖。

  五是国家和省两级教育数据中心全面完成,重点管理信息系统全面应用。建成覆盖全国各教育阶段的学生、教师、学校资产及办学条件数据库并实现数据“伴随式”收集、分层次开放共享。

  六是示范推广教育信息化典型案例和经验模式,在基础教育领域形成30个区域和60个学校示范案例,出版案例集。引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利用信息技术转变教学模式、改进教学管理的数字校园/智慧校园应用。

  七是深入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完成不少于200万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专项培训。继续举办教育厅局长教育信息化专题培训班,培训800人;举办高等学校教育信息化专题研讨班。

  八是基本完成教育行业信息系统(网站)的定级备案和第三级及以上信息系统(网站)的测评整改,完善信息技术安全通报机制,制订信息技术安全应急预案,信息技术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教育信息化统筹部署。

  1.做好教育信息化统筹规划与指导。

  印发《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贯彻落实第二次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指导各地进一步完善教育信息化管理体制,统筹部署、创新机制、深化应用。(责任单位:科技司)

  落实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和国务院有关“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智慧城市、信息惠民、宽带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等重大战略对人才培养等工作的部署。(责任单位:科技司、相关业务司局)

  召开基础教育信息化应用现场会,交流推广区域整体推进“三通两平台”经验和信息化教学应用典型案例。(责任单位:基础二司、科技司)

  召开边远、民族地区教育信息化推进工作现场会,研讨边远、民族地区教育信息化推进策略和有效模式。(责任单位:科技司、民族司、基础二司、民族教育中心)

  (二)推进教育信息化基础支撑能力建设。

  2.加快推进中小学“宽带网络校校通”。

  推动将信息化基础设施纳入学校建设标准和基本办学条件。结合精准扶贫、宽带中国和贫困村信息化等工作,加快推进薄弱校互联网接入,实现全国中小学互联网接入率达到95%,其中10M以上宽带接入比例达到60%以上。督促各地在“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中重点保障农村边远地区学校信息化建设投入,基本实现全国中小学都拥有多媒体教学条件,普通教室全部配备多媒体教学设备的城镇和农村中小学比例分别达到80%和50%。(责任单位:科技司、财务司、督导办、规划司)

  (三)丰富数字教育资源,推进信息化教学应用。

  3.全面推进基础教育信息化教学模式普及,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深入推进“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普及基础教育信息化教学常态化应用,新增参与活动中小学教师200万名,新增“晒课”200万堂,评选年度“优课”2万堂。启动小学英语、音乐、美术新课标审定教材4年级1个版本资源的重新开发与整合,用好存量数字教育资源,采取多种方式为教学应用提供服务,特别是为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提供免费服务。深入推进“三个课堂”建设应用,推广“优质学校带薄弱学校、优秀教师带普通教师”模式,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责任单位:基础二司、中央电教馆、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后补助等方式,鼓励企业和社会机构根据教育教学改革方向和师生教学需求,开发一批专业化教学应用工具软件,并通过教育资源平台提供资源服务,推广普及应用。(责任单位:科技司、基础二司、中央电教馆、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系统开发教师备课和学生学习的优质基础性资源,更新“人教数字教材”,做好“数字教材”相关标准研制与应用工作。(责任单位:人教社)

  推动落实财教〔2013〕342号、343号和财教〔2014〕47号文件关于“满足学校信息技术和教师培训等方面的开支需求”的要求,建立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用于购买信息化资源和服务的政策措施。(责任单位:科技司、财务司、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4.大力推进职业教育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开发与应用。

  办好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成立职业教育资源库共建共享联盟,探索成果认证、积累和转换机制。进一步做好国家示范性职业学校数字化资源共建共享计划。(责任单位:职成司)

  5.加强高等教育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开发与应用。

  继续建设800门左右优质在线开放课程,鼓励高校广泛共享;指导高校利用在线开放课程探索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等教学方式改革;推动中国优质在线开放课程走向世界。建立健全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主体和课程平台的自我管理机制,落实课程建设、应用、引进和对外推广的工作规范,对课程平台的安全、运行及服务进行规范管理。(责任单位:高教司、思政司)

  继续建设100个左右的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试点开展优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资源库建设。继续指导CALIS和CADAL项目管理中心研究项目发展和运行维护机制。(责任单位:高教司)

  继续实施“易班”推广行动计划和中国大学生在线引领工程。会同中央网信办推进全国高校网络文化研究评价中心建设,继续参与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加强大学生网络文化工作室建设督导。继续推动全国高校校园网站联盟建设,指导联盟举办“全国大学生网络文化节”和“全国高校网络宣传思想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指导开展“全国高校名站名栏评选”,着力建设一批有影响、有特色的高校校园网络平台。(责任单位:思政司)

  6.切实做好继续教育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开发与应用。

  出台落实取消“利用互联网实施远程高等学历教育的教育网校审批”有关政策文件,明确审批项取消后的监管措施。继续推进高校继续教育数字化资源开放与在线教育联盟工作,探索高校间资源共享、学分互认,推进高校加大继续教育信息化投入,推动继续教育转型发展。(责任单位:职成司)

  继续推进国家开放大学云教室建设与应用。启动国家开放大学1万门五分钟课程建设。启动2016年度非统设课程、西部特色课程和三农特色课程教学资源共建项目。启动1500学时视频课程学习资源和“国家开放大学文献数据索引库”建设,完善国家开放大学远程教育文献资源体系。(责任单位:国家开放大学)

  试点建设教育部老年开放大学。(责任单位:离退休局)

  7.做好特殊需求数字教育资源和专题教育资源开发与应用。

  巩固“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成果,完成已整合资源10%的更新提升,做好语文、品德与生活(社会)新课标审定教材1个年级1个版本资源40%的重新开发,继续做好资源网络推送与卫星播发,组织专家开展应用指导,利用资源开好课程。探索卫星双向应用试点,在200所边远地区学校开展双向互动传送服务。(责任单位:基础二司、中央电教馆、教育电视台)

  完成民族地区理科基础教育数字资源建设和应用需求分析报告。完成与新疆地区义务教育阶段新课标数学教材(1~6年级,共12册)配套的双语数字教育资源建设并开展应用。(责任单位:民族司、基础二司、中央电教馆、人教社)

  交流展示“中国梦—行动有我”中小学生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和学科德育精品课程展示活动作品。在国家平台上部署优秀专题教育学习网站资源。发布《2015年精品专题教育社区建设与应用报告》和《国家精品专题教育社区案例与评析》。继续开发涵盖中小学各年级的法治教育数字资源。(责任单位:基础一司、政法司、中央电教馆)

  8.推动中华语言文字和优秀文化的传播与推广。

  启动全球汉语汉字和中华传统文化学习网络平台建设。开展“中华经典资源库”数字化工作,完成第一期资源库网络发布。开展中国语言资源采录与展示平台建设。完善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化管理系统,启动智能化测试试点。启动语言文字数字博物馆建设。(责任单位:语用司、语信司、人教社)

  加强网络孔子学院建设,进一步丰富网络汉语教学资源,优化在线课程平台,实现网站注册总人数超过1000万人、注册学员60万人、在线课程30万节,与5家海外孔子学院合作开展O2O教学。(责任单位:国家汉办)

  (四)扩大网络学习空间应用覆盖面。

  9.大力推进“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

  督促和指导各地和各级各类学校积极利用成熟技术和平台,统筹推进实名制、组织化、可管可控的网络学习空间建设,80%以上的教师和50%初中以上的学生拥有网络学习空间。鼓励教师应用空间开展备课授课、家校互动、网络研修、学习指导等教学活动;鼓励学生应用空间开展个性化学习、自主学习、协作学习,逐步实现“一生一空间、生生有特色”;鼓励学校应用空间开展教师考核管理、班级组织管理、学生综合评价、教学综合分析。(责任单位:科技司、基础二司、职成司、高教司、教师司、中央电教馆、国家开放大学)

  举办“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专题研讨班,组织不少于200名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人员交流研讨网络学习空间的推进机制、应用模式和经验。(责任单位:科技司、人事司)

  与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移动联合启动实施“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专项培训,计划培训职业院校校长1000人、骨干教师2000人,中小学校长2000人、骨干教师6000人。(责任单位:科技司、中央电教馆)

  (五)完善教育资源云服务体系,提升资源服务能力。

  10.统筹推进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印发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服务指导意见、资源平台互联互通办法。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与25个以上省级平台互联互通,平台体系汇聚覆盖义务教育阶段各学科主流教材的数字教育资源,服务教师、学生、家长总量达到6000万人,基本形成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开展国家平台应用培训和推广。完成国家科技支撑计划“教育云规模化应用示范”项目建设。(责任单位:科技司、中央电教馆)

  (六)深入推进教育管理信息化。

  11.完善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服务。

  完善国家级教育数据中心建设,基本完成省级教育数据中心建设。实现国家级和部分省级数据中心异地灾备。做好已建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推动各系统整合与全面应用,基本建成覆盖全国各教育阶段的学生、教师、学校经费资产及办学条件数据库,并实现数据的“伴随式”收集、分层次开放与共享。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开始面向政府部门、学校、师生和社会公众提供服务。(责任单位:教育管理信息中心、相关业务司局)

  制订《教育数据管理办法》,规范各类教育基础数据的采集、存储、共享、发布和使用。完善《学校(机构)代码管理办法》与相应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全国教育机构“一校一码”,实现学校设立、变更和中止的全过程管理。继续推进教育统计基础数据库试点工作。完善“国家教育科学决策服务系统”建设与服务,推进省级应用。(责任单位:规划司、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加快推进高考综合改革网上录取系统升级,确保试点省份录取工作顺利进行。(责任单位:学生司)

  深化中外合作办学监管信息平台和学校校园网应用,公示办学信息,加强学校办学自律。(责任单位:国际司)

  做好中国教育经济信息网(CEE)信息系统运行维护与服务。(责任单位:经费监管中心)

  推进教育考试综合管理系统的开发和相关实施工作。(责任单位:考试中心)

  12.推动各级各类学校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

  充分发挥地方与学校积极性与主动性,引导学校围绕教育教学和班级、教师、学生、教务、后勤组织管理及家校互动等方面,开展利用信息技术转变教学模式、改进教学管理的数字校园/智慧校园应用。(责任单位:科技司、基础一司、基础二司、职成司、高教司,地方教育行政部门)

  继续开展“职业教育百所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项目及《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规范》推广工作,组织培训交流,规范和推动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责任单位:职成司、中央电教馆)

  13.加快电子政务建设。

  完善教育电子政务内网,开展教育部电子公文安全可靠应用试点。推进密码应用工作,完成教育安全认证应用支撑体系建设,实现教育数字身份认证、数据加密、电子签章签名等应用服务。建设教育部网上行政审批平台,实现教育行政审批网上预受理和预审查。启动建设教育政务信息资源库、教育网站信息采编共享平台。(责任单位:办公厅、政法司、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七)持续做好教育信息化培训。

  14.深入推进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

  落实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开展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把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纳入到师范生培养和教师、校长的考核评价体系。深入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建设500学时的优质网络课程,征集加工200件优质培训微课程,把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和教学培训紧密结合,完成不少于200万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专项培训。推广教师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实验区建设经验。(责任单位:教师司)

  15.开展管理干部教育信息化专题培训。

  继续举办教育厅局长教育信息化专题培训班,以新任教育局长为主,计划培训800人;举办高等学校教育信息化专题研讨班,计划培训150人。(责任单位:科技司、人事司)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继续开展本地区教育信息化管理干部专题培训工作,推进教育信息化深化应用、融合创新。(责任单位: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八)加快推进地方教育信息化工作。

  16.推动教育信息化应用典型示范。

  总结教育信息化试点工作经验,结合各地推荐优秀案例,遴选一批覆盖不同地区、不同学段、不同类型、不同应用模式的示范点,组织专家重点指导,培育一批能够发挥示范辐射带动作用的骨干学校、教师、课程,加以推广;在基础教育领域形成30个区域和60个学校示范案例,出版案例集。鼓励各地积极开展典型示范工作,加快推广以信息化手段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的教育教学模式。(责任单位:科技司、基础二司、职成司、高教司、教师司、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17.分层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本地区教育信息化“十三五”工作安排,统筹推进各级各类教育的信息化工作。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统筹推进的基础上,着力加强对本地薄弱地区、薄弱学校与教学点的支持力度;在有效对接国家平台的基础上,着力建设具有地域特点的资源平台和管理平台,加强对区域内教育教学、管理决策和公共服务等的有效支撑。地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着力加强对学校信息化建设、应用的指导,督促学校大力开展信息化教学,指导广大师生在日常教学和学习活动中有针对性、创造性地深度应用各类信息技术手段,同时加大对校长和广大教师的培训力度。各级各类学校要主动把教育信息化纳入本校总体规划,制订教师培训与应用目标,在教学和管理方面充分发挥教育信息化作用。(责任单位: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九)推进教育行业网络安全工作。

  18.加强教育行业信息系统(网站)安全防护。

  落实《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全面推进教育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通知》,基本完成教育行业信息系统(网站)的定级备案和第三级及以上信息系统(网站)的测评整改。(责任单位:科技司、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19.提升教育行业信息技术安全保障能力。

  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健全信息技术安全通报机制,完善信息技术安全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对信息技术安全工作的统筹管理。研究制定信息技术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对信息系统(网站)的监测和预警能力,开展信息技术安全评估。面向部直属单位、直属高校和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信息技术安全支撑部门负责人开展安全管理和技术培训,计划培训200人。(责任单位:科技司、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十)完善教育信息化支撑保障机制。

  20.完善多方参与的教育信息化推进机制。

  探索建立政府和市场作用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教育信息化推进机制。教育部续签与中国电信、中国移动的战略合作协议,全面深化与三大电信运营商的合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与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合作,鼓励社会力量积极支持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责任单位:科技司、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21.开展教育信息化专项督导。

  开展针对“十二五”教育信息化工作的专项督导,面向社会公开发布督导报告。(责任单位:督导办、科技司)

  22.加强教育信息化战略支撑能力。

  推动教育信息化研究基地建设。继续支持教育信息化战略研究和标准规范研制。充分发挥教育信息化专家组等专家机构的作用。继续发布教育信息化年度发展报告、教育信息化国际进展报告,组织编制教育信息化应用案例集锦。(责任单位:科技司)

  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信息化发展状况监测、评估指标与方法实证研究”、教育信息化专项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研究。启动未来学校研究计划。(责任单位:中国教科院)

  研究制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信息化设备配备标准、运维制度与管理机制。完成《基础教育教学资源元数据》规范等的研发、培训和推介,编制交互式电子白板等教学设备教学功能规范。(责任单位:基础一司、基础二司、装备中心、中央电教馆)

  23.深化教育信息化国际交流与合作。

  积极参与实施首届国际教育信息化大会《青岛宣言》,深化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合作,落实教育信息化合作备忘录,积极参加教育信息化领域的准则性文件制定、教材开发、典型案例推广等国际活动。(责任单位:教科文秘书处、科技司、国际司)

  24.加大教育信息化宣传力度。

  充分运用各类媒体、通过多种方式,深入宣传教育信息化工作。《中国教育报》进一步加大报道力度。中国教育电视台充分发挥全媒体多平台传播优势,为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责任单位:科技司、新闻办、教育电视台、教育报刊社)

教育部关于办好开放大学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切实办好开放大学,推动建设学习型社会,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需求,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发展新成果,聚集优质教育资源,丰富教育教学手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探索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征的开放大学办学模式,满足全民学习、终身学习需要,建设学习型社会。

(二)基本原则

  ——坚持中国特色,提升办学水平。立足基本国情和现实需求,认真总结实践经验,遵循开放远程教育规律,借鉴国际先进做法,努力提升开放大学办学水平。

  ——坚持开放办学,服务全民学习。顺应全民学习、终身学习需求,向社会最大程度开放教育资源,提供形式多样教育服务,广泛开展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满足不同类型不同层次学习需要。

  ——坚持质量第一,实现“宽进严出”。着眼全面提升学习者素质和能力,夯实办学基础,提高办学水平,完善质量保障体系,为学习者提供优质、低成本、有竞争力的教育服务。

  ——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发展模式。更新理念,加快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与远程开放教育有机结合,加强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创新教学环境和学习制度,创新学校运行模式和保障机制,创建新型高等学校。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中国特色开放大学体系初步建成,现代信息技术应用更加成熟,优质教育资源更加丰富,学习条件更加先进,学习制度更加灵活,办学体系不断完善,基本满足多样化学习需求,为学习型社会提供重要支撑,为人力资源开发提供重要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明确功能定位,创建新型高校

  开放大学要以终身教育思想为引领,树立开放、灵活、优质、便捷的办学理念,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办学形式、组织模式和运行机制,努力办成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新型高等学校。要依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高等教育状况、教育普及程度等因素,确定学校在构建区域终身教育体系和建设学习型社会中的功能作用。根据自身办学基础和社会需求,科学编制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凝练办学宗旨,明确学校发展目标、办学层次、人才培养类型和规格。发挥教育资源整合集成、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人才成长通道转换衔接等方面的优势,开展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细化学校服务面向,针对区域、行业、企业等不同人群提供相适应的教育服务,坚持面向基层、面向行业、面向社区、面向农村,广泛开展职工教育、社区教育、老年教育、新型农民教育和各类培训,突出人才培养特色和学校办学特色。

(二)完善办学基础设施,营造数字化学习环境

  适应“互联网+”发展趋势,重点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学校占地、教学和行政办公用房等满足基本需要,确保学校正常运转。完善数据中心,合理配置计算机、服务器、网络、存储等关键设备,提供适合的存放环境,确保运行正常、安全可靠,满足大规模数据处理需要。建设课程开发中心,为课程设计、制作、测试、评估提供必要的场所、设备和辅助设施。建设远程学习服务中心,配备与在线学习学生规模相适应的场所和设备,满足咨询、答疑等即时服务需要。建设“云教室”,实现网络条件下的远程双向高清视频和互动教学。建设可供多种终端访问的数字图书馆,扩充教育资源。建设虚拟实验室、实训室,形成可供学习者多样化选择的虚拟实验、实习和实践环境。

(三)强化信息技术应用,提高在线教育水平

  利用计算机技术、通讯技术和网络技术,搭建开放性、可扩展的信息技术系统平台,实现教学、管理、服务一体化。完善学校信息平台,及时发布课程开设、专业设置、学习方式、评价标准、招生信息等内容。完善学生学习平台,优化功能模块,实现学生注册、学习、交流、答疑、测验、考试等一站式在线服务。完善学校管理平台,强化对课程资源、学生信息、教师信息、教学运行、质量评价、行政办公等管理,实现学校日常运转和师生教育、学习活动可监测、可分析、可调控,提高服务水平,提升管理效率。

(四)完善办学系统,提升线下支持能力

  针对区域信息化基础条件不平衡和学习者学习需求、学习形式多样化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各类教育资源,完善分级办学系统,创新学习服务支持机制。加强学习中心建设,调整办学模式,完善服务功能,承担线下教学、组织学生讨论、提供考试服务、反馈学生信息、开展人才需求调研等任务。开放大学与学习中心要实现高速、安全的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全覆盖,统一课程资源、统一教学管理、统一在线平台、统一考核评价,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完善学习中心布局,根据不同学习对象及办学特点,有针对性地与区域、行业、企业、学校开展合作,形成遍布城乡的学习中心网络,满足不同学习者多样化、个性化的学习需要。

(五)建设优质课程,满足学习需求

  通过吸收引进、借鉴利用、自主开发等多种途径,建成满足多样化学习需求的优质课程资源。加快完善课程建设的标准和流程,规范课程规划、设计、制作、测试、试学、评审和更新等环节。充分吸收高等学校、研究咨询机构、行业企业、用人单位参与课程建设,保证内容的科学性和专业性,提高课程的实用性和针对性。适应远程教育规律和学生自主学习特点,优化课程内容呈现方式和教学活动设计环节,加强课程交互性,确保有效支持学生自主学习。要根据学科、行业、产业的新进展和新变化,及时吸收新成果,实时更新课程内容。吸收引进国内外各类在线课程、视频课件等优质资源,按照学科门类、学历层次、资源类型等进行分类整合,向社会开放。强化课程资源的遴选、管理与监督,确保课程内容符合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六)完善专业建设制度,提高专业建设质量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产业升级和学校发展规划,制订专业建设规划,重点建设实用、新型、交叉专业。注重专业建设,制定专业建设方案、工作流程、团队组建、专业评估等方面的具体办法。合理确定专业知识结构,确保专业的科学性和系统性。明确专业组建原则,细化学生专业学习的课程组合要求,满足学生灵活选课需要。建立健全专业优化和更新机制,合理调整专业设置,确保专业的应用性和实效性。建立专业定期评估制度,强化开放大学专业建设监测,确保专业建设质量。

(七)创新学习组织模式,提高教育教学效果

  适应现代信息技术条件下在线学习特点,完善以学习者为中心、基于网络自主学习、远程支持服务与面授相结合的教学方式。完善注册学习制度,保证每一位学习者可随时注册入学。加快推进学分制改革,完善自主选课制度,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需求。完善学习服务机制,保障学生能够自主灵活安排学习时间。丰富学习媒介,满足学生使用电视、计算机、平板电脑、移动通讯设备等多种终端进行学习。健全网上自主学习规则,明确学生学习内容、时长、方式、评价等方面的要求,确保学生网络自主学习严格、规范,可监测、可评价。转变教师角色,从主要是授课者转变为学生学习的咨询者、引导者、组织者,重点支持学生自主学习、组织学生交互讨论、提供在线辅导答疑等,使“以教为主”变成“以学为主”。加强线下交流与讨论,强化学生体验学习,提高教学效率,确保学习质量。

(八)强化质量保障,确保“宽进严出”

  建立学校教学质量评估制度,加强对教学全过程和学生学习效果的监测与评价。强化课程学习监控制度,实时记录学生在线自主学习、网上交互讨论、课程测验考试等信息,作为课程学习评价的重要依据。完善课程学习考试制度,建设数字化题库、学习测评系统、电子试题保密机制、远程监控系统等,确保考试科学、安全。推行开卷与闭卷、形成性考核与终结性考试相结合的考核方式,加大形成性考核比重。探索以完成实际项目和解决实际问题作为考核的方式。推广在线考试和预约考试。严格课程、学历、学位等证书获得的标准和程序,向社会公布,确保证书的权威性。积极引进用人单位、专业评估机构对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开展多种形式评价。发布年度质量报告,接受社会评价和监督。

(九)建设“学分银行”,实现学习成果积累和转换

  适应全民终身学习需求,不断拓展开放大学办学功能,为学习者学习成果转换提供便利服务。建立个人终身学习电子档案,主要存储个人信息、学习经历、学习成果及转换记录等信息。完善档案管理,一人一档、终身有效,经授权后可供用人单位、教育机构查询使用。加快学习成果认定,制定学分转换标准,对学习者在正规教育和非正规教育过程中获得的学分、证书、工作和生活经验及技能等进行认定,确定学分,实现学习成果转换。主动沟通高校、行业、企业和用人单位,通过协议或联盟等方式,推进相互之间学习成果的互认。探索建立“学分银行”,将学习者的各类学习成果转换成学分进行存储,实现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转换,为学习者申请相关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提供依据。

(十)创新师资队伍建设,适应教学变革需要

  围绕课程建设和学生自主学习,加快建成一支适应开放教育特点、擅长运用信息技术教学的专兼职结合教师队伍。通过招聘、引进、培养、培训等方式,重点在课程设计、资源开发、软件开发、学习咨询、教学组织、学习引导等方面,建设专职教师队伍。通过培训开放大学系统的教师,广泛聘请高水平教师、行业企业专家等措施,开展教学辅导,确保每门课程都有辅导教师,形成一大批提供远程学习导学、助学和促学的专兼职教师。以课程设计为核心,组建课程建设团队,提高课程建设水平。以网络教学为重点,组建课程教学团队。以服务学生为目标,组建课程辅导团队。为学生配备助学咨询教师,提供选课指导、制订个性化学习计划、学习方法引导、学业咨询与提醒、学习资源获取、心理咨询、职业生涯规划等服务。为学生配备专业学习辅导教师,为学习者提供在线辅导和答疑。

(十一)积极开展多方合作,汇聚优质教育资源

  着力体制机制创新,鼓励开放大学通过联盟、共建等形式,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等开展全方位的合作办学,引进课程、专业、师资、技术等方面的优质资源,形成社会广泛参与、资源共建共享、与行业企业紧密联系的办学模式。加快推进与各类高水平在线教育的合作,建立协同创新机制,实现优质课程资源共享,满足学生多样化、多途径获取知识的选择。深入开展与行业企业的合作,充分发挥行业特色优势和职业资源优势,开展职业培训合作,探索开发多种适合学生网络学习的工具和软件,增强自主学习的交互性和有效性。加强引进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的视频公开课、精品课程、各类非学历教育教学资源,实现优质教学资源的共享。加强“数字化学习资源中心”建设,研究制定网络教育数字化学习资源共享机制、标准、技术与平台。整合国家和高等学校网络教育精品课程及相关学习资源,推动优质网络教育资源开放与共享。积极探索股份制、混合所有制等多种形式,允许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服务并享受相应的权利。

(十二)完善治理结构,提高治理能力

  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行依法治校,逐步完善学校自主办学、自主发展、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制度框架。制定学校章程,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使章程成为学校所有教育教学活动的依据,作为制定、修改、完善学校其他规章制度的依据。完善决策机制,建立由政府、行业企业、办学系统组成的决策机构,广泛吸引社会资源积极参与开放大学办学。健全民主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学位评定委员会、学术委员会、质量保证委员会等相关机构,切实发挥各委员会作用,提高办学水平。创新教师岗位职责分类,完善相应的考评制度和职务评聘办法。完善学校内部分配激励机制。优化学校日常运行流程,发挥信息技术优势,提高办学效益。探索网络教育条件下学校日常运行模式。加强网络监管,确保网络安全,规范网上教学和学习行为。丰富学生管理方式,创新以课程为单位的学生管理模式。推进网上校园文化建设,进一步增强学生对开放大学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有关地方要将开放大学纳入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部门联动、分工明确的开放大学协调推进机制,解决开放大学办学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消除阻碍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障碍。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建设新型大学要求,支持开放大学创新与发展,加强对开放大学建设的指导和管理,定期开展检查和质量评估。

(二)完善保障机制

  各地要采取多种措施,努力增加对开放大学的支持力度,积极支持开放大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化建设、数字化学习资源和教师队伍建设等。建立学习成本合理分担机制,积极拓宽社会筹资渠道。采取多种措施,鼓励和吸引行业企业、社会力量参与开放大学办学和服务。

(三)加大政策支持

  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为开放大学建设发展营造良好法制环境。合理确定开放大学教职工编制,积极支持开放大学开展教师职称(职务)评聘,保障开放大学教育教学需求。要为开放大学引进高素质高水平人才队伍提供通道和优惠条件,鼓励高校名师和行业专家参与开放大学教育教学。鼓励一流大学与开放大学开展在线教育合作,在资源共享、学分互认等方面积极探索。鼓励开放大学在“学分银行”建设、学习成果转换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先行先试。开放大学依法自主设置和调整专业,按程序备案或审批。开放大学实行注册入学,学生修完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即可获得课程证书,修满规定的学分并达到相关要求,即可获得相应的学历与非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应授予相应学位。

(四)强化评估监督

  强化对开放大学的评估与监督,围绕12项主要任务,研制开放大学办学基础能力和质量保障评估指标体系,引入第三方开展评估,发布评估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教育部

2016年1月16日

天津将启动国家现代职教改革创新示范区建设

记者从天津市教委获悉,今年天津市将全面启动国家现代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区建设,广泛开展“工程实践创新项目”教学,深入推进“天津职业院校众创空间”建设,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各环节。同时启动世界先进水平职业院校建设试点工作,支持高职院校率先在海外设立“鲁班工坊”试点工作。

据介绍,今年天津市将推动打造职业文化环境,建设美丽校园,实施“一线一物一馆一中心”建设试点,促进职业院校文化与优秀企业文化深度融合。启动国家中西部地区职业教育师资培训中心、国家职业教育课程资源开发与制作中心等项目建设。完善京津冀协同发展职业教育平台和机制建设。推动天津职业教育中西部地区合作交流工作,实施援助新疆和田、青海黄南等职业教育项目。

同时,还将探索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协同培养运行机制,做好首届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招生和人才培养工作。探索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办法。深化和完善中高职系统化培养、高职本科四年制联合培养、高本专硕衔接培养的机制和途径。(信息来源:今晚网)

用人才培养状态大数据诊断和改进教学

《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从创新发展的新视野,更加强调发展质量,更加强调质量保障,把完善质量保障机制作为今后创新发展的一项主要任务与举措,并对管办评分离后如何做好高等职业院校内部教育教学的自主检查保障,提出了建立诊断改进机制的要求。

优化状态数据平台

  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教育部于2008年在高等职业院校中对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进行采集。状态数据平台运行八年来,逐年修改完善,在教学管理、资源配置、业绩考核、评估评价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但是,在建好、用好状态数据平台的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状态数据比较集中地反映在学校层面,具体反映专业层面的数据还不够多;二是平台的功能还没有充分地挖掘;三是地区之间、院校之间的重视程度还有较大差异。

  高等职业院校自我诊断改进,需要对状态数据平台进行优化。首先要优化状态数据的结构。强化专业层面的数据采集,如各专业专任专业教师、校内兼课专业教师、企业兼职专业教师、校外兼课专业教师的数量、结构等;加强各专业的教学改革、校企合作、技术服务等项目的数据采集。其次要拓展状态数据平台的功能。细化各专业的资源置配、毕业生就业率及就业质量、技术服务、社会贡献等投入与产出效能的分析,增强状态数据平台的统计分析功能,并以仪表盘或列表等形式,在典型案例中得到体现。再次要扩大状态数据平台的应用范围。在优化状态数据平台的过程中,不仅要提高建好平台的认识,更要在状态数据应用上引起重视,使状态数据真正在加强管理、促进发展中发挥更好的作用。从状态数据目前的应用情况来看,全国绝大多数省份主要应用于评估工作。一些先进省份,应用面正在不断拓展,如浙江省对高等职业院校教学业绩考核,已经将状态数据作为重要的考核依据;江苏、广东等省份也将状态数据作为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建设项目立项和验收评审的主要依据。但是,从总体而言,状态数据的应用范围还主要停留在评估、考核和了解现状、水平上,而对如何利用状态数据做好趋势预测、风险防范等方面显得研究不够、应用不足,亟待加强。

建好数据分析队伍

  状态数据平台的建设和使用,建好一支数据分析队伍显得尤为重要。当前,高等职业院校基本建立起一支数据采集力量,一些理念先进的院校已经起步开展对状态数据的分析。但数据分析队伍人员偏少,业务不够熟练,研究不够深入,总体上还不能适应自我诊断改进的要求。

  建好数据分析队伍,关键要有数据分析的领军人物,政治上风正气顺,对事业发展充满热情,业务上熟悉职业教育宏观方针政策、基本规律,有较为丰富的教学和管理经验,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和合作精神。建好数据分析队伍,还要在院校内部各职能部门、教学实施部门培养一批懂平台、会分析、勤研究的数据分析人员。自我诊断改进工作是院校的一项经常性工作,而这项工作必然要与日常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对接。院校职能部门、教学实施部门是状态数据的源头,重视对每一个职能部门、教学实施部门数据分析人员的培养,可以使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内的数据和平台外的数据有效结合,提升院校自我诊断改进的准确性、及时性。

完善内部保障系统

  诊断与改进,诊断是手段,改进是目的。诊断的意见和结果,如何落到实处,需要有一定的组织体系作为保障。从外部来看,从过去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评估,到年度质量报告制度的建立,以及今后“管办评分离”国家督学系统的评估、第三方评价机构的评价等,保障体系正在逐步完善。而绝大多数院校的内部质量保障系统仍然不够健全,一些院校把质量监控机构等同于质量保障系统,还有一些院校至今没有质量监控机构,对有效开展诊断改进工作极为不利,需要加快建设和完善。

  内部质量保障系统应包括以下几个系统:一是质量标准研制系统,包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以及与质量相关的管理文件制度的制定。二是质量组织生成系统,指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和具体的教育教学过程,包括课堂教学的内容、方法、手段,实践教学的项目、实施、管理,还有育人的载体、环境、氛围等。三是质量评价监控系统,包括对人才培养过程和管理实施过程的检查、监控、评价、考核和督导等。四是要素条件支持系统,主要指人才培养过程中人、财、物的支持与保障。“兵马未动,粮草先行”,人才培养也是如此,要有师资、经费、设施、设备、场地等基本条件的保障。五是质量信息网络系统,主要职责是将各个系统的相关信息及时传递到其他系统,同时将质量评价监控系统诊断后的相关信息及时传递到其他各个系统,形成闭环,以促进相关系统的及时改进。

构建质量预警机制

  产品不合格可以报废,而人才不合格可能会影响学生的一生,影响社会的发展。因此,高等职业院校在加强对人才培养结果诊断的同时,更要关注人才培养过程的诊断,充分利用状态数据和相关材料,建好质量预警机制,尽早消除影响人才培养质量的各种不利因素。

  一要建立校企合作预警机制。重点考量各专业校企合作机制是否真正建立,合作企业的数量和质量是否能满足学生专业学习的需要,校企合作的功能是否得到充分发挥,互利双赢的目标有否真正实现等。二要建立专业建设预警机制。重点考量各专业与区域经济发展、产业结构的对接程度,专业招生与就业状况,毕业生就业对口率,毕业生的就业质量以及学校整体的专业结构布局等。三要建立课程建设预警机制。重点考量各专业的课程体系、课程结构与人才培养目标的关联度,课程标准与课程所承担任务的切合度,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的改革力度,以及教学资源建设状态等。四要建立师资队伍预警机制。重点考量各专业学生规模与教师的配比,师资队伍结构;专业带头人的能力、水平和在行业企业中的影响力,骨干教师的教学和社会服务、科研能力;企业兼职教师的教学和业务能力、水平及实际承担教学任务的数量等。五要建立实训教学预警机制。包括各专业实践教学项目的开出率;校内实训场地的面积和主要实训设备的台套数,生均实训工位数和教学仪器设备值,校内实训项目的组织与设备的使用率,实训室的管理;校外实训基地的数量、功能与实训项目的吻合度,现场指导教师的配备,校外实训项目的组织与管理等。六要建立服务能力预警机制。重点考量各专业社会服务项目的数量,专业教师的参与程度,以及社会服务收入,对服务对象的提升状况和促进发展的作用等。(作者王成方系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总督导、研究员 信息来源:《中国教育报》2016年2月23日)

准确把握和落实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林宇

2015 年10 月,教育部印发《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 年)》(简称《行动计划》),这是高职战线深入总结“十二五”发展经验,面向“十三五”布局改革任务,引导和推动高职院校制定和执行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行动指南,也是迄今为止,教育部第一个专门针对高职教育全面系统规划改革发展的指导文件。

《行动计划》定位为2014 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简称《决定》)的配套文件和对全国人大职教法执法检查的积极回应,重在落实《决定》和教育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 年)》(简称《体系规划》),不搞新的政策突破,而是在任务设计中贯彻创新发展的要求。《行动计划》以2010 年以来教育部已经出台和即将出台的涉及高等职业教育内容的重要文件为基础,经过融合发掘完善,努力建构一个完整的、以专科高职为主体的高等职业教育下阶段的发展设计。

一、结构设计与调整

《行动计划》的结构设计,反映了今后一个时期教育部发展高职教育的工作思路。其本身也经历了一个从重视实操到精炼提升再部署的演变过程。

1.初稿设计

为方便院校落实和各地组织实施,《行动计划》初稿从院校工作的视角规划设计了12 个子计划,分为3 类:一是全局性综合性任务4个,“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助推计划、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推进计划、支撑产业发展能力提升计划、产教融合发展创新计划”;二是推进教育教学重点环节改革任务3个,“‘双师型’教师队伍能力提升计划、现代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高计划、德育工作质量提升计划”;三是涉及办学层面任务 5个,“社会力量兴办高等职业教育支持计划、高等职业院校治理能力提升计划、高等职业教育质量评价制度建设计划、高等职业教育国际交流合作促进计划、社区教育和终身学习服务助推计划”。缺点是:各子计划为追求完整都强调了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加强技术技能积累的基本思路,重复较多。

2.结构调整与完善

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基础上,教育部决定把“提高高职教育发展质量”作为贯穿始终的主线,按照下一阶段的工作思路,将《行动计划》主要内容重新梳理为5个部分32 条。同时,出于提高可执行性的考虑,按照可量化程度的不同将《行动计划》内容进一步细化为65 项任务和22个项目。

因此,《行动计划》最核心的5个内容实际指明了教育部推进高职教育下一步改革发展的5个方向和各自目标——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要以专业建设为核心,提高优质资源的覆盖面,提高省域内高职教育发展的协调性。增强院校办学活力,要尊重和激发基层的首创精神,提高院校对市场的适应能力和自主发展能力。加强技术技能积累,要紧密结合培养杰出人才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高职院校技术服务的附加值。完善质量保障机制,要形成教育内部保证和教育外部评价协调配套的共同保障质量局面。提升思想政治教育质量,要落实李克强总理关于“把提高职业技能和培养职业精神高度融合”的要求,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

“发展质量”“区域协调”“自主发展”“提高技术服务附加值”“内部保证和外部评估协调配套”等提法均有新意,体现了设计落实既定政策过程中的创新。

二、转换角度再认识

《行动计划》发布已经两个多月,各地和大多数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都在分头制订实施方案,贯彻执行还有很多事情要做。能否准确把握要义,将直接影响实施工作的效果。因此,深入学习领会尤为重要。重读《行动计划》,可以从研究角度归纳出5个 “更加强调”。

1.更加强调发展质量

规模、结构、质量、效益是传统衡量教育发展成效的主要方面,高职教育多年来突出强调了人才培养质量,《行动计划》提出“发展质量持续提升”,指的是高职事业发展的质量,是系统质量、大质量的概念。

一是构建结构完整、运行顺畅的职教体系。《决定》已经明确描述了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构成,关键是构建过程中要避免“拉郎配”,真正做到分类管理,按照同一类型人才成长的规律实施培养过程。“接续培养”绝不是简单从校门到校门的接力,而是要在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总框架下,以教学内容改革为基础,培养方案系统设计而又相对独立的分层培养,强调培养模式改革方向上的一致性。同时提出,专科层次高职院校探索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应主要围绕培养“中国制造2025”所需要的人才。

二是继续支持建设一批优质学校。领头羊的影响从来不可忽视,扶优扶强的政策需要延续。2006 年以来实施的国家高职示范(骨干)校项目非常成功,几乎成为高职深化改革和高质量的代名词,成为高职教育的名片。但院校发展从来不是齐步走,保持和激发改革发展动力,曾经的先进不一定是永远的先进,要让有作为的学校都有进入第一方阵的机会。示范校建设使得高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更加定型,骨干校建设推动了促进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体制机制创新,优质校建设则应力争在培养杰出人才、强化技术技能积累和实质推进国际交流合作(不仅仅是引进优质资源)方面有所突破。

三是提升专业办学质量、优化区域内专业结构。专业是社会人才结构和教育培养结构的分类基础,是职业院校与社会需求的接口,也是各种教学改革的载体。某种意义上,专业质量代表了教育质量,也决定了学校特色。设置和举办专业应该有明确的服务对象、专业方向,校企合作培养人才。要立足于不断改善专业教学条件而加大教学投入。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对区域内的专业结构负有责任,要有调控手段,提高专业设置的有效性。

四是促进区域高职教育协调发展。如果说优质学校建设可以为高职发展拓展空间树立示范,区域协调则能够有效抬升高职教育的保底水平。学校布局与调整是各地的职责,如何构建起利益相关方共同决定的学校设置调整机制,解决设学校和管学校“两张皮”的问题,值得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思考。“探索基于增强发展能力的东中西部合作机制”,实施造血式的“扶贫”不仅应该成为全国范围内跨省的做法,也应该成为省内推进高职院校协调发展的手段。

五是强化服务国家战略的意识和能力。中国职业教育的价值, 一在服务人的全面发展,二在满足国家发展需要。当前,教育行政部门和实际办学者都应该仔细研究、积极应对、努力满足“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一带一路”“精准扶贫”等国家战略的实施,对人才供给提出的新需求,提高高职教育服务国家战略的水平,提高人才供给的针对性,同时,也为学生就业提供更多机会,拓展更广阔空间。

2.更加强调综合改革

随着高等教育发展进入新的阶段,综合改革成为保持和挖掘发展动力的抓手。综合改革的目的是要保证教育领域各项改革方向一致,相互配合产生叠加效应,形成1+1 大于2 的效果。高职教育也不例外。

一是正确把握和推进分类考试招生改革。2013 年《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规定了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6 种方式和各自对应的生源或专业条件;2014 年《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2017 年分类考试招生成为高职院校招生的主渠道。实施分类考试招生是为解决统一高考解决不了的不同类型生源进入高职学习的问题,一种方式对应解决一类问题,必须严格遵守规定的条件。如果选择性地执行政策,将上述方式用于解决因自身培养质量、社会声誉等导致招生困难的中、高职学校面临的招生问题,则违背了制度设计的初衷,不及时纠正必将累及整个高职教育的声誉。

二是推动建立学分积累转换制度。学分是学习经历与成果的记录,应该跟随学习者终生;学分认定体现不同教育机构之间学习经历和学习要求的差异;学分转换则是新的教育机构对新进入的学习者学习基础的确认。认定不等于转换。《行动计划》提出在构建职教体系与学科型教育体系沟通机制的时候,不以牺牲入门质量作为代价,而是建立基于学分积累转换制度的“学力补充”机制,“缺什么补什么”,正视培养类型不同导致的学习基础差异。如果说接续培养是为了保证职教体系内不同层级教育培养目标和模式的一致性,学历补充则是在保证体系培养目标和质量的基础上,实现学习者跨体系的有序流动。

三是推动高职教育更好地“走出去”。此前,高职教育“走出去”的目的地主要是职业教育发达国家,形式主要是引进优质教育资源。但应该看到,经过多年快速发展,我国高职教育相对其他更多国家已经具有较大的比较优势,对外交流合作可以有更大作为。《行动计划》提出了发掘和满足走出去企业需要,培养支撑企业在当地生产运营需要的技术技能人才;探索对发展中国家职业教育援助;为周边国家培养既熟悉和认可中华文化,又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技术技能人才等实质性“走出去”的形式。

四是重视和推动应用技术研发。产学研结合一直是我国教育发展的基本指导思想,但在以教学型和研究型分类学校的时候,高职教育名义上被剥夺了研究职能,是《决定》将技术技能积累使命重新赋予了职业教育。因此,如何实现应用技术的传承、应用与创新成为高职院校必须面对和解决的课题。高职院校的应用研究必须与杰出人才培养相结合、与教学团队建设相结合,坚持教授上讲台;以解决实际生产运营问题为目标,提高学校社会服务的附加值和校企合作中的话语权。

五是重视学生的人文素养和职业精神培育。高职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接受过高等教育的高职毕业生,应该具备基本的人文素养,这在学校安排教学计划、组织社团活动时必须充分考虑。作为职业人,职业精神和职业技能缺一不可,起码的职业操守和能够胜任岗位的技术技能,是对高职教育质量的最好衡量。高职教育培养的不是简单工具,而是国家和社会需要的合格公民、技术技能人才。做到这一点,需要学校行政、教学、学生等方方面面的综合协调和共同努力。

3.更加强调创新发展

创新是发展的倍增器。方向一旦确定,方式方法创新就成为展现战线智慧、激发改革活力的重要方面。创新没有一定之法。如何把握实质、发挥基层首创作用,是实现高职教育创新发展的重要内容。

一是丰富集团化办学的实现形式。《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明确了多元主体组建职业教育集团的工作思路。《行动计划》从易于实质运转和有利拓展优质资源覆盖面的角度,提出“支持有特色的专科高等职业院校以输出品牌、资源和管理的方式成立连锁型职业教育集团”的新选项。可以预见的是,这对帮扶改造薄弱院校,促进中高职衔接、提高高职院校多样化生源的质量,将会起到积极作用。

二是鼓励开展现代学徒制培养。以“兼具学生与员工身份,校企双主体培养”为核心特征的现代学徒制,是职业教育“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人才培养模式发展的最新阶段,也是落实《决定》确定的企业办学主体责任的有效举措。《行动计划》提出以特色学院的形式实施现代学徒制培养,就是要运用制度优势在高职院校推广这一创新做法。对学校来说,更多聚集优质资源,改善和提高输送人才的适用性;对合作企业来说,变雷锋式的帮助学校培养人为为自己培养人,打消投入职业教育的顾虑。

三是推动具有混合所有制特征的办学实践。混合所有制办学是《决定》对职业教育提出的新的实践方向。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混合所有制“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这也应成为教育领域实践混合所有制的基本要求。就教育来说,混合是为了汇聚资源、增强能力、提高学校人才培养工作对市场变化的敏感度和反应速度。基于混合所有制办学适用政策尚不明确、党委领导下校长负责制是在高职院校坚持党的领导的根本制度的现实,《行动计划》提出“鼓励企业和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合作举办适用公办学校政策、具有混合所有制特征的二级学院”。

四是深化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双创”是本届政府首提的国家战略,高职院校如何落实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是今后相当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结合教育教学内容与方法改革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结合提升专业教育质量赋予学生创新的本领、结合社团活动与实践教学提供学生创新创业的机会与条件,应当成为高职院校关注和努力的方向。

五是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近年来,职业教育信息化动作不断,建设精品资源共享课、举办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颁布《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规范》、资源库建设,从最初的改善条件、充实资源、提升管理,发展到了健全标准、消除孤岛、改进教学的新阶段。但这仍然不够,新时期,职业教育信息化更重要的意义在于通过应用推动“教”与“学”的方式方法甚至形态的变革创新,使其更加适合当下学生的学习习惯和认知规律,从根本上改善学习效果。

4.更加强调保障体系

这里是指对整个高职教育全方位的保障,而不限于直接保障教学质量,包括制度、标准、措施等一系列内容。

一是保障专兼职教师队伍质量。《行动计划》专门用了两个条目对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提出要求,强调:兼职教师应以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为主,并主要承担专业课程和实践教学任务;按每学年160 学时为单位工作量计算兼职教师数,保证兼职教师发挥实际作用;专任专业教师每5 年企业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6 个月,方便学校安排教学任务和教师在企业深入实践;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单独组织高职教师职称评审,保证教师发展方向;鼓励学校制定高于教育部要求的“双师”标准,提高“双师型”教师质量。

二是有质量地落实高职生均经费政策。中央财政以各省范围内高职的生均经费水平,参考地方财力情况,确定对地方的拨款标准奖补。换句话说,央财的高职生均奖补是面向全省高职的奖补,不仅对省属高职。虽然不要求平均分配,但一些地方实际上以“谁的孩子谁抱走”的做法落实两部生均经费政策有失公允,存在“劫贫济富”的嫌疑。另一方面,高职生均经费是指“地方财政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支持高职院校发展的经费”,不包含按照收支两条线要求上缴后返还学校的学费,这一点不容混淆。

三是明确了院校治理的途径和要求。“依法制定章程,完善治理结构,提升治理能力”是《行动计划》提出的实现院校治理的路径。这其中,章程建设是根本、是统领。无论是董事会、理事会、学术委员会等学校治理形式,还是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都必须以章程作为基础,否则就都成了空中楼阁,于法无据。2014 年教育部提出“所有高校应于2015 年前完成章程制定”的要求,但目前各地高职院校的章程建设工作进展差异巨大,必须引起有关地方和学校的重视。

四是提高高职质量年度报告的质量。高职教育率先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简称《规划纲要》)关于“建立高等学校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的要求,国家、省、学校三级质量年度报告已经连续发布4 年,在各级各类教育中独树一帜。下一步将根据每年教育部对年报的具体要求,加强对报送工作和年报合规性的监督通报,进一步提高年度质量报告的量化程度、可比性和可读性。

五是建立高职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行动计划》首提要形成“教育内部保证与教育外部评价协调配套的现代职业教育质量保障机制”,新意在于在建立诊断改进机制。学校是诊改工作的主体,教育部发布指导方案,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抽样复核。诊改是管、办、评分离后,落实学校人才培养质量主体责任、加强教育行政部门事中事后监管的制度设计,与管办评分离后的评估互不矛盾、互为补充。管办评分离的评估是教育之外的第三方对教育质量进行价值判断,不反映办学者和管理者意愿。诊改则是学校自主保证质量的举措,是教育行政部门履责监管办学者质量保证能力的手段。

5.更加强调省级统筹

职业教育“在国务院领导下,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和《规划纲要》关于“加强省级政府教育统筹”的规定,都要求高职教育以省级统筹为主。

一是增强省级统筹的能力和责任。根据中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要求,今后一个时期,中央财政主要按照因素分配法核定对各省的资金投入,实施目标管理,不再直接确定具体项目与资金额度。2014 年起,中央财政已经开始根据各地生均拨款制度的建立完善情况、事业改革发展绩效、经费投入和管理情况等因素给予高职教育综合奖补,分为拨款标准奖补和改革绩效奖补两部分,由地方统筹用于高职教育改革发展,即中央财政对高职的投入主要以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方式下给了省级政府。因此,省级政府今后对域内高职事业的发展负有更重要的责任。

二是《行动计划》落实工作以省为主。《行动计划》既是高职事业改革发展的路线图,也是引导中央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下达到地方后资金投向的指北针。附表所列的任务(项目)由各地(行指委)根据实际条件和需要自主提出承担意愿、自行落实保障措施,在此基础上编制总体落实方案,纳入教育部统一管理后实施。凡教育部同意安排的任务(项目)每年都要在规定的时间、按照《行动计划》管理平台的要求报告进度。各地(行指委)也可在《行动计划》规划的任务(项目)之外安排需要的工作,《行动计划》管理平台可应省里的要求开通省级任务(项目)管理专区。

三、效果预期与不足

《行动计划》的设计与实施,既是客观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也是新形势下转变政府职能的必然。《行动计划》贴近实际的内容设计和平台化的项目管理,势必方便地方和学校落实,也有利于将来对于执行绩效的统计分析。由于执行效果将被纳入中央财政对地方改革绩效奖补分配因素中的“事业改革发展绩效”范围,实际的执行效果应该值得预期。

不足之处在于执行期限较短。《决定》和《体系规划》的有效期都远超3 年,作为两个文件的落实计划,《行动计划》定期3年显然不合理。而《行动计划》的实际内容相对3年时间来说也过于丰富,全部做完难度很大。好在很多学校已把《行动计划》内容作为制定学校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依据,这将赋予《行动计划》新的生命力,也算是《行动计划》从“生不逢时”到“正当其时”的意外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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