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甬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盐业仓储中心建设项目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012-******-04-01-******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市甬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电力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象山县城东工业园。
2.2招标控制价:41723元。
2.3项目规模:本项目投资估算约100万元。
2.4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含方案深化)、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服务。
2.5服务期限:总周期2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满足国家、浙江省、宁波市有关规范、标准及行业规定的要求;投标人所提交的设计图纸必须满足国网宁波供电公司关于电力设计方面的相关规定及强制性规范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专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一名。并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连续6个月(2022年11月--2023年4月)的社保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出具的社保清单为准,社保缴纳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3其他: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设计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4.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5.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19日至2023年5月23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5.2招标文件费用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售后不退。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5.3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人联系。
5.4未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5不同投标单位不得使用同一个单位或同一个自然人的IP地址、设备下载采购文件,否则其投标无效。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26日9时30分,递交地点及方式:投标文件递交至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将不予受理。
7. 投标保证金
7.1金额:人民币800元整
7.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7.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5月24 日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7.4其他说明与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并将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由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账户存款信息》、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回单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
(2)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
8. 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www.bidding.gov.cn/)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甬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工
招标代理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8楼
联系人:叶工、许工
联系电话:0574-********