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塔式起重机采办计划公告

天津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塔式起重机采办计划公告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天津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塔式起重机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办包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1

天津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塔式起重机

1、该设备为4台12t平头塔式起重机,用于总装场地小型工件的吊装工作。该套生产设备的结构应设计合理、性能优良、方便拆装及维修等。

2、工作条件要求:塔式起重机满足全年不间断施工工况。

3、本项目属交钥匙项目。投标方提供所有部件(含预埋件,电缆,配电箱等),并负责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含保险)、现场卸车、安装(含现场安装配合的机械设备,起重机基础安装由投标方完成)及安装期间物资的现场保管、调试、取证、培训,直至设备交付使用(包括设备运转所需的油料等)。机械和电气配套件列表说明配套件厂家和产地,要求供货与报价的厂家及产地一致。

4、起重机底部配电箱至与招标方接线箱所需电缆及施工(电缆做穿管处理)、设备配电箱至设备内部所有动力电缆、控制电缆均由投标方负责。

5、技术要求:工作级别 A5

最大起重量t(t) ≥12

最大工作半径m ≥47.5

起重臂最大回转半径m 47.5-50

47.5m处起重量t ≥5.6

35m处起重量t ≥7.85

工作高度m 51-57

6、设备的工作范围

投标方提供的起重机需满足两台起升高度不低于51m,两台起升高度不低于57m,不高于61m。

7、钢结构材料要求:塔身连接采用镀锌钝化的35CrMo销轴连接。主要钢结构材料采用不低于Q355-B材质(含起重臂、塔身、平衡臂、平衡臂拉杆、起升小车等)。使用的材料具有材质报告及相应的合格证书。

1)起重臂上弦采用不低于Q355B材质的圆钢或方管,下弦方便小车行走,采用规格不低于Q355B材质的方管(含起重臂、塔身、平衡臂等),最大方管壁厚不低于16mm,最小方管壁厚不低于8mm。

2)平衡臂上弦采用不低于Q355-B材质的圆钢或方管。

3)标准节采用L69B2节,2m×2m截面,主弦采用材质不低于Q355-B的角钢,边宽不小于200mm,壁厚不小于26mm。

8、焊接检验要求:主要受力部件的焊缝焊透,并符合GB/T*****《焊缝无损检测磁粉检测》中1级质量要求、JB/T*****《起重机械无损检测钢焊缝超声检测》中1级质量要求,对于钢板和重要的零件,提供相关的化学成分和机械性能检测报告。对重要焊缝进行X射线拍片或超声波无损探伤,并提供各种轴类探伤实测报告,焊缝检测报告。钢结构部件的加工全部由工装、夹具、模具完成保证尺寸精度和位置精度,所有钢结构部件均达到互换标准。

9、安全装置:起重机配备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起升限位器和小车幅度限位器,配有变幅钢丝绳张紧装置和小车防断绳溜车装置。司机室中装有显示器,可以显示吊重、吊钩高度、幅度、风速等数据,装有载荷、力矩测量装置和臂架高度、起升高度等编码装置,通过PLC随时将实际值与允许值比较进行安全保护。平衡臂装有高清摄像头,能够观察平衡臂周围工作环境。回转和平衡臂等各部位的保养点需有人员安全防护装置(防护栏不低于1.3m),确保人员对高空保养作业时的安全,各保养点操作空间要易于实施,在不拆卸其它无关部件即可实现保养目的。

10、电气控制系统:

该系统采用PLC对三大机构进行集中控制,并收集各种安全限位信号集中进行逻辑处理,优化各机构的动作,有效地避免误操作,并能自动诊断电气故障,给出相应的声光报警。控制系统的性能在110%起重机额定载荷下能可靠工作,在供电系统电压波动为额定值的±10%时起升额定载荷,无论载荷处于什么位置,系统须保证机构正常工作而不出现溜钩,无论控制手柄处于什么位置,满载下降速度不超过额定速度的115%。

11、载荷试验合格:125%静载试验和110%动载试验。

12、移动式底架:塔式起重机降到24m后可满足整体运输;即可采用液压平板车(运输能力200t的液压平板车,最低高度1.58m,最高高度2.28m,宽度6m)整体运输到指定位置,可移动式底架采用桁架结构,底架的底部能通过液压平板车行驶。

防碰撞系统:投标方需对本次购置的塔式起重机及同区域多台作业的现有塔式起重机安装有主动与被动两种防碰撞系统,相互之间能够兼容联动,且与招标方龙门吊防碰撞系统预留数据互通接口。

13、主动防碰撞系统:四台塔式起重机通过传感器检测吊钩的实时高度与设备的相对坐标来主动限制吊钩的运行空间区域,吊钩高度传感器和幅度传感器、回转传感器实现检测吊钩的高度,水平位置(X/Y/Z轴的空间范围)及每台起重机的回转范围,行走区域的位置(X/Y/Z轴的空间范围),通过数据(吊钩角度,起重臂回转角度,平衡臂回转角度,小车幅度等)实时监控传输限制吊钩在XYZ轴三维空间的安全工作区域;

被动防碰撞系统:可以实现起重机起重臂及平衡臂与周围同一施工路径内障碍物(主要是其它起重机起重臂及吊重物、平衡臂、龙门吊刚柔腿、汽车吊、履带吊等的防互撞功能。起重臂雷达(毫米波雷达)防碰探测距离达到30m左右。在距离臂干纵向中心线四周8m处能够探测到直径10mm及以上的钢丝绳,6m处防碰撞系统报警,4m处起重机减速,2m处起重机停止动作,探测精度±1m,雷达探测距离可根据现场运行情况在检测范围内调整。

2023年5月

1、企业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确保在其有效期内,且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企业资质:投标方必须具有效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设备种类为塔式起重机A 级),许可项目为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提供有效期内的塔式起重机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若投标方委托有安装资质的单位负责设备安装,安装单位在入场前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还应提供投标方和安装单位签字盖章的委托合同。

3、企业业绩: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提供至少2个塔式起重机供货业绩,每个项目业绩中至少包含一项最大起重量不小于12吨的塔式起重机,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最大起重量及到货验收材料。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合同签署时间、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最大起重量及到货验收材料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4、人员要求:

投标方或投标方委托安装施工单位相关专业人员需具有起重机械安装维修资质、起重机械电气安装维修资质、塔式起重机司机(Q2证书)、起重机械指挥(Q1证书)相应的专业资质证书。

5、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ISO*****,上述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并应可以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en/)核实。投标时须提供三个体系证书原件复印件和官网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3年05月18日)至(2023年05月23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天津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2023年5月18日

,天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基地建设 起重机 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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