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需求

一、招标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局机关及十二个税务分局的物业管理服务。


二、招标项目概况


(一)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位于丹阳市开发区中山路215号,总建筑面积为*****.68平方米,其中主楼7层,地下室1层(详细情况自行勘察)。


(二)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位于丹阳市云阳街道南环路82号,总建筑面积为6167平方米,其中主楼7层,地下室1层(详细情况自行勘察)。


(三)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位于丹阳市金陵西路193号,总建筑面积为6661平方米,其中主楼8层(详细情况自行勘察)。


(四)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云阳税务分局位于丹阳市新海会新村28号,总建筑面积2238.84平方米,其中主楼5层(详细情况自行勘察)。


(五)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曲阿税务分局位于开发区金陵东路188号,总建筑面积为1118平方米,其中主楼3层(详细情况自行勘察)。


(六)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界牌税务分局位于界牌镇界牌路129号,总建筑面积为3067平方米,其中主楼3层(详细情况自行勘察)。


(七)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练湖税务分局位于西环路146号,总建筑面积为2351平方米,其中主楼4层,副楼2层(详细情况自行勘察)。


(八)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延陵税务分局位于延陵镇振兴路,总建筑面积为1398平方米,其中主楼3层(详细情况自行勘察)。


(九)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陵口税务分局位于陵口镇肖梁路,总建筑面积为1000平方米,其中主楼2层(详细情况自行勘察)。


(十)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吕城税务分局位于吕城镇吕导路,总建筑面积为2711平方米,其中主楼3层(详细情况自行勘察)。


(十一)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访仙税务分局位于访仙镇访仙东路,总建筑面积为1302平方米,其中主楼3层(详细情况自行勘察)。


(十二)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皇塘税务分局位于皇塘镇振兴南路66号,总建筑面积为2331平方米,其中主楼3层(详细情况自行勘察)。


(十三)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丹北税务分局位于丹北镇后巷中心大街,总建筑面积为5505平方米,其中主楼3层(详细情况自行勘察)。


三、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内容


(一)物业管理区域内安保服务。包括门岗、监控、巡视、火情、涝情、车辆停放及管理、民情纠纷的处置、公共秩序的维护等;


(二)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区域室内外卫生保洁、环境消杀、绿植养护;


(三)物业管理区域内会议服务。包括会议室的开启、音响设备调试、茶水供应等按要求提供的服务;


(四)局机关及十二个税务分局食堂后勤服务保障;


(五)物业管理区域内消防设施、电梯设备、供配电设施、空调设备、泵房、机房、公共区域内的照明、报警设备等有关重要部位的巡查管理工作;


(六)物业管理区域内各类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


(七)物业档案资料的保管及有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账务管理等;


(八)采购方委托的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事项及临时性工作任务安排。


四、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要求及标准


(一)安全保卫


1.配备专职安全护卫人员,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体态良好;训练有素,掌握基本安全护卫技能,并定期进行安全防范学习,增强安全防范能力;熟悉办公区域环境,熟悉物业管理及有关法律法规,能恰当的处理和应对护卫工作;思想品质好,作风正派,热爱安全护卫工作,无犯罪记录;安全护卫人员配备对讲装置和其他必备的安全护卫工具;当班时佩戴统一标志和执勤工号,穿戴统一制服,安全护卫工具佩戴规范,仪容仪表规范整齐;上岗时精神饱满,举止应文明,姿态良好,讲普通话,交接班制度完善,并有详细的工作及交接班记录。


2.物业管理区域内所有搬出物品,须检查、登记、核实后放行。


3.谢绝采购方拒绝的访问人员以及推销产品、回收废品、快递等其他闲杂人员进入物业管理区域内。


4.设有采购方求助与报警电话,24小时有人值守;接到报警信号,应立即派人赶往现场查看,予以恰当的紧急处理;涉及人身安全处,设有明显标志并有防护措施;协助采购方维护物业管理区域正常工件秩序。


5.其他防范措施:对物业服务区域外围边界、角落、车库、道路、照明等相关设施加强维护;建立空置房屋、设备室、垃圾场、杂物房巡查并做好登记备查。


6.车辆和停车场管理: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各类车辆和停车场的管理工作,确保车库整齐、卫生、有序、安全;发现车辆未上锁及乱停乱放进行忠告并及时纠正,发现偷盗车辆、破坏交通设施等现象及时制止;各类外来办事人员的各种车辆分别停放指定区域;.确保物业管理区域内所有道路和进出口无车辆停放。


7.档案资料:档案资料齐全完整;分类成册,管理完善,合理分类,查阅方便;及时变更登记,账物相符。


(二)保洁服务


1.室内外公共区域保洁


(1)楼道地面、楼梯每日拖洗二次;巡回保洁,做到无积灰、无污迹、无垃圾、无水渍等。


(2)开关盒、表箱盖:2米以下每日擦抹一次;2米以上每周一次,做到无灰尘、污迹。


(3)扶手、门:每日擦抹一次,做到无灰尘、污迹。


(4)天花板、公共楼道灯、会议室和活动室吊灯:每季除尘一次,无明显积灰、无虫网。


(5)玻璃:每季清洁一次,做到无明显积灰、污迹。


(6)卫生间每天早晚各拖洗一次,保持地面清洁、无杂物、无积水、无毛发、无异味、便池、水池下水道要畅通。墙面四周及阴角做到无水迹、无蜘蛛网;镜子及金属部分:应保持干净,无浮尘、污渍、手印、水迹、无锈斑;天花板上无污渍、无漏水或有小水泡等现象,保持干净、清洁,完好无损;配备卷纸、洗手液,每日检查,发现用完及时补充。瓷砖:2米以下每日擦抹一次;2米以上每月清洁一次,无明显积灰、水渍。


(7)保持电梯轿箱清洁,白天对电梯轿箱进行不间断循环清洁;每日下班后对电梯的轿箱和地面进行全面的擦拭清洁1次;电梯轿厢壁不锈钢每周保养1次;保证电梯内光亮,灯具、天花板无灰尘,轿箱四壁干净无灰尘,无手印、无污迹地面清洁


(8)会议室每天至少清扫一次,保持地面清洁、无杂物;如有


会议召开,在会议结束后半小时内清扫完毕,保持地面、桌面、台面清洁、无杂物。


(9)办公大楼每月必须进行一次彻底大扫除。


(10)道路地面、门窗、遮雨棚顶(视线所到之处):每日清扫一次,并巡回保洁,无明显暴露垃圾、卫生死角;院内硬化地面无痰渍、污渍;广场、停车场等每日清扫2次、大厅每日拖洗1次、路灯、楼道灯每月清洁1次;及时清除道路积水、积雪。


(11)每日对绿化带、草地进行循环保洁,秋冬季节或落叶较多季节增加清洁次数。


(12)垃圾收集:每天对垃圾进行分类、清除、外运,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保持垃圾全部进垃圾箱,保持箱外无垃圾。


(13)垃圾桶(箱):对垃圾箱(桶)每天清刷,做到箱(桶)体清洁无污迹、无异味、无损坏。


(14)旋转大门:每天擦拭一次,无灰尘、无污迹。


(15)窨井、明沟定期清理,内壁无粘附物、井底无沉淀物,无明显垃圾,无堵塞。


(16)卫生消杀:窨井、明沟、垃圾房喷洒药水,每季一次(6、7、8、9月每月喷洒一次),每年灭鼠、灭蟑螂三次,无明显蚊蝇滋生地、鼠迹(疫情防控期间的环境消杀)。


(17)车库、楼梯、不锈钢扶手,每日清洗一次,无积灰、污迹、垃圾。


(18)可上去的屋顶和雨水沟不定期清扫,要求无积水、无垃圾。


2.公共设施设备维护


(1)对公共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应由专业部门负责维修保养的除外)。


(2)有完整的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


(3)建立公共设施设备档案(设备台帐),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维修、保养等记录齐全。


(4)公共设施设备标志齐全、规范,责任人明确;操作维护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5)对公共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


(6)载人电梯24小时正常运行(正常维修除外)。


(7)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8)道路平整,主要道路及停车场交通标志齐全、规范。


(9)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95%。


(10)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有应急方案。


3.节能降耗减排管理


(1)负责公共区域的照明管理。工作时间内,根据日照强弱,减半或减少使用灯光。非工作时间,关闭所有照明灯(特定灯除外)。


(2)负责公共区域的空调管理。按规定时间启用及关闭。无人办公的公共区域,及时关闭空调。


(3)负责公共区域的自来水管理。加强日常巡查,禁止长流水。发现跑、冒、滴、漏,及时报告。


(4)建立能耗台账。按月记录各类设备能耗数据,对异常数据进行排查,并及时上报。


(三)会议保障


1.建立会议管理制度,制订会议服务标准并认真落实。


2.按采购方的要求布置会场,协助制作会标,负责席位卡制作,配合办公室席位卡摆放等;负责会议室音响设备、话筒、投影仪等设备调试;做好会议期间的茶水供应及按采购方要求提供服务。


3.会议结束及时做好会议室的保洁,关闭门窗、音响、空调、照明、投影仪等用电设备。


4.每周对所有楼层的会议室进行彻底大扫除(至少一次)。


(四)食堂后勤服务


1.食堂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持有有关部门认可的资质证书及卫生部门颁发的从事食品类工作的有效健康证。政治清白,无不良记录及嗜好,爱岗敬业、工作勤快、礼貌待人、和蔼处事、相貌端正、着装统一、身材适中。


2.负责采购方工作日早餐、中餐制作供应服务。确保食品安全,做到菜品花样调剂,做好成本把控,杜绝不必要的浪费。定期收集就餐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3.负责制定每周食谱,报采购方审核后实施,每日下班前将第二天需要的食材品种、数量等报采购方,食堂原材料由采购方定点采购,厨师、炊事员要对供货商配送的物品进行验收,严格把关。


4.所有食堂工作人员工作态度端正,敬业尽职,热心为干部职工做好后勤服务;讲究个人品德和职业道德,胜任本职工作岗位,积极完成采购方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服务的档案和资料的管理。档案和资料的管理包括:设备设施档案、来电来访记录、业主投诉和意见档案、安全管理记录档案、人事管理及人员培训档案以及具体的管理方案、工作计划等资料档案。所有资料档案做到保存完整,管理完善,交接手续完备,检索方便准确,符合有关标准。


(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制度


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内部管理、日常服务运作等管理方案和管理制度。


1.物业管理员工行为规范;


2.各类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3.各类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岗位考核办法和考核奖惩制度;


4.各类设备运行管理制度、设备维修制度;


5.消防制度;


6.安全保卫制度;


7.会议服务制度;


8.保密制度;


9.值班制度;


10.其他管理服务制度。


(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标准


1.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刑事案件;


2.环境卫生、清洁率达99%;


3.设备完好率98%;


4.服务有效投诉少于1%,处理率100%;业主基本满意率95%;


5. 管理人员专业培训合格率100%;


6.会议服务基本满意率98%;


(八)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检查与考核


1.中标方应制定具体的质量保证措施及质量保证和相关服务承诺。如因服务质量未达到目标,采购方有权要求其整改,同时中标方应承担责任和经济赔偿(扣款或终止合同)。


2.采购方定期和不定期地对中标方管理服务进行检查和抽查,检查记录和整改时限反馈中标方。并每月对相应内容的检查结果进行考核。


3.所有物业服务人员必须遵守工作管理与考核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并严格执行采购方制定的所有规章制度,接受采购方的监督、管理,维护采购方的利益。


4.采购方在遇到应急突发事件时,有直接管理、设置和调整所有后勤服务人员岗位的权力;平时有权要求中标方及时更换不服从管理、违纪或其他原因不适合继续在采购方工作的人员。


5.中标方应加强人员的法纪教育和制度管理,禁止在岗从事其他工作,并列入考核。


五、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人员岗位要求


(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岗位设置


本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岗位设置72个,中标方配备的所有服务人员应不少于72人(最低人员配置数,低于此人数将按无效投标处理,人员年龄上限男60周岁,女55周岁)。


(二)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人员要求


1.中标方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劳动用工管理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丹阳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管理规定、丹阳市最低工资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承担可能的工伤、劳务纠纷、赔偿等法律责任,合同期中发生的一切事故、纠纷由中标方承担,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中标方须承诺项目各类服务人员履约时必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等,保证录用人员没有刑事犯罪记录。所有用工人员录用后须到采购人处备案,未经采购人备案,不得随意更换。


3.本项目服务人员主要由项目经理负责全面工作,中标方必须严格执行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采购人的领导,并制订配套的内部管理制度,严禁出现任何破坏采购人正常工作秩序的行为。中标人在合同期内若不能严格执行合同,经采购人检查相应服务不达标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方负责。


4.中标方负责企业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岗位培训。中标方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如在服务期内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造成采购人的财产损失,影响采购人声誉,中标方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采购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5.中标方工作人员必须专职为采购方服务,不得兼职;如需人员调整,须及时上报采购方,经同意认可后方可调整。工作期间接受采购方的领导和监督,遵守采购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完成采购方交办的其它一些临时工作。如因工作需要,采购人有权对中标方所有工作人员岗位进行相应调整。


6.采购方与中标方工作人员不发生任何劳动和雇佣关系,派驻物业服务人员由中标方自行管理,并按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的规定支付服务人员工资、福利、保险、奖金、加班费等一切费用,如由此引起的一切纠纷由中标方自行负责。


7.中标方服务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中标方负责。如用电、用水等不注意安全引起生产责任事故,或发生意外伤亡事故,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和必要的经济补偿,采购人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8.中标方必须严格履行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合同要求,不得在中标后转包或分包给他人经营。


9.中标方自开始安保服务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备案,并于终止安保服务之日起30日内到备案的公安机关撤销备案。


10.安保人员(门卫)要求24小时在岗,其他物业服务人员工作时间原则上与采购方同步。如遇抗台、抗震、洪涝灾害、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服从采购方统一安排。


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预算金额、服务期限


(一)本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XXX万元/年(服务期内如国家最低工资及社保发生政策性调整,采购人不增加服务费,请各供应商将此因素考虑在报价中)。


(二)本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服务期为一年(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三)投标总费用包含所有人员工资、保险、服装、福利、加班费、高温费等,包含企业缴纳的任何规费、税费、管理费等费用。


(四)由于各类活动、灾害天气、应急保障等因素导致的费用,不论这些因素是可预测或不可预测的,均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除采购人要求外,不作调整。


(五)如采购方因重大工作任务需加班等原因造成中标方工作量额外增加的,采购方可以按量支付一定的劳务费用(项目增加费用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同时双方必须签订补充合同)。


(六)本项目实施所用水电费、低值易耗品、清洁用品、用具、设备器材、以及大件维修费用等由采购方承担。


联系人:贺勤峰 电话:139*****766


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


2023年5月1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业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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